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会有立案通知书吗

2024-05-18 09:44

1. 立案会有立案通知书吗

法律分析:立案后不给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立案后不会再发立案通知书,而是用一份回执代替。如果不予立案,会通知到报案人。如果公安机关迟迟不予立案,报案人可以向检察院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立案会有立案通知书吗

2. 公安局立案告知书是立案了吗

法律分析:是的,当事人享有知情权,刑事案件立案告知书必须送达当事人。所谓立案告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行政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案件标准的,予以正式的受理,然后才能开展调查询问取证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 立案会收到立案通知书吗

法律分析:不会,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是不会发放立案通知书的,但是如果不立案,会发放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立案会收到立案通知书吗

4. 立案会收到立案通知书吗?

法律分析:
不会,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是不会发放立案通知书的,但是如果不立案,会发放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5. 公安局立案告知书是立案了吗?

法律分析:
是的,当事人享有知情权,刑事案件立案告知书必须送达当事人。所谓立案告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行政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案件标准的,予以正式的受理,然后才能开展调查询问取证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公安局立案告知书是立案了吗?

6. 立案通知书必须是公安机关的吗

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不是必须给到报案人。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一般是会给到报案人的,如果该报案人与案件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如果不是可以不进行通知。目前法律没有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要向要向报案人出具书面的立案通知书,根据案件的情况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即可。【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7.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是不是都会发给被害人“立案通知书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是不会发放立案通知书的,但是如果不立案,会发放不予立案通知书。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摘要】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是不是都会发给被害人“立案通知书【提问】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回答】
您好【提问】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是不会发放立案通知书的,但是如果不立案,会发放不予立案通知书。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回答】
我6月27号报案的当时笔录都做了没有给我报警回执【提问】
一边是派出所,然后转公安局【提问】
这个不予立案是一定会给通知的。【回答】
说立案了,他们有理由不给立案回执吗【提问】
立案可能不给【回答】
已经是刑事案件,我要求也可能不给吗【提问】
如果本人是报案人,一般会通知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经审查受案后,应当向报案人出具报案回执。
如果本人是被侦查对象即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通知,只有在确定有违法或犯罪行为,需要拘留或传讯时才会找到本人走相关程序。【回答】
我是受害人【提问】
那一般是要给你回执【回答】
你可以找他们要回执。【回答】
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是不是都会发给被害人“立案通知书

8. 派出所立案后有通知吗

一、派出所立案后有通知吗1、派出所立案后是会有通知的。派出所立案应该要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被害人或者报案人。派出所不予立案的,应该要在立案当天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报案人。报案人不服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该要在七日内复议。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二、派出所立案流程是什么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