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哪些

2024-05-10 10:23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哪些

法律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1、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药费用;2、参保人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哪些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哪些

农村医疗保险,又叫新农合,凡是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以用新农合报销,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甲乙类药品都可以进行报销。

3.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农村医疗保险,又叫新农合,凡是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以用新农合报销,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甲乙类药品都可以进行报销。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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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其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一)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二)原始发票(三)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另外就医时不需要带上医保卡,只是在报销的时候才需要出示相关证件,切记:私营医院是不支持报帐的。

5.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住院报销范围:住院报销包括药品报销以及治疗费报销,药品报销需要参考本省的药品报销目录;住院期间的治疗费、药费、化验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属于可报销的医疗费用。门诊报销范围:门诊报销包括药品报销以及检查费用报销,药品报销要是规定的药品;检查费用包括B超、心电图、化验费、治疗费、输液费等等。
一、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险等级是怎么规定的
1、按照医院等级
乡镇指定医院,农民花销1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可达到85%;县级医院按照400元以上可报销,比例达到75%;市级医院需达到1000元以上才可报销,报销比例为65%。
2、按照就医类别
门诊报销: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医疗报销: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另外,只要是在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每年还可限额补偿1.1万元。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

1、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

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报销范围

一、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3)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报销流程
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不能报销医疗费的情况:
1、住院陪护费,脏器移植,《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及自购药品费用,救护车及其它交通费;
2、打架斗殴、酗酒受伤、吸毒、戒毒、自杀、性病治疗、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残疾辅助器具,整容矫形、镶牙、配镜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婚检、计划生育手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非病情需要不经批准或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核磁共振等超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自费检查项目;
7、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不予以报销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报销范围

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参保人员在双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均可按规定报销。凡门诊医疗费均不纳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补充医疗保险不规定病种:不限病种,凡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和特殊疾病门诊费用都可以按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参保的托管改制人员和个体人员带病投保不予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费用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属于全部自费和部分自费的特殊检查、治疗项目、乙类药品和自费药品等费用。
补充医疗保险申请赔付地方:双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医疗大厅补充医疗保险专柜受理。补充医疗专柜在收到理赔资料经核实核准后,以银行帐户转帐形式完成理赔金的给付。单位或个人可指定银行帐户,5000元以下的一般案件保险理赔金实行当天结算,5000元以上的待核审案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帐支付手续(节假日顺延)。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县内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可报销的费用,实行零起报:501元以下部分报销10%,501元-2000元部分报销25%;2001元-5000元部分报销30%;5001-10000元部分报销40%;10001元以上部分报销50%。在本县以外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上述标准各段报销比例下降五个百分点,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不变。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般门诊医药费报销10%;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一般门诊医药费报销5%。
(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每人每年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及一般门诊费用累计最高报销封顶额为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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