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如何提取?

2024-05-05 22:52

1. 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如何提取?


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如何提取?

2. 职业年金退休怎么提取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 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 职业年金 待遇的方式。 1、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 养老保险 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 继承权 ; 2、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3、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 继承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 职业年金退休怎么提取

退休后提取职业年金的方式:职工退休后可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退休后可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职业年金退休怎么提取

4. 退休了年金怎样提取

法律分析:职工退休,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5. 退休年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退休后提取公积金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离(退)休证或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指出,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与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职业年金退休提取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三种条件下领取职业年金。第一种情形是退休后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第二种情况是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三种情况则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退休年金如何提取?

6. 退休了年金怎样提取

法律分析:
职工退休,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7. 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提取的办法

职业年金退休提取如下:
1、一次性领取:携带申请书、一次性领取职工职业年金待遇确认书、移民证明或者死亡证明、户口本、收款银行卡等资料前往所在地社保机构,到对应柜台进行办理,审核成功一次性打款到指定账户;
2、逐月领取:系统及办理单位自动根据社保及职业年金的缴纳情况,进行每月养老金发放的核对。
一、退休后社保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将账户提供给社保机构,社保部门按照规定每月支付养老金到您指定的账户。
二、第一年的养老保险在哪里领
在办理退休养老金时会确定你所希望的银行,若是二代社保卡,可去指定银行营业厅激活,可领养老金。
此外,若是跨行取款需要扣除相应的手续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提取的办法

8. 退休了年金怎样提取

职工退休,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一、私企有企业年金吗
私企是否有企业年金,要看企业愿不愿意交。因为很多私营企业是没有企业年金的,因为企业年金的缴纳性质,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采取自愿形式进行缴纳。绝大多数私营企业,并不会选择为员工缴纳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一般出现在国企,央企等一些国有企业当中。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企业年金联盟理事会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年金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领取企业年金的。(1)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该职工年金个人账户中的积累额可以转移至其所加入的新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中进行管理。(2)如果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新单位企业年金制度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或发生其他由于新单位原因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情况的,则该职工的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3)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用由该保留账户自行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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