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介绍

2024-05-07 17:13

1.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介绍

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目标为50亿份基金单位。预定30亿份基金单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采用“总量控制、限额发号、领号预约、凭号认购”的方法;预定20亿份基金单位向机构投资者销售,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的方法;对个人投资者销售额度中认购不足、无效认购或因计算造成的尾差部分,归入机构投资者可销售额度。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介绍

2.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对象

本基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募集(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的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的中国居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3.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时间

设立募集期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2001年9月11日到2001年9月18日,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2001年9月19日到2001年9月20日,面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根据试点办法的规定,如果基金净认购金额已经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已经超过100户时,基金可宣布成立。如果基金净认购金额未达到2亿元或认购基金的投资者不足100户时,基金将在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销售,直到达到上述条件并宣布基金成立;如果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则宣布本次发行失败。如果发行失败,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