新手如何做好外汇,做外汇赚钱吗

2024-05-05 01:41

1. 新手如何做好外汇,做外汇赚钱吗

 任何一种投资,其实都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外汇投资也不例外,只有了解更多的外汇书籍,才能更好的指导外汇交易。尤其是外汇新手入门的投资者,在对市场还不熟悉的时候,需要大量的学习。
  做好外汇多研读书籍也是一条途径。在对市场还不熟悉的时候,需要大量的学习,多看看外汇书籍,当然也可以观看外汇入门视频教程以便更好地了解外汇。在建立一个适合自己交易系统的过程中,也要学习,从交易专家的思路上可以得到一些启发。学习可以少走弯路,大大缩短成为合格交易员的时间。

  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多变性。市场每天都在重复,但又不是简单的重复。在多变的市场面前,没有完美的理论,也没有完美的交易系统。所以具体到操作上,选择适合自己交易系统的行情进行交易和应变成了最重要的能力。当然这两种能力,靠看书是培养不来的。只有不断在市场里摸爬滚打,不断分析总结,才能驾驭市场。市场是最接近真理的书,也是最好的老师。
  1、《外汇市场即日交易》,这本书为外汇投资者解答了以下问题:影响外汇市场波动的原因、什么时候是交易各个货币对的最佳时间、不同市场情况下的交易参数、技术面交易策略、基本面交易策略、主要货币对的概况。

  2、《外汇交易的12堂必修课》,这是是一本实用型的外汇交易指导手册。作者外汇交易专家贾雷德·F·马丁内斯把他经过实践的预测方法和交易方案提炼出来,形成了外汇投资者可以直接获利的一本小册子。对于外汇实战者,这本书显得特别适合。

  3、《外汇保证金交易入门与技巧》,该书站在中国人的视角,深入解读了外汇操盘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外汇保证金交易实盘技巧,以及技术分析理论在外汇交易中的应用。这本书也是农业银行外汇交易员培训的制定参考书。

新手如何做好外汇,做外汇赚钱吗

2. 外汇新手怎样才可以赚钱

  在大多外汇公司操盘的分析师认为,新手做单基本都是盲目的,能盈利是运气,不盈利那是正常的。那么外汇新手真的就没有属于自己的保值盈利模式可找寻吗?答案是当然有,
外汇交易看似复杂,但实际上规律性很强。把握这些规律,即便是新手,也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尝到稳定赚钱的快乐。在这里,我们向新手提供帮助赚钱的三大法宝。
  一、顺路走,市场运动规律的最直接体现,就是趋势。正确的对待趋势的唯一做法,就是顺应趋势而操作。这是在投机市场里赚钱乃至长期生存的第一大法宝。
  新手在学习交易时,要明白确立价格运行的方向,对于交易全局的成败,有着极重要的价值。通过客观的分析确定好方向,然后跃身进入趋势,并一直置身其中,随其漂流,只要趋势继续对自己有利,必须抱紧仓位来坐拥利润。学会顺应着趋势的方向进行交易,并且在这一随势浮沉的过程中,通过风险管理,来得到出色的操作成绩。这才是顺势而为的精髓。
  对新手而言,推荐的分析工具是移动平均线。作为简洁明了的趋势类指标,移动平均线在跟随趋势方面有着不俗的功效,从而获得了实战高手的青睐。具体的应用在线与分析师探讨。
  二、走大行情,刚刚涉足交易的新手,要开始时就要注意培养系统交易思维,不计一时的得失,而是争取长期的稳定的整体收益。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学会在众多的市场机会中进行选择,抓住大机会,放弃小机会。因此对于评估机会的两个核心因素,即风险收益比和成功率,必须牢牢把握,这是新手赚钱的第二大法宝。
  所谓风险收益比,即一笔交易的潜在风险损失和预期收益的比值,就是风险收益比。举例来讲,我们打算执行一笔交易,经过分析,如果我们预估的潜在损失值是100点,而盈利目标是300点,那么这笔交易的风险收益比就是1:3。考虑到风险收益比越小、成功率越高的交易,才是我们要努力追求的。
  三、限制止损,不会止损的投资者肯定亏损,只会止损的投资者也肯定亏损,只有既会止损又会赚钱的投资者,才能尝到长期赚钱的滋味。限损持涨,限制损失,保住本金,在此前提下尽量长时间的持有有获利潜力的头寸,让利润增长,这是投机赚钱的第三法宝。
  在限制损失的同时,必须学会通过持长赚钱,来弥补因错误而造成的亏损。只有持长才能赚大钱,只有赚大钱才能弥补大量错误造成的亏损并有所结余,这些结余部分才是最后的交易利润。对于一个刚刚踏入外汇市场的投资者而言,即便你的知识和经验并没有一些老手一样丰富,但是只要牢牢掌握本文提供的三大法宝,并通过持续用心的练习,在外汇市场上赚钱并非难事。

3. 外汇买卖怎么赚钱

最近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对抄外汇很感兴趣,那么如何抄外汇,才能赚到钱呢?

外汇买卖怎么赚钱

4. 新手炒外汇如何赚钱

那么作为炒外汇新手的我们该如何去做呢?下面就让大通金融的专家来带我们看看新手炒汇的赚钱方法都有哪些? 一、炒外汇中顺路走,市场运动规律的最直接体现,就是趋势。正确的对待趋势的唯一做法,就是顺应趋势而操作。这是在投机市场里赚钱乃至长期生存的第一大法宝。 新手在学习交易时,要明白确立价格运行的方向,对于交易全局的成败,有着极重要的价值。通过客观的分析确定好方向,然后跃身进入趋势,并一直置身其中,随其漂流,只要趋势继续对自己有利,必须抱紧仓位来坐拥利润。学会顺应着趋势的方向进行交易,并且在这一随势浮沉的过程中,通过风险管理,来得到出色的操作成绩。这才是顺势而为的精髓。 炒外汇对新手而言,推荐的分析工具是移动平均线。作为简洁明了的趋势类指标,移动平均线在跟随趋势方面有着不俗的功效,从而获得了实战高手的青睐。具体的应用在线与分析师探讨。 二、走大行情,刚刚涉足交易的新手,要开始时就要注意培养系统交易思维,不计一时的得失,而是争取长期的稳定的整体收益。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学会在众多的市场机会中进行选择,抓住大机会,放弃小机会。因此对于评估机会的两个核心因素,即风险收益比和成功率,必须牢牢把握,这是新手赚钱的第二大法宝。 所谓风险收益比,即一笔交易的潜在风险损失和预期收益的比值,就是风险收益比。举例来讲,我们打算执行一笔交易,经过分析,如果我们预估的潜在损失值是100点,而盈利目标是300点,那么这笔交易的风险收益比就是1:3。考虑到风险收益比越小、成功率越高的交易,才是我们要努力追求的。 三、限制止损,不会止损的投资者肯定亏损,只会止损的投资者也肯定亏损,只有既会止损又会赚钱的投资者,才能尝到长期赚钱的滋味。限损持涨,限制损失,保住本金,在此前提下尽量长时间的持有有获利潜力的头寸,让利润增长,这是投机赚钱的第三法宝。 在限制损失的同时,必须学会通过持长赚钱,来弥补因错误而造成的亏损。只有持长才能赚大钱,只有赚大钱才能弥补大量错误造成的亏损并有所结余,这些结余部分才是最后的交易利润。对于一个刚刚踏入炒外汇市场的投资者而言,即便你的知识和经验并没有一些老手一样丰富,但是只要牢牢掌握本文提供的三大法宝,并通过持续用心的练习,在外汇市场上赚钱并非难事。 对于炒外汇的新手们来说,我们初入市场千万不要盲目,保持一颗平稳的心,那是最为重要的,不要一心想着一夜暴富,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5. 如何用外汇买卖赚钱?

   投资理财的平台需求也会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外汇买卖作为一种理财项目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识点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用外汇买卖赚钱知识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汇买卖如何计算? 
    1、“点”:外汇保证金交易中,把最小的单位成为“点”。
    比如欧元兑美元货币对从1.1120波动到1.1121就是1个点波动,美元兑日元货币对从129.11到129.12就是1个点波动。
    例如50个点的波动就是比如欧元兑美元1.1120到1.1170或者1.1120到1.1070都是50个点的波动。
    2、“点值”:在交易手数1标准手的情况下,1个点的波动(无论交易平台杠杆倍数多少)就是10美金的波动,因此50个点在1标准手的情况下就是500美金的波动。
    3、“外汇盈亏计算”:由于外汇是双向交易机制,因此外汇交易中既可以买涨,同时也可以买跌,因此只有当我们看准并且作对了行情的方向时候我们才是赚钱,否则是亏钱;
    例如我们选择做多欧元兑美元,欧元兑美元从1.1120到1.1170,我们就盈利了50个点,1标准手则是500美金,反之则是亏损50个点。
     二、外汇买卖如何赚钱? 
    外汇是指两个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由于两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是时时变动的,所以外汇就存在了可操作性。外汇赚钱主要是来自于汇率的差价,举两个外汇操作的例子:
     1、银行外汇兑换: 比如说现在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是6.8347,你把68347元人民币兑换成了10000美元,明天汇率变成了6.8447,你再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回来,就可以换到68447人民币,你就赚到了100元人民币。
     2、电子盘外汇交易: 电子盘外汇交易其实和银行有类似的地方,也是赚取汇率差价,主要不同的地方在于,首先,电子盘外汇交易多了个做空方向,也就是说不管汇率是涨还是跌,只要方向操作对了,都可以盈利;还有就是,电子盘外汇交易是杆杠交易,会把盈利和亏损都相应放大,杆杠一般在100~500倍之间。
     3、用好外汇的杠杆: 
    杠杆在人类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器的人类用杠杆来撬动石头,埃及人也用杠杆来建造宏伟的金字塔。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甚至豪迈放言"给俺一个支点,就能撬起整个地球!"
    外汇交易中,杠杆也发挥了强大的力量。只需数百美元,通过"杠杆",您就能调动数万美元的资金。杠杆也有不同的"倍数",象美国,最高杠杆是五十比一,而英国的杠杆则以二百比一和一百比一居多。选择什么样的杠杆,取决于您的交易喜好。
    以买1标准手的欧元/美元(EUR/USD=1.000)为例,要想买入欧元,按此时汇率,您并不需卖出100,000美元。您可以使用"杠杆",以一百比一的杠杆为例,您只要卖出1,000美元,就能买入100,000欧元了。如果使用二百比一的杠杆,您只要卖出500美元就行了。这时候,您已经建立起100,000欧元的仓位,欧元/美元每波动一个点,您的账户就发生10美元的盈利或亏损。
    这就是杠杆。杠杆越高,您需要投入的"占用保证金"就越少。经纪商在交易平台里,会明确地标示出所需保证金的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杠杆是双刃之剑,杠杆式外汇交易既能扩大您的盈利,也能扩大您的损失。通过杠杆,您可以买入数量更多的货币,当货币升值时,您是赚得多了。但是如果这些货币贬值了,您买入的数量越多,亏损越大。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 
    合同法案例
    1、案例分析一:关于要约邀请
    出租车在街上揽客是要约邀请吗?
    2、案例分析二:要约的修改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下订单:“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电报回复为:“接受你方条件,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案例分析三:关于要约的撤销
    A是一个古董商,A要求B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十幅画的工作,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的金额。B告知A,为了决定是否承诺该要约,B认为有必要先开始对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5天内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A同意了,基于对A的要约的信赖,B马上开始了工作。问题:A在这5天内是否能撤销要约?
    4、案例分析四:要约得撤销
    美国纽约市某公司A于10月22日来电向中国上海市某公司B下订单(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市的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A公司。此期间,因木板价格上涨,A公司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纽约市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发盘撤销。”A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A公司是否成功地撤销了其要约,A、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5、案例分析五:逾期承诺
    要约人A在要约中明确表示,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受要约人B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A。要约人A仍然对该合同有兴趣,愿意“接受”B的逾期承诺,并且立即通知了B,A的通知于4月4日送达B。问题: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何时?
    7、案例分析:关于损害赔偿
    7月2日,A要求旅游代理商B公司为其在伦敦预订20间8月1日的客房,价格为每间55英镑。7月15日,A得知B还没有预订到房间。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托别人再预订,但只能订到700英镑一间的房间。如果A在7月15日采取行动,可以订到600英镑一间的房间。问:A可以从B公司处得到多少英镑的赔偿。
    8、案例分析:关于不可抗力
    甲国的制造商A公司与乙国某公益事业公司B签订了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座核电站的合同,依该合同的规定,A承担依这一时期的固定价格供应10年该核电站所需的铀,B以美元付款且在纽约支付。问:如5年后,乙国政府实行外汇管制,禁止B公司以任何非乙国货币的货币付款,B公司是否可以免除以美元付款的责任,A公司是否有权终止供应铀的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1、FOB风险转移
    A(卖方)和B(买方)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成套设备的合同,FOB伦敦(在伦敦船上交货),买方B与C(船方)签订了货运合同。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设备运到伦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杆把成套设备从A的船上往C船上运时,吊杆折断,造成货损,此时货物尚未越过船舷,风险并未转移给买方,卖方须承担损失,由卖方A向负责装卸的船方C提出索赔。
    因此,以船舷为界原则,如货物在装船时脱钩入海,则由于货物没有越过船舷其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只要货物越过船舷,如货物掉在C的甲板上导致货损,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2、FOB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
    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买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评析: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3、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
    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如果卖方怠于通知,使得买方未能及时投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卖方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况。德国一方在4月即已经将货物装船,本应该在4月份就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实际情况是,到5月10日才发出装船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对货物在装船后至5月9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投保,即造成买方投保的延误,该风险损失只能由卖方德国公司承担。在CIF、FOB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同样的责任。
    4、CIF合同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案
    案例: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定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部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
    问题:上述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评析: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包装破裂的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该风险属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卖方韩国公司负有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投保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的责任,但事实上,卖方违反了该规定,没有投保,使得买方不能取得保险单据,进而不能就上述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货物外包装破裂风险不由买方承担,应由卖方韩国国内公司承担。
    5、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
    案例:1990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
    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评析:根据《公约》规定,作为卖方的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应该向卖方——法国商人承担所出售的货物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但这种担保应该以买方告知卖方所要销往的国家为限,否则,卖方只保证不会侵犯买方所在国家的知识产权人的权利。
    6、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案例: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立即向泰国公司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评析:宣告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立即通知另一当事人,如果另一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必须继续履行义务。因为中止合同之时暂时停止了履行合同,而不是使合同告中。因此,只要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宣告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仍须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泰国公司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不能暂时终止履行合同。
    7、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
    案例: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
    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我国公司所购的货物是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任何一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都会导致该套设备的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因此,意大利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除非前三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零配件,第四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关键设备且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不存在问题,我国公司才无权解除合同。
    8、货物的风险转移
    案例: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1997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
    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
    评析: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由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起时,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此案中,货物装运后,香港公司于11月4日和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货物转卖,因此,货物风险从该日转移给瑞士公司承担。
    9、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案情:1985年2月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是4月16日,B公司认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月2日,B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
    问题:什么叫根本违反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解除合同的救济。
    评析:本案中B公司认为A公司延期交货一天即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因此希望采取解除车同的救济。根据公约第25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本案B公司是延迟了一天,此种延迟当然也属于违约行为,给B公司造成损害,但没有达到致使实际上剥夺了买方依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严重程度,对于季节性的敏感货物,迟到一天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对于复印机这种报告设备,迟到一天引起的损失一般不会严重影响守约方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案A公司的违约行为并没有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因此,买方采取的救济方式不是解除合同,而应是损害赔偿。
    10、买方解除合同
    1993年1月,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先后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CIF交货条件将合同项下的8万只用于显像管生产的电子枪按时交予中国A公司。货到后,A公司在实验性使用中发现,电子枪存在质量问题。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中国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验,经检站证明,电子枪的质量确实存在较大质量缺陷。A 公司随即与B公司交涉并达成索赔协议。协议规定:(1)A公司对已收货物中已使用的部分电子枪暂不退还B公司;(2)B公司应该在三个月内将符合质量要求的7.5万只电子枪发运到A公司;(3)更换的货物运到后,买方将抽样检测,不合率大于20%,则整批退货。结果,B公司交来的货物仍然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在此协商,A公司提出,B公司可将应该提供的电子枪品牌更换为“日天”或“星星”牌。B公司表示同意按照A公司的要求提供货物,并将此作为索赔协议的一部分。后由于新供货方的原因,B公司仍然未能履行义务。1994年5月,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1)B公司退还7.5万只电子枪的价款及利息;(2)已经使用的5000只电子枪造成的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3)有关检验的相关费用由B公司承担;(4)保管费、货物差价等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
    问题:B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有何种权利?
    评析:我们讲到买方对货物有品质担保义务,而本案中的B公司提供的电子枪的质量存在较大的质量缺陷,使得另一方当事人蒙受了损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虽然B公司做出补救,但是补救仍给A公司造成不合理的不便或延迟。因此,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而且由卖方来承担做出补救的费用。
    11、买方要求损害赔偿
    1995年3月5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买方)与荷兰碧海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在1995年12月7日前交付买方机床100台,总价值5万美元,货到3日内全部付清。7月7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
    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万美元,否则卖方将不交货。对此,卖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买方曾经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但新供应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并要求支付价款5.6万美元。买方当即未立即补进。到12月7日,买方以当时的6.1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应商补进100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
    问题:补进属于哪种救济方式? 买方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根据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法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措施,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应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本案中,买卖双方未对涨价问题达成协议,导致卖方不交货,实际上已构成卖方的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宣布撤销合同,并从其他供应商那里进货,以减轻损失。但是买方虽然在7月7日询问过另一家,但实际上12月7日才补进,因此,买方所要求的差价损失不能予以赔偿,而只能得到合同规定的价格(即5万美元)和宣布合同无效时的时价(即7月7日前后的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补进属于一种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补进制度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办法,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
    1、 甲方是否可以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提前解除合同。
    事实及证据: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从未及时向甲方寄送结算书,是甲方无法知道自己的账目情况。乙方最近在媒体公开发布对甲方的攻击性言论,泄露甲方的隐私。
    相关法律:
    《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

如何用外汇买卖赚钱?

6. 外汇市场上怎样才能赚钱?

 怎么做外汇才能发财?首先我们先来了解炒外汇为什么会亏钱呢?本文先回为您分析炒汇亏欠的原因,再为您重点讲解怎么做外汇才能发财,裕银投资为您讲解(百度搜索 easyforex-sd),教您轻轻松松炒汇发财。
  很多人都是带着一颗钱诚(虔诚)的心来到这个市场的,然后经过一阵手忙脚乱后,铩羽而归,最后慨叹做外汇赚钱太难了。
  赚钱难么,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会亏钱就知道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会亏钱呢?

  第一、人性弱点。
  过分强烈的渴望:做外汇投资的人无疑是对财富拥有强烈渴望的,但是这种渴望强大到让他们很难脚踏实地的做好准备就积极的投入了市场。没有准备的士兵能打胜仗么?结果显而易见。

  贪婪和恐惧:对于这个的论述我这里不详细说明了,肖伟峰老师在《从人性弱点看交易者的失败》中写的很好了。

  懒惰:这里的懒惰是指外汇交易中很少有人花费时间去统计和计算和事后的交易评估,其实这些才是交易中最重要的一环。我见过一个投资者在爆仓后对照着公司的交易规则看了几个小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些不该犯的错误我都犯了。

  错误的思维和固有的观念:这个市场最早不是在中国形成的,但是中国的固有观念,尤其是做股票、期货的观念往往被原封不动的拿过来做外汇,这是非常危险的。毕竟外汇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交易品种,它有着独特的和鲜明的特点,尤其是高杠杆的保证金交易。所以,交易外汇应该是有一些独特方法的。

  还有一个就是,其实我们头脑中很多的经验都是错误的,放眼中国的股市,赚钱者几何?做股票都赚不到钱,做外汇赚钱也不一定就那么容易吧。而现在市场中通用的方式都是做股票的人写的,那么这经验的可信度可想而知。

  第二、交易习惯这个市场里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所以,就有了很多的独一无二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以及交易习惯(百度搜索 easyforex-sd)。而这些方法和习惯,尤其是习惯有些本身是有很大的问题的,比如我们在上涨的行情里面总是想去放空;比如我们总是想等到行情回调时候再去做多;比如我们在几次被扫止损以后会不设止损;比如,我们在交易的时候总是喜欢盯着钱的变化而忽略了更重要的东西,客观的技术分析本身。 

  第三、市场本身的风险诚然,外汇市场是资金最集中的地方,想在这个市场里面坐庄是非常难的。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市场的走势会更加的客观而有规律。但是,同样一个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客观的市场和规律是不是我们能够掌握和驾驭的?我不否认,曾经有人(江恩)以92%的准确率成功预测了市场的走势,但是这个极其少数的异类,而后人对江恩以及江恩理论的研究与运用从来没有达到或接近过他本人的高度。所以,我们说市场具有不可预测性。没有人可以看懂整个市场的行情。因此,不要妄图去看懂所有的行情,赚取我们能赚的利润。

  更有甚者,希望通过数据和消息来抓住市场中最大的行情,其实这是很不理智的行为,机构拿到的消息也不是完全的,机构的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也往往是错误的,何况我们个人。而且市场里总有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比如美国911等。因此基本面只能作为参考,而无法作为交易的绝对依据(裕银投资为您讲解(百度搜索 easyforex-sd))。 

  第四、交易理念与方法曾经因为争论一个话题而被赶出了一个群,但是这个话题确实让我更加的记忆犹新,一个分析师的策略,止损和获利目标的点数是一样的,也就是损益比达到1:1.那么我们设想一下多高的胜率能保证他赚钱呢?大约50%以上。而谁的分析敢保一定有百分之五十的胜算呢?一般意义上来讲,这个是很难的。一个好的投资理念和方法,应该是周延的,比如胜率不高还是可以赚钱的方式。我个人建议我们采用职业赌徒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我我付出一份的成本,要可以带来十倍的收获才可以。那么我们即使不能达到,1:3的损益比还是应该有的吧。这样可以保证我们在30%的胜算之下,也可以赚钱的。所以,这就是交易理念和方法的价值所在。

  几年的交易生涯,我不敢说成功,但是对市场的理解和领悟不比一个成年累月打拼在这个市场里的交易员要少。这个市场没法论资排辈,绝对是以成败论英雄。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我是成功的。

  下面我们推荐给大家一种思维方式,(百度搜索 easyforex-sd)也就是在外汇交易中赚钱的方法。

  第一、好的交易理念。

  在前文中我们说过好的理念和方法是可以赚钱的。比如1:3的损益比的方式。赚钱赚100点,亏算亏30点,如果我们有30%的胜算,以10次交易为例,则(100×3)-(30×再比如,做行情波动不大的货币,比如澳元,我们可以采用这样的方式:同方向加倍的方式交易。比如我们在位置买入澳元,设置20点止损,目标60点;如果被止损了在止损的位置挂单两倍仓位,同样的止损与收益点数;再被止损方式相同;这样只要仓位是允许的,只要有一次做对了,就能赚钱。再比如,我们采用黄金分割线(也叫斐波那契回调线)做交易,行情上涨之后,我们在行情回调到0.5的位置挂单交易,30点止损60点获利;每次都这样做也是可以赚钱的,因为这个方式我们测试和统计了很久,70%以上的胜算。所以,一个好的交易理念,是绝对可以给交易者带来利润的。


  第二、专业的技术分析。

  这里说的技术分析,不是市场里面常见的指标之类的分析方式。指标是以价格为基础,分析和计算得来的,而且是以往的价格,那么价格已经滞后了,指标就更加滞后了,拿已非常滞后的指标来分析未来行情的发展,胜算不高也就理所应当了。

  那么专业的分析应该是怎样的呢?专业的分析应该注重大局观,大局观就是对整个市场,乃至整个交易过程的一种理解和认知;我们交易的时候不但要种要看到货币,也要看到原油和黄金、股市;同时要关注政府行为和市场其他参与者、以及交易者的心理和心态等;还有交易中的计划、分析、执行、风险控制、交易时机、事后评估等。

  除了大局观,我们还要注意重要的图形和一些典型的顶和底,价格的周年纪念日,重要的阻力和支撑的位置,这是我们交易最重要的地方,因为这些是交易的位置和目标的位置。

  然后,我们还要注意是时间和价格的对称、镜像和映射。这是最难理解的一环。简单的说,价格会在一定时间内走出一定距离,然后这个效应会对称、或者以镜像方式映射到一段新的时间里面

  第三、遵守规矩和原则。

  其实交易中很多的方式,都能赚钱,哪怕是用最古老和最基础的均线去分析行情我们都是可以获得非常客观的利润的,但是为什么很多人用了却赚不到钱呢?原因是执行。人不是机器,所以人要更灵活,而交易中这种灵活给人们带来的却不是正面的东西,往往是失败的结局。

  惨痛的失败和成功的经验分别想我么演绎了同一个道理,恪守自己的原则非常重要,那些完全不会分析的客户,按照分析师的交易指令做交易,往往比分析师自己的交易结果还要好就是这个道理。标准确定以后严格执行,比不断的变换方式分析要好的多。而这点是最难做到的。但是我们非做到不可,因为我们要赚钱。

  最后是交易心态。百度搜索 easyforex-sd),我们通常把交易比喻成一个失败者的游戏。假使你进入这个市场不是来赚钱的,而是来亏钱的,你的目的是10次把你的本金亏光,你能做到么?这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你不可能都对,也不可能总是错的,总会有些事情事与愿违。所以,按照前面的止损收益比,利用少有的几次正确也是一样反方向达到你的目的。这使我想起了二八法则。市场中80%的人考虑赚钱,只有20%的人考虑亏损我该如何应对,而结果是那20%的人赚钱,而80%的人亏损。原因是20%人花80%的时间分析,而那80%的人花20%的时间分析。

  做外汇怎么赚钱?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难,就这么几个方面:看趋势,看均线,看数据,选择建仓点,选择平仓点,把握好心态先说说趋势。对于我们普通投资者来说,所要掌握的趋势就一个中期趋势跟短期趋势。中期的趋势我们可以看周线图,了解某种货币大的方向如何。短期的趋势我们可以看天图,其目的是为我们下单提供依据。只有了解某种货币的一个趋势,我们才不至于跟市场走相反的方向,把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给了市场。换句话说,看趋势是我们赚钱的前提,不懂趋势的人是永远赚不到钱的。

  均线是最好的技术指标,有人曾花费大量的精力跟财力来学习MACD啊,KDJ啊,RSI等等指标,最后应用于市场,还是赔的多,赚的少,后来有位做外汇很长时间的大师告诉他,“你学的那些用处不大,最好的技术指标就是均线”.就此之后他开始专心研究均线,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交易员。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均线是非常好的指标,最简单也最实用,其准确性远远高于其它技术指标。均线不但可以看出趋势,也可以为我们下单做依据,多根均线的使用可以方便我们找到买入或卖出点,可以让我们在稳中求胜。

  一般情况来说, 重要数据在公布后的影响力会持续约10至15分钟, 而单一数据公布时跳空的情况大致出现在公布后的数秒至数分钟, 这是高风险投资者的活跃期。 之后便是消息在进一步扩散时, 其它较有经验或保守的投资者入市。 这样一来投资者仍可受惠于消息所带来的较大波动, 但风险当然也相对地较低, 而限价跟止损会被触动的机会也较均等, 使投资者较容易控制平仓获利的时机。这样看来,出重要数据前来下单,赚钱的机会要大的多,不过这里要说明一下,下单时一定要提前下单,可以不设止盈点,不过一定要设止损点,因为你不知道方向如何,只是预计方向是涨是跌,假如不设止损的话,方向一错,那个损失会让你吐血的,切记切记啊。

  建仓点很是重要,在判断正确趋势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好的建仓点,如果建仓点选择的不好,那么也会令你产生很大的风险,甚至赔钱。在大的趋势中存在很多次反弹,如果建仓点选择不好的话,很容易被反弹所吃掉,那么有人可能就会说了,“不投止损不就行了”,这是个错误的想法,不设止损的人永远赚不到大钱,因为止损设上的话,平了后我们可以马上改方向,做另一个波段,把赔的钱在赚回来,不设止损我们赔的一是钱,二是时间,三是我们的心理状态,也是就我们的健康,算算不设止损我们赔的更多。最后一点,建仓点的选择很重要,也是我们重点学习的对象。

  平仓点的选择就相对简单一些裕银投资为您讲解(百度搜索 easyforex-sd),一般有这么几点方法:第一是一直盯盘的,那么平仓点就在于自己,想赚多少就到多少平出来,或者感觉到差不多了也就平出来,这种方式就是一个心态。第二是开仓就设好的止盈点,这个一般是跟止损相对了,一般与止损成3:1的比例,这种方法很简单,假如做了10次有7次是赔钱的,有3次是赚钱的,那么你总的来说也是赚钱的,简单吧。第三种就是根据一些技术指标来找平仓点,以赚取最大利润,这种方式比较难,一般是根据婓波纳奇回调线来找平仓点,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裕银投资咨询。

  最后一点,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心态问题。虽然很重要,不过这里不做重要讲述,因为要讲的话一天可能都讲不完。一个良好的心态是赚钱的前提,怎么面对亏损,怎么面对盈利,怎么处理震荡行情,这都是心态的问题,我建议大家去网上找找关于炒汇心态的资料,对大家会有很大的作用。

  上述几点都能做到的不多,不过能做到四个左右一般在外汇市场上就不会赔钱了,盈利应该也不会太少了,最后祝大家都万事如意,汇海淘金。

  以上是笔者为你讲解的怎么做外汇才能发财的秘籍,您现在了解了吗?在炒外汇时要想发财就必须掌握这些炒外汇的秘籍。您准备好了吗?从现在开始努力奋斗吧,您一定会炒汇发财的!

7. 外汇怎么操作赚钱

投资理财的平台需求也会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外汇买卖作为一种理财项目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识点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用外汇买卖赚钱知识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汇买卖如何计算?
  1、“点”:外汇保证金交易中,把最小的单位成为“点”。
  比如欧元兑美元货币对从1.1120波动到1.1121就是1个点波动,美元兑日元货币对从129.11到129.12就是1个点波动。
  例如50个点的波动就是比如欧元兑美元1.1120到1.1170或者1.1120到1.1070都是50个点的波动。
  2、“点值”:在交易手数1标准手的情况下,1个点的波动(无论交易平台杠杆倍数多少)就是10美金的波动,因此50个点在1标准手的情况下就是500美金的波动。
  3、“外汇盈亏计算”:由于外汇是双向交易机制,因此外汇交易中既可以买涨,同时也可以买跌,因此只有当我们看准并且作对了行情的方向时候我们才是赚钱,否则是亏钱;
  例如我们选择做多欧元兑美元,欧元兑美元从1.1120到1.1170,我们就盈利了50个点,1标准手则是500美金,反之则是亏损50个点。
  二、外汇买卖如何赚钱?
  外汇是指两个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由于两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是时时变动的,所以外汇就存在了可操作性。外汇赚钱主要是来自于汇率的差价,举两个外汇操作的例子:
  1、银行外汇兑换: 比如说现在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是6.8347,你把68347元人民币兑换成了10000美元,明天汇率变成了6.8447,你再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回来,就可以换到68447人民币,你就赚到了100元人民币。
  2、电子盘外汇交易: 电子盘外汇交易其实和银行有类似的地方,也是赚取汇率差价,主要不同的地方在于,首先,电子盘外汇交易多了个做空方向,也就是说不管汇率是涨还是跌,只要方向操作对了,都可以盈利;还有就是,电子盘外汇交易是杆杠交易,会把盈利和亏损都相应放大,杆杠一般在100~500倍之间。
  3、用好外汇的杠杆:
  杠杆在人类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器的人类用杠杆来撬动石头,埃及人也用杠杆来建造宏伟的金字塔。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甚至豪迈放言"给俺一个支点,就能撬起整个地球!"
  外汇交易中,杠杆也发挥了强大的力量。只需数百美元,通过"杠杆",您就能调动数万美元的资金。杠杆也有不同的"倍数",象美国,最高杠杆是五十比一,而英国的杠杆则以二百比一和一百比一居多。选择什么样的杠杆,取决于您的交易喜好。
  以买1标准手的欧元/美元(EUR/USD=1.000)为例,要想买入欧元,按此时汇率,您并不需卖出100,000美元。您可以使用"杠杆",以一百比一的杠杆为例,您只要卖出1,000美元,就能买入100,000欧元了。如果使用二百比一的杠杆,您只要卖出500美元就行了。这时候,您已经建立起100,000欧元的仓位,欧元/美元每波动一个点,您的账户就发生10美元的盈利或亏损。
  这就是杠杆。杠杆越高,您需要投入的"占用保证金"就越少。经纪商在交易平台里,会明确地标示出所需保证金的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杠杆是双刃之剑,杠杆式外汇交易既能扩大您的盈利,也能扩大您的损失。通过杠杆,您可以买入数量更多的货币,当货币升值时,您是赚得多了。但是如果这些货币贬值了,您买入的数量越多,亏损越大。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
  合同法案例
  1、案例分析一:关于要约邀请
  出租车在街上揽客是要约邀请吗?
  2、案例分析二:要约的修改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下订单:“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电报回复为:“接受你方条件,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案例分析三:关于要约的撤销
  A是一个古董商,A要求B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十幅画的工作,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的金额。B告知A,为了决定是否承诺该要约,B认为有必要先开始对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5天内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A同意了,基于对A的要约的信赖,B马上开始了工作。问题:A在这5天内是否能撤销要约?
  4、案例分析四:要约得撤销
  美国纽约市某公司A于10月22日来电向中国上海市某公司B下订单(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市的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A公司。此期间,因木板价格上涨,A公司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纽约市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发盘撤销。”A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A公司是否成功地撤销了其要约,A、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5、案例分析五:逾期承诺
  要约人A在要约中明确表示,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受要约人B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A。要约人A仍然对该合同有兴趣,愿意“接受”B的逾期承诺,并且立即通知了B,A的通知于4月4日送达B。问题: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何时?
  7、案例分析:关于损害赔偿
  7月2日,A要求旅游代理商B公司为其在伦敦预订20间8月1日的客房,价格为每间55英镑。7月15日,A得知B还没有预订到房间。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托别人再预订,但只能订到700英镑一间的房间。如果A在7月15日采取行动,可以订到600英镑一间的房间。问:A可以从B公司处得到多少英镑的赔偿。
  8、案例分析:关于不可抗力
  甲国的制造商A公司与乙国某公益事业公司B签订了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座核电站的合同,依该合同的规定,A承担依这一时期的固定价格供应10年该核电站所需的铀,B以美元付款且在纽约支付。问:如5年后,乙国政府实行外汇管制,禁止B公司以任何非乙国货币的货币付款,B公司是否可以免除以美元付款的责任,A公司是否有权终止供应铀的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1、FOB风险转移
  A(卖方)和B(买方)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成套设备的合同,FOB伦敦(在伦敦船上交货),买方B与C(船方)签订了货运合同。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设备运到伦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杆把成套设备从A的船上往C船上运时,吊杆折断,造成货损,此时货物尚未越过船舷,风险并未转移给买方,卖方须承担损失,由卖方A向负责装卸的船方C提出索赔。
  因此,以船舷为界原则,如货物在装船时脱钩入海,则由于货物没有越过船舷其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只要货物越过船舷,如货物掉在C的甲板上导致货损,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2、FOB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
  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买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评析: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3、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
  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如果卖方怠于通知,使得买方未能及时投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卖方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况。德国一方在4月即已经将货物装船,本应该在4月份就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实际情况是,到5月10日才发出装船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对货物在装船后至5月9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投保,即造成买方投保的延误,该风险损失只能由卖方德国公司承担。在CIF、FOB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同样的责任。
  4、CIF合同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案
  案例: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定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部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
  问题:上述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评析: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包装破裂的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该风险属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卖方韩国公司负有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投保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的责任,但事实上,卖方违反了该规定,没有投保,使得买方不能取得保险单据,进而不能就上述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货物外包装破裂风险不由买方承担,应由卖方韩国国内公司承担。
  5、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
  案例:1990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
  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评析:根据《公约》规定,作为卖方的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应该向卖方——法国商人承担所出售的货物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但这种担保应该以买方告知卖方所要销往的国家为限,否则,卖方只保证不会侵犯买方所在国家的知识产权人的权利。
  6、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案例: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立即向泰国公司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评析:宣告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立即通知另一当事人,如果另一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必须继续履行义务。因为中止合同之时暂时停止了履行合同,而不是使合同告中。因此,只要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宣告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仍须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泰国公司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不能暂时终止履行合同。
  7、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
  案例: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
  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我国公司所购的货物是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任何一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都会导致该套设备的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因此,意大利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除非前三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零配件,第四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关键设备且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不存在问题,我国公司才无权解除合同。
  8、货物的风险转移
  案例: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1997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
  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
  评析: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由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起时,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此案中,货物装运后,香港公司于11月4日和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货物转卖,因此,货物风险从该日转移给瑞士公司承担。
  9、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案情:1985年2月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是4月16日,B公司认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月2日,B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
  问题:什么叫根本违反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解除合同的救济。
  评析:本案中B公司认为A公司延期交货一天即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因此希望采取解除车同的救济。根据公约第25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本案B公司是延迟了一天,此种延迟当然也属于违约行为,给B公司造成损害,但没有达到致使实际上剥夺了买方依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严重程度,对于季节性的敏感货物,迟到一天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对于复印机这种报告设备,迟到一天引起的损失一般不会严重影响守约方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案A公司的违约行为并没有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因此,买方采取的救济方式不是解除合同,而应是损害赔偿。
  10、买方解除合同
  1993年1月,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先后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CIF交货条件将合同项下的8万只用于显像管生产的电子枪按时交予中国A公司。货到后,A公司在实验性使用中发现,电子枪存在质量问题。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中国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验,经检站证明,电子枪的质量确实存在较大质量缺陷。A 公司随即与B公司交涉并达成索赔协议。协议规定:(1)A公司对已收货物中已使用的部分电子枪暂不退还B公司;(2)B公司应该在三个月内将符合质量要求的7.5万只电子枪发运到A公司;(3)更换的货物运到后,买方将抽样检测,不合率大于20%,则整批退货。结果,B公司交来的货物仍然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在此协商,A公司提出,B公司可将应该提供的电子枪品牌更换为“日天”或“星星”牌。B公司表示同意按照A公司的要求提供货物,并将此作为索赔协议的一部分。后由于新供货方的原因,B公司仍然未能履行义务。1994年5月,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1)B公司退还7.5万只电子枪的价款及利息;(2)已经使用的5000只电子枪造成的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3)有关检验的相关费用由B公司承担;(4)保管费、货物差价等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
  问题:B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有何种权利?
  评析:我们讲到买方对货物有品质担保义务,而本案中的B公司提供的电子枪的质量存在较大的质量缺陷,使得另一方当事人蒙受了损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虽然B公司做出补救,但是补救仍给A公司造成不合理的不便或延迟。因此,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而且由卖方来承担做出补救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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