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违反什么纪律?

2024-05-17 00:20

1. 小金库违反什么纪律?

法律分析: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的通知》。资金及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是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关键,但在审理实践中,还需结合行为的主客观方面予以综合认定。设立小金库行为应出于主观故意,目的是方便用钱用物,其核心表现是故意使相应资金、财物,规避或者脱离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监管监督。由于财务人员业务不精或工作疏忽大意,导致一些资金及资产未列入符合规定的指定单位账簿,或未列入单位账簿中符合规定的指定科目,都不应当认定为设立小金库行为。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小金库违反什么纪律?

2. 小金库违反了什么纪律?

法律分析:
小金库”侵犯了国家财经制度。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3. 小金库是什么意思?算违法吗?

  小金库,是指在单位财务以外另设账目的公款。目前私设小金库仅属于违纪行为。并不违法。
  基层单位小金库资金来源的途径主要有三条:
  一是收入不记账。(注意,这里的收入是明文规定的,废料可没有一条文件规定要卖钱上缴)如某镇派出所,将三个月近10万元的罚款收入不记账,直接放入小金库。
  二是截留上交款项。有些单位的收费理应上缴上级主管部门,但是个别单位采取缴大留小的方式,将其中的一部分留下来。如某局乡建科,将本应上缴市局的20万元收费截留下来,建立了小金库。
  三是虚列支出。有的采用支少报多的方式,有的则直接虚列支出项目。如某单位虚构了一个办公楼维修项目,将40万元公款划入小金库。

小金库是什么意思?算违法吗?

4. 小金库属于违反什么纪律

法律分析: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的通知》。
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5.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与以往小金库定义相比,主要在三个方面有差别:一是不突出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二是不区分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预算管理,强调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三是“小金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强调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小金库”。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只能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小金库”资金(资产)来源众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企业“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部分主营业务收入;对外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劳务收入;财产租赁费、承包费、赞助费等企业所得;销售账外资产的收入;投资收益;资金占用费;处理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收入;已经核销的坏账重新收回的往来款;以各种名义虚列支出、虚增费用,套取公款;以及重复列支费用,转移资金进入“小金库”等。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6.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的通知》。一、小金库贪污达到多少犯罪1、按照刑法规定,贪污五千元以上就构成了贪污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二、小金库的量刑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法律法规作用1、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2、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3、法律法规的校正作用。4、法律法规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7. 私设小金库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私设小金库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8. 小金库怎么界定?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资金(资产)来源众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13种: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