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后怎样进行清算

2024-05-07 11:36

1. 股东退股后怎样进行清算

股东中途退股应按照下列方式进行清算:1、如果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股的,转让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2、如果股东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股的,清算价格可由评估机构合理合法地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退股后怎样进行清算

2. 股东中途退股后怎么清算

股东中途退股的清算方式是,如果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股的,转让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股东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股的,清算价格可由评估机构合理合法地确定。
一、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怎么办
由于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
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依照法律是无权提出退股的。
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只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
二、股东要求退股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股东要退股怎么清算

股东退股的清算方式:1、部分股东退股的,只需要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和公司的变更登记即可,无需进行清算;2、全体股东退股的,则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及时通知债权人,然后以公司的财产清偿各债务后,办理注销登记。股东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则退股程序如下: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要退股怎么清算

4. 股东退股怎么清算

股东退股清算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资产,核定公司债务;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4、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处理公司财产;
6、清偿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7、制定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一、股权退出机制方式如下:
1、股权转让,包括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
3、公司解散,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取得了等同于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二、具有下列情形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总的来说,股东退股的事情有关部门可以依据实际的情况做好充分的了解,在有关部门的操作下可以进行合理的处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东退股怎么清算

股东退股 ,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 清算 ,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只有在股东退股后导致公司解散的,此时才会涉及到相关的清算。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 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退股怎么清算

6. 股东退股怎么清算

股东退股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1、依法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资产;4、核定公司债务;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9、清偿债务;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11、制定清算方案;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3、提交清算报告;14、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相关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7. 股东退股时清算

法定退股情形出现时,股东退股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这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能帮助小股东在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僵局时强制性退出,权利同样能得到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退股时清算

8. 股东中途退股怎么清算

法律分析: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方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
第二种是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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