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积金

2024-05-13 16:45

1. 如何办理公积金


如何办理公积金

2. 公积金如何办理

一、公积金如何办理1、办理公积金,具体如下:(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完成后,即可办理公积金。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二、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公积金,具体如下:1、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2、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3、携带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以及其它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三、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3、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4、若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

3. 公积金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代为缴纳,个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2、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相关材料,例如,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如何办理

4. 公积金如何办理

到公积金中心领取表格,然后按他们的要求办理手续。
   公积金办理: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不知道你是办理哪方面?如果是贷款就需要你夫妻双方都要缴纳公积金,并满足其中一人超过一年;有一人没有缴纳公积金则需要另一缴纳了公积金的同志和朋友为你担保。如果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则应满足: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5)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9)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13)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1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自己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对来说办理流程公司人事去办理就可以了。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是需要通过用人单位办理。
1、比如说你是新开户那么这个时候单位就需要到管理部领取一份《申请登记表》、同时还有一份《汇缴的变更(补交)清册》、《委托的收款协议书》,那么这个时候也就是由单位按照一些相关政策来确定缴交比例就可以了。
2、比如说在《变更清册》这个时候也就要在补交栏中记得填写建立一个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还要补交上月的金额,至于其它的表格就要根据说明书来填就可以了,这个时候再交审核并办理了开户的手续就可以了。
3、对于一些新开户的单位将补交额和月应交额这个一定要合计数,这个时候再将它存入到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的。单位也就会根据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这个时候也就会建立一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
4、正常缴交也是在每个月的15日前会将这个款项存入到专户就可以了;缴存如果有变动的话,那么单位就需要在每月15日前把这个报送《变更清册》(这个时候也就会将进行调入或调出的,同时还会在摘要栏中注明调入或调出单位),那么这个时候也是会将变更后的月缴交额,然后再把它存入里面专户。
总结:关于首次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流程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办理的时候只要按照以上这些流程来就可以了,但是在办理中一些事项还是要注意的。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6.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相关内容: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7.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1、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代为缴纳,个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
2、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相关材料,例如,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8. 公积金如何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为如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明;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借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因不同地方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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