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2024-05-19 08:45

1.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但不一定只有担保人。人的具体保障、物的保障、人与物的混合保障。一个人的担保就是提供担保人。如果没有合格的担保人,担保可以采取财产担保的形式,即通过抵押其他动产或不动产。担保是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所必需的。当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时,银行通常要求贷款人提供一名或多名担保人。担保人与担保人的情人(财产共有人)签订担保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本行了解并掌握担保人的自然情况,如身份证收入、账户、工作许可证等。如果银行认为借款人在某些方面不足,它将拒绝贷款或要求增加担保。例如,当一名90年代出生的年轻人申请抵押贷款时,银行要求担保人,因为他的月付款超过其收入的50%,可能存在供应中断的风险,并且必须提供其他还款来源。当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时,除要求提供担保外,银行还可以要求增加首付或提高贷款利率。拓展资料:一、一般来说,担保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2.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3.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二、申请贷款所需的文件: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如果你未婚,你需要提供未婚证明。如果离婚,需要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明(表明离婚后未再婚);3.如果您已婚,您需要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4.借款人收入证明(半年工资收入证明或地方纳税证明);5.房地产权证;6.担保人(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银行发放贷款时,需要有担保。一般来说,这种担保被用作抵押贷款的担保。当然,也可以使用个人作为担保人,但更多情况下,债务人会选择使用抵押品作为贷款担保。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2. 在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扩展资料:

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参考资料:
担保人-百度百科
贷款担保人-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大网

3. 银行贷款要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看办理的 贷款类型是什么。 当办理信用贷款时,是明确不需要担保人 的。当办理其他贷款时,则根据贷款银行的审 查结果来确定是否需要担保人,一般资信条件 较好的借款人是不需要担保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银行贷款要担保人吗

4. 银行有贷款还能做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1、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
2、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3、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5.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个人向银行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一、签订银行贷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以下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6.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不一定。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目的是控制贷款风险。
但经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一、贷款申请及审批。
(1)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
(2)信用评估。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的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等评估项目,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
(3)贷款调查及审批。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的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在经过上述的调查之后,贷款人根据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查意见,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贷款申请。
二、中长期贷款核算
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本息分别核算。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应当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分别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2、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自营贷款是指金融企业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金融企业承担,并由金融企业收取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金融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时,只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金融企业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为了规范贷款行为,提高贷款质量,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我国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对有关贷款问题作出了规定。如要求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发放贷款;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对担保的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查,等等。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同时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本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本罪仍属于过失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7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7.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个人向银行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一、手写借条必须有担保人吗
手写借条并不是必须有担保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企业如何贷款,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按照银行类型的不同,可将银行划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政策银行几类,目前只有商业银行可办理个人贷款业务。首先,市民应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便按照贷款类型的不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提交材料,银行进行审批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便可到银行提交办理,银行在收到个人贷款申请后,将会进入一个严格的审批流程。在审批过程当中,银行会对借款人的信用、收入、还款能力、负债情况、家庭背景等条件综合判断,确定是否能够为其发放贷款。
3、签订合同,开设监管账户
通过贷款审批后,银行会通知担保机构或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在合同中,将明确了个人贷款的类型、金额及用途,同时还会协商好还款的利率、期限以及方式等等。按照相关规定,借款人需在银行开设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
4、贷款发放,办理提款手续
借款合同一旦签订,贷款双方都将受到法律的约束,都应如期履行合同的条约与款项。在贷款发放后,贷款资金将直接划入第三方的资金监管账户之中,要想取得个人贷款,交易双方则需持相关的凭证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银行审核后方可取得贷款。
5、按时还款,合理支配资金
根据合同规定,银行通常会在提款当日开始计算利息,而借款人则应履行偿还义务,按时偿还本息。尽管贷款已经发放,银行作为债权的一方,还会对借款人的贷后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借款人违约,银行有权追回贷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8.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担保人还可以贷款。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给他人贷款做担保人的,所担保的额度也视同负债。建议持身份证和贷款人的还款计划表到中心贷款部门计算是否能够申请。
二、第三方要怎样才有资格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
三、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2、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3、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常有协议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发生。基于主合同主要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的原理,以新贷偿还旧贷属于主合同变更,保证人除该变更协议知道并应当知道外,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旧贷的保证人又为新贷作保的话,那么保证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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