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持有人的定义是什么?

2024-05-18 15:05

1. 债券持有人的定义是什么?

成立的方式会根据的性质不同而不同,一般有限是股成立。因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成立方式的不同,一般股份会向社会募集对象发行的债券,以保证效益与募集对象挂钩,回报募集对象。这个募集对象在法律上称为债券持有人,即债券持有人的定义。规范来讲:债券持有人持有某种由发券人(债务人)发行的债券的人。债券作为一种债务凭证,反映着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1.利息支付请求权。债券利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期限,都由债券发行契约来确定。2.偿还本金请求权。偿还本金的期限和方法,由债券发行契约来确定。
二、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债是一种通过整体、批量的发行方式形成的集团债务,具有债权人众多、但内容单
一、规范等特点。债权的分散性和利益的相同性,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非对称性,要求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一个统一的机构团体来表达、实施债券持有人的意志、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此,参照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2007年证监会公布的《债券试点办法》引进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两项制度。在债券持有人利益的维护方面,两项制度相辅相成,各有其独特的作用。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利于协调债券投资者的立场,强化债券投资者的地位,为债券持有人提供有效的整体保护;而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弥补会议制度的不足,提高权利行使的时效和功用。另外,两项制度也可以减少发债与债券持有人进行协商的不便。例如,债是一个具有期限的证券产品,部分债券的期限相当长。在债券发行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这时如果没有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发债几乎无法征得债券投资者的同意,对债券协议或相关承诺进行修改和变更。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位债券持有人会议又称债债权人会议,是一种由债券持有人集体行使权利的、即时召集的、临时性的议决机构。其地位,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
(1)债券持有人会议是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无权利能力的社团组织。
(2)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即时召集的临时性机构,只有在需要议决事项时才活动。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为负有议决职能和监督职能。例如,发债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议决同意;发债合并、分立和变更时,债券持有人会议可提出异议,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规则的制定采用“代订、追认”的做法。《债券试点办法》规定,应当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3)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4)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债券持有人类似于的股东的身份,但是它不具备股东的权利,也不履行股东的义务。它的只能仅限于监督决策机构,它的权利是对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会议召开并决定是否通过股东会的决议。所以债券持有人的定义与股东的定义是有很大区别的,这需要注意。

债券持有人的定义是什么?

2. 可转换债券是什么含义?

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3.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一、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二)、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1、董事会决议并公告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应当在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批准
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应由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申报文件编制
主承销商、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有关中介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债券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主承销商推荐和保荐机构保荐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由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出具保荐文件。
5、提交可转换债券的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人应提出发行申请,即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
6、受理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8、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审委”审核。“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9、核准发行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审委”的审核意见,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4. 可转换债券什么人可买

(一)当然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购买,因为可转债一般都是由已经上市的公司发行的。
(二)购买可转债最好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你拥有该公司的股票。
(三)如何知道发行可转债:登陆巨潮网,查询有关发行的情况。公司发行可转债都会在巨潮网提前一周或半个月发布公告。或订阅《中国证券报》掌握有关信息。
(四)可转债不可以私下交易,一般都需要在公开的证券市场进行交易。
其实可转债基金本质上属于债券基金,所以申购、赎回上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投资人也一定要考虑其中的风险,多做对比选择收益稳定的相应产品。
一、可转债操作要点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主要步骤有三个。
首先是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一般投资者准备转股时,最好不要通过电话委托或网上交易进行转股程序操作,而应到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去填写提交转股申请。
然后是接受申请,实施转股。证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根据现有规定,转股申请不得撤单。(过时)
最后是转换股票的上市流通。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为方便投资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股的转债余额,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确认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初始确认金额(相对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分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贷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5.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二、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三、注意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四、发行条件要求
1、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如果不具备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
2、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6. 债券持有人对可转换债券是否享有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对可转换债券享有选择权,法律规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是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第一百六十一条,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性质有哪些
1、债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较充分的债权性质。
这意味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虽可以享有还本付息的保障,但与股票投资者不同,他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可转换公司债券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这是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赋予投资人转换股票的权利,作为补偿,投资人所得利息就低。
2、股票期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往往将其看作为期权类的二级金融衍生产品。

7. 股票可转债券什么意思

   
  可转债券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在投资者常见的金融工具中,相比普通债券,可转债相对复杂,可转债同时具备股性和债性,导致很多的不确定性,因此需谨慎操作。

股票可转债券什么意思

8. 可转换股票债券发行人的主要资格是什么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 1、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经 股东大会决议 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 符合法律规定 条件的重点国有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