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2024-05-05 02:19

1.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2. 哪些“国有科技型企业”可以进行股权激励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一下回答: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科技型企业,是指中国境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企业),具体包括:
(一)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注:对于本办法第二条中的(一)、(二)类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均在3%以上,激励方案制定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三)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
(注:对于本办法第二条中的(三)类企业,近3年科技服务性收入不低于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60%。)
【读解】很显然,这里的“国有科技型”概念必须做狭义解释,主要指向的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的科技企业,因而,除新三板挂牌国有科技企业外,其他国有投资企业并不是此次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
股权激励的十二条红线:''不得”之情形
(1)企业成立不满3年的,不得采取股权奖励和岗位分红的激励方式。
(2)企业不得面向全体员工实施股权或者分红激励。
(3)企业监事、独立董事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或者分红激励。
(4)大、中型企业不得采取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
(5)大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5%;中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小、微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且单个激励对象获得的激励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
(6)企业不能因实施股权激励而改变国有控股地位。
(7)股权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权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股权期权行权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
(8)企业不得为激励对象购买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激励对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贷款提供担保。
(9)企业要坚持同股同权,不得向激励对象承诺年度分红回报或设置托底回购条款。
(10)采用间接方式的,持股单位不得与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或发生关联交易。
(11)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捐赠。
(12)在职激励对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收回激励股权。
【读解】以上可以称之为“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十二个铁律”,也是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底线和风险点。
激励方式
按照文件规定,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三种: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
一、股权出售
股权出售,就是将国有股权出售给激励对象。
文件对股权出售没有更为详细的规定。只是原则性指出:“第十条 企业实施股权出售,应按不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价格,以协议方式将企业股权有偿出售给激励对象。资产评估结果,应当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规定,报相关部门、机构或者企业核准或者备案。”
二、股权奖励
1、股权奖励必须与股权出售相结合
文件规定:第十三条 企业用于股权奖励的激励额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5%。企业实施股权奖励,必须与股权出售相结合。
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仅限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重要技术人员。单个获得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必须以不低于1:1的比例购买企业股权,且获得的股权奖励按激励实施时的评估价值折算,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读解】股权出售是指按照一定条件,将国有股权的所有权转让给激励对象,而股权奖励是指基于一定条件,激励对象可以无偿获得一定的国有股权,但文件同时规定,股权激励对象必须在无偿获得一定股权同时要购买同等数量的国有股权。
2、股权奖励的企业条件:
第十条企业实施股权奖励,除满足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外,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应当占近3年年初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上,实施激励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是指激励方案制定上年末账面净资产相对于近3年首年初账面净资产的增加值,不包括财政及企业股东以各种方式投资或补助形成的净资产和已经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三、股权期权
1、只有小型和微型国有科技型企业才可以使用股权期权进行激励。
按照企业划型标准,也就是说只有营业收入在2000万以下的工业科技型企业,和营业收入在1000以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信息传输业才可能成为激励对象。
2、 企业业绩考核主要指标
按规定主要指标为: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现金营运指数等
3、企业以股权期权方式授予的股权,激励对象分期缴纳相应出资额的,以实际出资额对应的股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4、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捐赠
四、分红激励
分红激励分为两类:项目收益分红激励与岗位分红激励。
1、项目收益分红激励
第一种分红办法:约定。由重要科技人员与企业实现约定。
第二种分红办法:法定。具体为
(一)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
(二)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
(三)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3至5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
2、岗位分红
1、拟实施激励企业的财务条件
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应当占企业近3年年初净资产总额的10%以上,且实施激励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2、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应当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原则上每次激励人数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总数的30%
3、分红限制
(1)企业年度岗位分红激励总额不高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5%。
(2)激励对象获得的岗位分红所得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2/3。
(3)激励对象自离岗当年起,不再享有原岗位分红权。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3. 鼓励企业制订和实施科研人员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政策有哪些

现在股权激励对大家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从各个媒体上都能看到,很多老板也开始关注,不少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以后效果也不错。作为一个有效的激励方法,股权激励开始走进更多人的视野并逐渐引发大家的思考,本文着重从人性的角度,从员工和老板这两个不同的群体来分析,以便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股权激励。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中国人大多有这样一个心理: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所以员工是不愿意一辈子给别人打工的,一旦有条件有机会,他一定会选择为自己干事情而抛弃老板,那么老板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就是怎么去激励员工,既让他为自己干事情又不会抛弃老板。通常,老板会选择给员工股份,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比较有效的。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案例,比如企业去挖人,一般会说:你在这里干多长时间都还只是个员工,你来我这里,我给你股份。这样就很容易把人挖过来,从这个角度看,给股份是很容易引起共鸣的。有一次我和一个老板聊天,他说他有一个员工很有潜力,是个人才,想让他去当项目经理,但是这个员工更喜欢那种不用操心的工作状态,说什么也不干,直到老板给他说:“那我给你10个点的股份吧。”结果这个员工就非常痛快地答应了。这个小故事说明,每个人都喜欢给自己干,做自己的事,操心也愿意,不是给自己干,还是不操心的好。
 
管理群体的变化
时间进入2015年,我们面对的管理群体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80后、90后逐渐成为工作的新生代甚至主力军,这个群体更加自主,更加个性,更加张扬,更加不服从传统的管理,更不愿意遵守过去层级式、教条式的管理,这个群体要求更多的是自主,是自我经营。现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70后既愿意上班又愿意加班,80后只愿意上班不愿意加班,90后既不愿意上班也不愿意加班。这是一个社会现象,我们不需要去讨论这个现象的对与错、利与弊,因为无论如何这个社会将会是80后、90后的天下。我们没有办法来回避这个群体,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根据这个群体的特性来考虑、设计我们的激励模式,让这群新生的力量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注未来的安全
对未来的安全的关注,也是中国人骨子里普遍存在的特性之一,中国人不仅仅要求现在有丰厚的物质收入,更关注未来是不是有安全稳定的收益。虽然现在反腐败打得官员官不聊生,公务员的收入也并不很高,但是报考公务员的人数并没有下降,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热衷于报考公务员,是因为他们看重的正是公务员未来的安全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有一种激励方式能让企业的员工对未来有一定的安全感,那么这种激励方式就会深受欢迎,具有绝对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股权激励就是这样一种激励方式。当一个员工对未来有了安全感,就不会锱铢必较,只顾眼前利益,而是会为了自己未来的安全主动去维护企业的安全和发展,所以给员工未来以安全感也是每一个老板必须关注的事情。
 
尊重人力资本
历史上晋商把股东分为两类,一类是银股股东,一类是身股股东。顾名思义,银股股东就是货币资本的出资人,身股股东就是人力资本的出资人,有钱的人出钱占银股,没钱的人出人占身股,把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同等看待。现在几百年过去了,我们没有进步反倒退步了,我们只是把货币出资人当作股东,把人力资本的出资人仅仅当作一个打工的看待,从人性的角度上来说这是对人的不尊重,把钱看得比人更重,但是钱是死的,人是活的,人能成事也能坏事,我们现在给员工一定的股权包括股权激励,其实是在拿人当人看,是把人的能力和货币当作同等资本去看待,这是回归到人性的本质上,重新对人性的认识,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利益分配的公平性
在一个企业里,老板和员工一起努力,才能有预期的收益,老板和员工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可能独立存在,老板搭建了平台给员工,员工的劳动成就了老板的平台运转,这样的一种依存关系,利益应该如何分配才公平?老板通常给员工分的仅仅是当年可分配的东西,主要是工资和奖金,而没有分配的、结余的部分都是老板的,包括未来投资的收益也都是老板的,这些和员工是没有关系的,未来溢价的部分也和员工没有关系,多少年来,这种分配方式被广泛认可,但是作为一个员工,把青春甚至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企业,而未来没有分配的和未来的溢价却都和自己没有关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给员工一个未来,把未来没有分配的和未来的溢价分一部分给员工,才是公平的,才能维护好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让公司的平台运转良性循环。
 
防止经理人的短期行为
老板分给员工股份的背后,更有意义的是可以防止经理人的短期行为。作为企业的代理人,经理人的使命注定了他不会过多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但是如果给了经理人股份,那么他和老板就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可以分的不仅是短期利益,还有长期利益,这就可以很好的防止经理人的短期行为。如果不能把经理人变成自己人,那么经理人可能就会利用自己和老板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不对称、资源不对称等各种的不对称,采取短期行为达成自己的短期利益,却伤害了企业和老板的长期利益,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企业给老板。而一旦经理人和老板的利益是一致的,经理人就会以主人的心态安排企业的行为,避免短期行为,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行,从而保护企业的资产,保护企业健康发展。
 
通常,员工和老板这两个不同的群体,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同,代表的利益不同,所以虽然同在一家企业,却往往是对立的,各怀心思,而股权激励可以改变这种对立的状况,让员工和老板因为有了共同的利益而心向一处。这样的结果缘自股权激励符合了人性、尊重了人性,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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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
1、期股激励方案期股激励就是公司和经营者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营者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有的企业是按一定比例再配给经营者或员工一定数量的期股。它的特点有较大的灵活性,规模可以大也可以小,通过延期兑现实现长期激励。这个方案的目的是股东让渡收益权和所有权,执行的期限和规模可以由企业自己定,由股东大会认可。该方案的缺点就是方案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容易出现内部化倾向,经营者长期收益风险很大,股权流动性差。目前国内不少国有控股企业和一些独资企业,将年薪制与期股计划结合起来,对经营者进行激励。
2、持股方案就是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股权当前市场价值向主要经营者出售的方式,使主要经营者即时地直接获得股权,同时规定主要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不论是经营者还普通员工持股计划都可以考虑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安排,也可以作为一种福利计划来推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强调团队认同,在创业时所有员工都可以参与持股计划。广大员工的持股往往由预先成立的持股会或信托机构负责管理。该机构应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和交易功能,包括当员工离开公司,要以适当的价格买回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是一次性的一揽子安排,而非上市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更像一个福利计划。因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有高成长性,资产和收益结构时常在变动,公司要根据收益变动股份额度变动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公司的做法值得研究,它的计划的实质是将虚拟股份期权与员工持股结合进行。企业蛋糕年年增大,企业将个人业绩与股权激励结合起来,实现了员工股份非线性同比例的再分配,起到有效激励的作用。这种方案执行起来较复杂,需要定期对企业资产和个人绩效做出评估。
3、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方案期权激励就是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以股票期权为蓝本,设计一个变通方案的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激励方案。一般来说只针对高管层及骨干层实施这样的计划: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认股权证的方式给所有员工,科技型企业在初创阶段也会给全部员工以股份期权,与高管层有量的差别。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经营者在一定时间按照某个约定价(一般以上一年资产收益为基准)购买公司一定份额公司股权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施股份期权激励首先将公司的所有权划分为若干个虚拟股份,然后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经营者在一定时间按照某个约定价购买公司一定份额公司虚拟股权的权利。这种内部价格型的虚拟股票激励机制的优点就是在股票市场效率不高和股份异常波动时仍能发挥很好的激励作用。它的弱点是计算和管理起来稍微复杂一些,难点是在于对公司的虚拟股票的价值进行客观而准确的评估,它主要是靠专家意见来取代股票市场对股价的评判。我国股票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市场弱效率,有时甚至无效率、所以,有的专家建议绩效好的非上市公司暂缓上市,不上市也可以设计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它的优势在于在企业高成长阶段最大限度用好企业的“内部因素”。

5.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

法律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
1、期股激励方案;
2、持股方案;
3、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