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2024-05-18 11:43

1. 简述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简述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2. 普通合伙与特殊合伙企业区别?


3.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异同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十大区别(仅仅包括难记忆,不包括容易记忆,如有限不可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相互转换
 2个以上50个以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个以上
 
利润与亏损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不得约定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自营
 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得同本普通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外。
 
竞业
 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财产份额出质
 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将其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必须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
否则,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
 
转让财产份额
 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企业债务承担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但这有一个前提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76条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定退伙
 没有“个人丧失代偿能力”情形。
 
 
退货后债务承担
 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及其他
 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继承人可以继承,直接取得资格
 可以转为有限合伙。
按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继承,并取得合伙人资格。
 
相互转换
 有限       普通 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      有限  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异同

4.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同点有哪些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分别适合什么类型的企业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负有限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八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分别适合什么类型的企业

6.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异同


7.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分别适合什么类型的企业

普通合伙,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各行各业采用普通合伙的都有。

有限合伙最初起源于海上贸易中高风险的投资需要,现如今风靡于风险投资行业,耳熟能详的
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在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个人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状况、声誉、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合伙人个人的独立性极强。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分别适合什么类型的企业

8. 普通合伙企业与特殊合伙企业区别?

1、责任不同: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是看此合伙人是否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如果此普通合伙人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那么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此普通合伙人对债务的形成不承担责任,那么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企业名称不同:应分别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
3、合伙人要求不同:人数要求分别为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得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4、出资形式要求不同:分别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事务执行人。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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