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具备什么条件可以配股

2024-05-17 21:38

1. 上市公司具备什么条件可以配股

配股发行是增资发行的一种,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认购配售股份的行为。它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在集资的意义上,配股集资具有实施时间短、操作较简单、成本较低等优点,同时配股还是上市公司改善资本结构的一种手段。
    1、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3、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
    5、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均不得低于6%。
    6、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9、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股申请不予核准:  
    第一,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擅自改变《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第四,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第五,申报材料存在虚假陈述。
    第六,公司拟订的配股价格低于该公司配股前每股净资产。
    第七,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重大关联交易,明显损害公司利益。  
    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因存在上述第二、第三、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而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得在一年内再次提出配股申请。

上市公司具备什么条件可以配股

2.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
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3.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什么?

4.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包括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
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
一、股票持有多久可以分红
股票持有多久可以分红是不固定的,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前购买并持有股票就可以享受分红。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即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经过承销商辅导一段时间,报经交易所实地审查通过,其股票即可挂牌上市。此后,买卖该公司股票,必须经过集中市场撮合的公开手续。上市辅导是指有关机构对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规范化培训、辅导与监督。发行与上市辅导机构由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原则上应当与代理该公司发于票的主承销商为同一证券经营机构。辅导的内容:
①培训
②资产重组,界定产权关系
③制定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④协助公司进行帐务调整
⑤协助公司制定筹措资金的使用计划
⑥协调各中介机构。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
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可被终止:
(1)上述暂停情况的
(2、3)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
(2)上述暂停情况的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前次发行包括配股等其他发行方式,间隔计算以前次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招募文件公布日期到本次配股说明书公布日期的间隔为准;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公司连续两年盈利。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发行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还应遵守有关该类别股份的其他法规的规定;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股申请不予核准:第一,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擅自改变《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第四,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第五,申报材料存在虚假陈述。第六,公司拟订的配股价格低于该公司配股前每股净资产。第七,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八,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重大关联交易,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因存在上述
第二、
第三、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而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得在一年内再次提出配股申请。《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上面所说的,上市公司相要配股的话,肯定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把所有的材料准备齐全,才有资格给公司配股,所以,在配股之前一定要多咨询一下,千万不要做出任何虚假的行为,不然的话,配股相关部门就不予支持。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

6.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公司连续两年盈利;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7.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公司连续两年盈利;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怎样的

8.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