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环境保护设备可以扣除几次?

2024-05-16 15:20

1. 企业所得税中环境保护设备可以扣除几次?

只能扣除一次。
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中环境保护设备可以扣除几次?

2. 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缴纳所得税时应调增还是调解?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已为您查询到:所谓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其实就是让你根据会计法规和税务法规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摘要】
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缴纳所得税时应调增还是调解?【提问】
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缴纳所得税时应调增还是调解?【提问】
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缴纳所得税时应调增还是调减?【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已为您查询到:所谓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其实就是让你根据会计法规和税务法规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回答】
亲,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回答】

3. 环保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法规定

税问12366      纳税人

      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减免所得税优惠是如何规定的?
答      —Answer—
      #3p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3img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规定:      “一、关于居民企业选择适用税率及减半征税的具体界定问题......(三)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第一条的规定:      “一、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如企业既符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又符合享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环保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法规定

4.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法条: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一条 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5.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以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计算企业税前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因为按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是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的60%扣除,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职工福利费按工资薪金的14%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5%扣除,工会经费按工资薪金的2%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也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6.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以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计算企业税前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因为按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是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的60%扣除,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职工福利费按工资薪金的14%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5%扣除,工会经费按工资薪金的2%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也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7.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一、购置的设备当然可以税前扣除。
二、购置符合规定的专用设备可享受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及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相关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规定《目录》的专用设备,该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要注意的是,享受税收优惠的设备必须是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数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所得税税款。根据财税[2008]48号文件,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如果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1.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铂略咨询调查分析,这一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诸多税企争议。
2.何谓合理?何谓与取得收入有关?这让跨国企业的财税经理人们大感踌躇。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拟在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8.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以税前扣除。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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