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服务费为税后金额增值税怎么倒算

2024-05-05 06:44

1. 支付境外服务费为税后金额增值税怎么倒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注意我们在计算应扣缴税额时,应税行为购买方支付的含税价款,要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再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不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例如:境外公司为某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该境外公司没有在境内设立经营机构,所以以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合同价款106万元,则购买方应当扣缴的税额计算如下:

  应扣缴增值税=106万÷(1+6%)×6%=6万元

  境外服务费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会计处理

  我们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管理费用-服务费用等(用于应税项目的,否则分录为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借;管理费用-服务费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支付境外服务费为税后金额增值税怎么倒算

2. 支付境外技术服务费要扣税吗

支付境外技术服务费是需要扣税的。如果在提供该服务时境外企业未到境内,即其劳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则根据如下规定,对于劳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的不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支付给境外个人的款项,凭外汇支付凭证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即可入账。

扩展资料: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3. 境外服务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六条: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180天内,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3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以下简称《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稽核比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每月申报期内,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稽核结果通知书》)。
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对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以海关缴款书原件为依据,逐一进行核对,并区别情况按以下要求处理:
(一)属于纳税人信息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在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请数据修改,再次稽核比对,税务机关次月申报期内向其提供稽核比对结果,逾期未申请数据修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重新采集数据的时间仍在报送期限(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90天)内的,可通过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下称电子申报软件)重新采集,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再次稽核比对。
2、纳税人重新采集数据的时间已超过报送期限的,可在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稽核异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对申请表》申请数据修改,再次稽核比对。
(二)不属于采集错误,纳税人仍要求申报抵扣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审核检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口增值税

境外服务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4. 支付境外管理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支付境外管理费,如果是在境内接受服务的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在境外接受管理的服务的则不可。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5. 向境外支付境外安装费需要缴税吗

一、境外设计咨询机构向境内机构提供设计咨询而收取的设计咨询费,应认定以下具体事实后,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协定的规定判定在中国的纳税义务:
  1、 该设计咨询费是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劳务费;
  2、 在该设计咨询费属于劳务费的情况下,该劳务活动是发生在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
  二、就上述事实认定以及有关税收规定的适用等具体税务案件处理问题,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做出处理决定。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陈述、申辩;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向境外支付境外安装费需要缴税吗

6. 境外支付佣金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三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能判断是完全发生在境外的的佣金,则不需要扣缴增值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条关于收人来源地的判定原则,劳务发生在境外,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故不征个人所得税。

7. 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       
第六条规定,下列款项或报酬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      
(一)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      
(二)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       
(三)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       
上述劳务所得通常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但个别税收协定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中英税收协定专门列有技术费条款)。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有关条款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46号)规定,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涉及的技术服务活动应视为转让技术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所得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属于非专利技或特许权,则应在“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如果是如国税函〔2009〕507号和国税函〔2010〕46号所述的不应是特许权的服务费,则应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类会计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或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国外技术使用费,如果不属于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的不得抵扣的项目,扣税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可凭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取得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8. 支付给境外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费用是否要纳税?

能约束上述行为吗?  境可以约束 是不是境内企业在境外的消费都要在国内征营业税?  解答:1、无论是境内境外消费均不用交纳营业税;             2、缴纳营业税的范围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                  换言之,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确认点为是否有经济利益的流入;                 照你所说情形,你们属于接受劳务的一方,在会计处理上列入费用即可,与纳税无关联。             3、由于你们公司津贴是由境外先行支付,再由你们公司予以结清,故发给员工的津贴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