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界定了恶意诉讼 2、扩大了协议的范围:除了合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也可以协议管辖,同时新扩展为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均有权进行管辖 3、明确规定了应诉管辖 4、新增专属管辖 :新民诉法26#新增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涉及公司事务的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限制上级法院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任意交下级法院审理的情况。 6、完善了保全制度:包括可以制止损害行为,时间修改等等 7、新增第三人撤销之诉 8、新增回避主体:新增加与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也可以回避; 9、赋予公众查询生效裁判的权利 10、新增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11、新增小额诉讼,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 12、明确了二审不开庭的理由 13、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改了好几点) 14、完善了执行程序(这个也改了些,我觉得法院这方面是有在努力的,虽然现在还很糟糕!) ……其实改进很多~你认真比对可以感受到它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