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的租赁融资费用属于借款费用吗

2024-05-17 18:14

1. 发生的租赁融资费用属于借款费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的租赁融资费用是属于借款费用,对于进行融资租赁的企业而言,租金支付是属于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该周期性利率,是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和二十九条规定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融资租赁方式有哪几种
1、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从承租人角度,租赁物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租入物件的租金可以摊入当期费用的租赁交易。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降低或保持资产负债率,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政策,愿意采用经营租赁方式。
2、直接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货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资本货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租赁结束,承租人可以协商的名义价格获得设备所有权。
3、出售回租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简称“回租”。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用于承租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存量资产盘活。出售回租包括融资性回租和经营性回租两种类型,这种方式有利于企业实现将现有资产变现,筹措流动资金、股本金、并购等用途的资金,同时有利于企业调节财务报表。类似于银行抵押贷款。
4、委托租赁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作为受托人和名义出租人的租赁公司主要承担承租人的调查与推荐、租赁项目的具体操作和租赁项目的长期跟踪管理等工作。这种方式为有富余资金或闲置设备的客户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方式。某些关联交易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形式处理,从而避免了披露或确认的某些限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的租赁融资费用是属于借款费用,对于进行融资租赁的企业而言,租金支付是属于借款款费用。

发生的租赁融资费用属于借款费用吗

2. 融资租赁应收利息的计算

看你租金支付方式是等额本金还是等额年金。
前者很简单,第一期1000000*8%/2,第二期(1000000-100000)*8%/2,以此类推,最后一期就是100000*8%/2,然后相加就行了。
后者的话,就要用EXCEL表格推算了,我算了一下大概是232909.443。
附:我以期后还款计算 
补充:就是折现等于本金的商业原则。设半年租金为X.利率为R.
则X/(1+r/2)+X/(1+r/2)^2+------+X/(1+r/2)^10=1000000
这里可以计算出等额半年租金。接下来算具体的半年中的应还本金和利息。
比如首期还款中利息=1000000*r/2

3. 对于融资租赁出租人应该按照什么利率将未实现的融资收益确认租赁收入

对于融资租赁,出租人应当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出租人应当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应当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拓展资料1、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2、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对于融资租赁出租人应该按照什么利率将未实现的融资收益确认租赁收入

4. 对于融资租赁出租人应该按照什么利率将未实现的融资收益确认租赁收入

第十九条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第二十条 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 未担保余值增加的 不作调整【摘要】
对于融资租赁出租人应该按照什么利率将未实现的融资收益确认租赁收入【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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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第二十条 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 未担保余值增加的 不作调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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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租赁融资与短期债券融资的关系?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是一种将资、贸易、工业结合起来,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交易。融资租赁分为典型融资租赁和非典型融资租赁。
  1、通常把典型融资租赁描述为至少一个标的物、两类合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和至少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的交易活动;
  2、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全额融资、全额清偿的交易,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转移。
  3、其法律特征是出租人按承租人对租赁物与供货人的选择取得租赁物再出租给承租人,通俗地说就是“你买我付款,质保厂家管。你租我才买,我买你必租,想要所有权,租金要付完”

租赁融资与短期债券融资的关系?

6. 融资租赁属于债务还是什么?

融资租赁租金是债务。融资租赁涉及三方,三方都有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债务行为,就有债权。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或大部分风险和回报的租赁。债权是民法上对他人行为的请求权。根据相对权利义务原则,债权相对于债务,有债权必有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第七百三十八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7. 融资租赁属于债务吗?

融资租赁属于债务。
融资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
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一、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情形有哪些
融资租赁中终止的正常情形包括: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时,双方要根据承租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作出的约定,对租赁物所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置。
二、民法典关于融资租赁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融资租赁的最新规定是: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法定其他内容。
三、用民法律怎样认定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

融资租赁属于债务吗?

8. 融资租赁属于债务性融资吗

融资租赁属于债务性筹资。融资租赁需要借助租赁公司的平台,是间接筹资,也属于债务筹资。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
一、直接融资的优缺点如何?
(一)优点
1、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2、筹资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二)缺点
1、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多。
2、直接融资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兑现能力较低。
3、直接融资的风险较大。
二、国有企业融资可以选择哪些方式?
国有企业融资可以选择的方法有: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
5、互联网金融平台。
三、债权投资与借贷的区别?
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银行贷款融资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以筹集所需的资金、证券公司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包括短期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短期信用贷款,主要是由银行提供循环周转的信贷额度,证券公司与银行达成协议,在一定时期内需要资金时,有权在信贷额度中支取,而不必再重新申请的贷款方式、这种信贷额度只作为证券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时的应急资金,目前主要为欧美证券公司采用、抵押贷款主要是指银行以证券公司或第三者财产为抵押而发放的贷款,抵押的财产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固定资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第四条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支付情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行折价补偿。
第七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