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结售汇的受理原则

2024-05-05 00:51

1. 远期结售汇的受理原则

(一)客户如有下列外汇收支可向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1.贸易项下的收支;2.非贸易项下的收支;3.偿还银行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4.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5.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二)签订书面总协议。客户在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与中国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并逐笔向中国银行提交远期结汇或售汇申请。(三)远期结售汇必须依据远期合同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客户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进行冲抵。办理指南(一)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客户需与中国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一式两份,客户与银行各执一份。(二)委托审核。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填写《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同时向中国银行提交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需的有效凭证;中国银行对照委托书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客户委托的远期结汇或售汇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金额,交易期限也应该符合实际收付汇期限。(三)交易成交。中国银行确认客户委托有效后,客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或扣减相应授信额度;交易成交后,由中国银行向客户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四)到期日审核和交割。到期日中国银行根据结汇、售汇及收付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与客户办理交割。因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固定交割日类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设定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择期交易没有宽限期。客户到期无法及时提供全套单证的,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展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交割。(五)展期。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展期,但必须在交割日当天向中国银行提交展期申请书和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中国银行接受客户展期申请后,按当时市场价格将客户原有交易反向平仓,然后签订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原协议价格与平仓价格之间的汇差,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时一并付给客户。

远期结售汇的受理原则

2. 请教远期结售汇的会计处理问题

按新准则,我觉得外币掉期产生的损益一般还是计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就是原会计制度下的汇兑损益),具体处理可参照原会计制度的要求。

3. 外汇远期结汇与反向平仓

额!你和中行签订了远期结汇协议,把汇率波动风险转移到银行,银行自然也要把这风险转嫁,在内部对冲后,多余的头寸会在市场上对冲。例如:你到期要结汇1000万美金,刚好中行又有一个客户在同期有1200万美金要进入国内,银行内部对冲后有200万美金的头寸,所以银行要在外汇市场卖空200万美金或者和其它银行进行200万美金的掉期交换。这样银行本身就不存在汇率风险。

远期结汇实际上就是你于银行签订了一个远期的汇率合约。这样可以转嫁未来汇率的波动风险。

而反向平仓是说反向操作平仓,例如在你的案例中,因为你到期账户上不足1000万美金,这个远期合约无法完成,但是银行已经根据你的合同做好了资本的时间配置安排,这种情况下合同本身调整比较麻烦,而且银行也不可能根据你的情况调整自己的资本头寸配置,因此会要求你从外汇市场上先买入缺额的美元,凑足1000万美金然后履行合约。

当然实际当中,你只要签订协议,银行会帮你买入缺口的美元,然后完成一系列交易流程。但是要说明的是,因为是反向平仓,所以你缺口的那部分美元结汇的汇率是按照即时汇率结算,并且还会产生一小笔交易费用,而非按照你和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协议的汇率。

外汇远期结汇与反向平仓

4. 远期结售汇如何展期

一、什么是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期限、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为什么要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客户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并且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利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例如:晨星公司欲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转让给美国联兴公司,协议收购金额为1亿美元,收购资金将在三个月后汇入,为避免汇率风险,3月12日,晨星公司向我行申请三个月远期结汇交易。
3月12日,我行三个月远期结汇价格为827.53,交割日为2003年6月12日,届时晨星公司将向我行支付1亿美元,我行向晨星公司支付人民币827.53/100*USD100,000,000=RMB827,530,000。晨星公司已经在827.53汇率水平上锁定了收益,规避了人民币升值的风险。


三、什么样的客户可以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面向的客户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远期结售汇业务须遵循实需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交易。客户须具有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的可办理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并能按时提供全部有效凭证,才能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外汇收支范围包括:贸易项下的收支;服务贸易和收益项下的收支;偿还我行的外汇贷款;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包括哪些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新加坡元等九种可自由兑换货币。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包括哪些期限?
远期结售汇业务分为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和择期交易
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是指交割日为未来某一确定日的远期交易,分为7天、20天、1个月、2个月...12个月等14个固定期限。
择期交易则是指约定的交割期限为未来某一时段,客户可在此之内选择一个确定的交割日。
远期结售汇交易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同14个固定期限为12个月。因此,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最长期限可达2年。
展期交易也可以选择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或择期交易。


六、远期结售汇的汇率如何确定?
远期结售汇价格确定依据国际通用远期外汇交易的原理计算得出。远期结售汇价格取决于即期结售汇汇率、人民币和外汇利率以及交割期限。
我行对客户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远期结售汇买卖价差为0.5%,六个月以上的远期结售汇每增加一个月买卖价差增加0.05%, 


七、客户在我行办理远期结售汇需要哪些手续?
1、 提交结售汇业务所需的相应单据和有效凭证。
2、 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外汇账户。
3、 与我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并提供有权签字人签样、印模及经办人授权书。
4、 缴纳保证金,人民币或外币均可,保证金金额为远期交易金额的3% 。
5、 逐笔提交《远期结售汇申请书》。


八、如何办理远期结售汇交割?
远期结售汇的交割按《远期结售汇申请书》规定内容在约定的交割日进行。其中,固定期限交易的交割按规定的交割日办理,择期交易在约定的期限内客户可任选一天与我行进行交割。
我行在交割当日为客户办理转帐手续,客户应保证帐户中有足够资金用于支付。
由于贸易的不确定性,我行设定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客户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如约交割,按照原交易约定的汇率进行交割。
我行不办理提前交割。


九、如何办理展期?
由于贸易的不确定性,如客户按期交割困难,可于交割日前的3个工作日之前向我行提出申请推迟交割,即展期。但展期只能进行一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因客户应承担推迟交割给我行造成的平盘价差损失,如产生收益我行将于最终交割时一并付给客户。


办理展期的手续:
1、 客户向我行提出申请,填写展期申请书,声明展期原因。
2、 客户向我行提交新的远期结售汇申请书,汇率按照展期当日我行发布的远期结售汇汇率。


十、何为客户违约?
1、 客户无法提交全部有效凭证或有效商业单据;
2、 客户没有按时同我行办理交割(交割宽限期除外);
3、 客户没有按照《远期结售汇申请书》中的金额等约定内容进行交割。
客户违约须承担因此造成的平盘损失。

5. 为什么远期外汇在交割到期日展期价会比较好

所谓的远期外汇展期,就是在展期日将原交易反向平仓,同时按原交易方向再做一笔远期交易。
在交割到期日展期,反向平仓采用的是即期汇率,新交易采用远期汇率。
如果是提前展期,由于远交易尚未到期,反向平仓采用的是远期汇率,汇率的升贴水和平仓点差都会对平仓结果产生影响。
不能说交割到期日展期价一定就好,但一般来说客户展期都在到期日进行处理。

为什么远期外汇在交割到期日展期价会比较好

6. 电大高级财务会计作业5答案

1、 货币购买力损益与资产持有损益之间的区别?哪个更易计算和使用?

答案要点:

货币项目,因其结算性特点,当物价变动时会产生购买力损益。

资产的持有损益是指资产(通常是非货币性项目)的现行成本与历史成本的差额,分为未实现持有损益和已实现持有损益两种。

资产的持有损益更易计算和使用。

 

2、将物价变动对企业带来的影响计入损益和计入所有者权益,哪个更符合实际?更易被我国接受?

答案要点:计入所有者权益是发展趋势。因为目前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我国会计准则所采用的都是资产负债观和综合收益观。

 

3、我国是否存在物价变动会计?

答案要点:

我国现阶段不存在物价变动会计。

在寻求对付物价变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对策时,事实上除了包括物价变动会计外,还可以有不改变会计计量结构但可部分消除物价变动影响的一些做法,并且这些做法就是目前我国实践中在采用的,例如:(1)公允价值的计量;(2)物价下跌时存货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3)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 (4)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5)《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在并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折算:首先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然后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4、期货交易需要什么样的环境?期货交易对现货交易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案要点:

期货交易需要的环境:

(1)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同,在期货合同中,交易品种、数量、规格和交割地点都是既定的,唯一可变的是价格。

(2)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的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3)施行保证金制度。

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要以现货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反过来,期货市场的出现又能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密不可分。所以,期货交易可以调节和引导现货交易:(1) 通过交易者套期保值从而锁定成本,来实现对现货市场的调节和引导。(2)通过对未来价格的预期作用来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

(3) 期货市场又是通过自己的交易规则来实现对现货市场的调节和引导的。例如,期货市场交易规则中规定,当一种期货商品的价格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上涨或跌落至某一种价位时,为了避免因期货价格的大幅度波动而导致现货市场供求关系过度震荡,交易人士就得暂时停止交易。这样一来,交易当事人便可面对现实,进行一番冷静的思考,然后继续开始新一轮理智的交易。

 

5、投机套利和套期保值在会计处理上的异同何在?差异的关键点在哪里?

答案要点:

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以回避现货价格风险为目的期货交易行为,通常是指生产经营者同时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的交易方向相反、数量相等或交易部位相当,以此来转移现货市场价格风险的交易行为。投机套利交易是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是套期保值交易顺利实现的基本保证。

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的区别在会计上表现为套期与被套期项目“息息相关”,甚至可将期视为被套期保值项目的附属行为;而投机套利则是投资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独立的,旨在牟利的行为。所以,从期货会计的角度看,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对于持有期货合约的结果,即损益的归属和处理有着本质的划分。

套期保值会计将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和平仓盈亏都作为被套期保值项目账面价值的调整。期货合约产生的盈亏应当与相关价格被套期保值项目的影响相配比,在同一时期计入损益。这样;三者对损益影响的相互抵消将使套期保值“锁定成本或收益水平”的经济实质得到反映。

投机套利期货合约的买卖不存在相联系、相配比的项目,因此,平仓时的已实现损益在当期予以确认。但对浮动盈亏是否确认为当期损益仍有争议,国际上也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一种是坚持市原则,将期货合约浮动盈亏和平仓盈亏一视同仁,都作为已经实现的损益予以确认;另一种方法是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只确认平仓盈亏,对持仓合约的浮动盈亏,仍作为未实现损益不予以确认,仅作表外披露 

 

6、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怎样计算的?考虑有担保余值、无担保余值、有廉价购买选择权、无廉价购买选择权时的情况又会怎样?  

答案要点:

最低租赁付款额: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有关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考虑有无担保余值、有无廉价购买选择权的情况时,则

(1)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有廉价购买选择权时,租赁付款额是指租赁期内,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总额与另行支付的购买价格之和;

(2)租赁合同未规定承租人有廉价购买选择权时,租赁付款额是指租赁期内,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总额,加上承租人(或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加上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未能续租或展期而造成的任何应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项。

7. 远期结售汇履约可以进行差额交割吗

结售汇业务到期正常都需要进行实盘交割。
但银行也都会提供违约功能,所谓的违约交易就是到期反交易,通过做一笔反方向成交的交易对冲原交易,反交易和原交易之间的汇率差额形成客户违约处理后的盈亏损益。
当客户违约交易出现亏损,客户需要向银行支付违约亏损。
当客户违约交易出现盈利,盈利部分可以和银行按商业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协商分配盈利收益。
交易到期的违约处理,实际上就是差额交割。只不过当客户交易盈利时,收益处理有所不同。
其实违约处理更好的称谓应该是反向平盘交易,或反向对冲交易,但由于外管局将远期结售汇反向平盘称为违约交易,因此银行就沿用这种称呼。

远期结售汇履约可以进行差额交割吗

8.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信息

 (一)客户如有下列外汇收支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1.贸易项下的收支; 2.非贸易项下的收支; 3.偿还银行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 4.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 5.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二)签订书面总协议。客户在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与中国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并逐笔向中国银行提交远期结汇或售汇申请。 (三)远期结售汇必须依据远期合同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客户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进行冲抵。 (一)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需与中国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一式两份,客户与银行各执一份。 (二)委托审核。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填写《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同时向中国银行提交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需的有效凭证;中国银行对照委托书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客户委托的远期结汇或售汇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金额,交易期限也应该符合实际收付汇期限。 (三)交易成交。中国银行确认客户委托有效后,客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或扣减相应授信额度;交易成交后,由中国银行向客户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四)到期日审核和交割。到期日中国银行根据结汇、售汇及收付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与客户办理交割。因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固定交割日类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设定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择期交易没有宽限期。客户到期无法及时提供全套单证的,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展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交割。 (五)展期。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展期,但必须在交割日当天向中国银行提交展期申请书和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中国银行接受客户展期申请后,按当时市场价格将客户原有交易反向平仓,然后签订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原协议价格与平仓价格之间的汇差,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时一并付给客户。 客户因下列原因致使远期结售汇协议不能履约的,中国银行可以要求客户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一)客户未在交割日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有效商业单据; (二)客户的外汇收支期限、金额与远期结售汇合同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