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师是什么?

2024-05-10 04:07

1. 规划师是什么?

规划师的任务就是通过一些咨询技巧、借助一些评估方法帮助咨询者更深入地了解自己及相关需求,并最终由自己作出决策。规划师最重要的工作是给咨询者展现更多的选择,而不是替咨询者作决策。
类型分为理财或城市规划等。
理财规划师
理财规划师(Financial Planner)是为客户提供全面理财规划的专业人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理财规划师是指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个人、家庭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理财规划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因此要求理财规划师要全面掌握各种金融工具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客户提供量身订制的、切实可行的理财方案,同时在对方案的不断修正中,满足客户长期的、不断变化的财务需求。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999 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 〕39 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 2000 年2 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 号),2001 年5 月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 2001 〕38 号)。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规划师是什么?

2. 规划师是做什么的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规划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在一定阶段和条件下,怎么最优利用,才能实现尽可能最大意义上的社会公平,包括城市和乡村公平,城市新区和老城区的公平,道路改造前后对周边居民影响。
城市规划真正起源于西方工业革命时期。当时由于工业的萌芽,大量劳动人口从乡村涌入城市,人口过度拥挤后暴露了城市无序增长的弊端,城市变得拥挤,居住品质恶劣,甚至疾病开始传播。
人们意识到城市是需要提前安排的。霍华德Ebenezer Howard (1850-1929)在人们最终会走向乡村还是城市这样的问题中,提出了城市乡村结合体的概念,也就是田园城市。

扩展资料
城市规划师并不需要去思考社会利益平衡之类的问题,只需要落实计划部门的项目安排即可。这样的职业角色自然导致城市规划教育的重点是技能教育,突出的是城市规划的工程技术特性。
这一时期,规划师的职业道德理想带有古典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色彩,它与西方国家在城市规划诞生之初的精神颇为相似,虽然在事实上并没有被现实的社会机制整合。 城市规划师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城市规划的社会功能在逐步转化。

3. 什么是规划师资格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删去第三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什么是规划师资格

4. 城市规划师是做什么的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规划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在一定阶段和条件下,怎么最优利用,才能实现尽可能最大意义上的社会公平,包括城市和乡村公平,城市新区和老城区的公平,道路改造前后对周边居民影响。
城市规划真正起源于西方工业革命时期。当时由于工业的萌芽,大量劳动人口从乡村涌入城市,人口过度拥挤后暴露了城市无序增长的弊端,城市变得拥挤,居住品质恶劣,甚至疾病开始传播。
人们意识到城市是需要提前安排的。霍华德Ebenezer Howard (1850-1929)在人们最终会走向乡村还是城市这样的问题中,提出了城市乡村结合体的概念,也就是田园城市。

扩展资料
城市规划师并不需要去思考社会利益平衡之类的问题,只需要落实计划部门的项目安排即可。这样的职业角色自然导致城市规划教育的重点是技能教育,突出的是城市规划的工程技术特性。
这一时期,规划师的职业道德理想带有古典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色彩,它与西方国家在城市规划诞生之初的精神颇为相似,虽然在事实上并没有被现实的社会机制整合。 城市规划师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城市规划的社会功能在逐步转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划师

5. 规划师需要什么条件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规划师需要什么条件

6. 城市规划师是干什么的

城市规划师就是从事城市城镇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国人事部会在每年的10月中旬开办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被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颁发的城市规划师证书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城乡规划师就业方向有这么三种:一种是政府部门主导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编审各类规划等。另一种就是设计部门或设计单位用人,主要负责规划设计,这也是大多数城乡规划师所选择的方向。还有一种就是服务专属企业的规划师,比如房地产开发公司。

7. 城市规划师是做什么的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规划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在一定阶段和条件下,怎么最优利用,才能实现尽可能最大意义上的社会公平,包括城市和乡村公平,城市新区和老城区的公平,道路改造前后对周边居民影响。
城市规划真正起源于西方工业革命时期。当时由于工业的萌芽,大量劳动人口从乡村涌入城市,人口过度拥挤后暴露了城市无序增长的弊端,城市变得拥挤,居住品质恶劣,甚至疾病开始传播。
人们意识到城市是需要提前安排的。霍华德EbenezerHoward(1850-1929)在人们最终会走向乡村还是城市这样的问题中,提出了城市乡村结合体的概念,也就是田园城市。

扩展资料
城市规划师并不需要去思考社会利益平衡之类的问题,只需要落实计划部门的项目安排即可。这样的职业角色自然导致城市规划教育的重点是技能教育,突出的是城市规划的工程技术特性。
这一时期,规划师的职业道德理想带有古典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色彩,它与西方国家在城市规划诞生之初的精神颇为相似,虽然在事实上并没有被现实的社会机制整合。城市规划师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城市规划的社会功能在逐步转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是做什么的

8. 什么是城市规划师

什么是城市规划师
                   
      导语: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被用人单位聘任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001年5月24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机构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7月份。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0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