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办理是什么意思

2024-05-09 15:52

1. 公务办理是什么意思

  公务办理,狭义上说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处理,广义上说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处理。

  公务 :即公事,关于公家或集体的事务。 狭义是指国家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广义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
  办理:操办处理。 明·张居正 《请简用阁臣疏》:“诚恐闻见有限,办理不前,或致误事。
  

公务办理是什么意思

2. 购房公务基金怎么交的

一、住房补贴发放的基本原则、范围和对象    (一)住房补贴发放的基本原则: 坚持国家、单位、个人合理负担,量力而行; 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行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并与地方政策相衔接。    (二)住房补贴实施范围:在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武侯(含高新区)五城区范围内的省直机关和省级企事业单位。   中央和外地驻蓉单位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三)住房补贴发放对象。    1.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包括未购买或租赁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等政策性住房,下同)或未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    2.已享受住房实物分配或已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其住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的职工。    二、住房补贴标准    (四)住房补贴标准的确定。省级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省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职工工资水平、职工工龄等因素定期测定并经省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住房补贴面积系指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    (五)住房补贴的组成。职工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    1.基准补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根据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除以2与个人合理负担额之差测定;职工个人合理负担额按不低于省级单位职工上年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2-职工上年平均工资×4÷60。    基准补贴额随职工工资、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的变动而变动。经测定, 成都市2001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为388元。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原则上每两年公布一次。    2.工龄补贴。工龄补贴额按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额(以下简称年度工龄补贴额)与职工1995年底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计算,即:职工工龄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1995年底前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2001年度工龄补贴额为每年每平方米6元。    (六)住房补贴面积(含公摊面积)控制标准。    1.公务员:科级以下87平方米;科级97平方米;副处级110平方米;正处级120平方米;副厅级145平方米;正厅级160平方米。    2.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和中级以下的技工87平方米;高级工和任职在25年以下的技师97平方米;高级技师和任职在25年以上(含25年)的技师110平方米。    3. 国家级学科和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省级学科和技术带头人:160平方米;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5平方米。    4.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职员的住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可由各单位在本办法规定的机关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单位住房补贴资金来源和职工职称情况自行确定。    职工已按过去面积控制标准计价购房的,不得因住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的调整而改变其已购住房的计价和要求计退购房款。    三、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及计算    (七)住房补贴原则上由夫妇双方单位按各自级别、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等分别计发。    (八)住房补贴发放方式。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不同时间,采取按月发放和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的方式。    1.按月发放。1998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其1999年1月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和1999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的住房补贴,均实行按月发放。    月住房补贴额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与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的乘积。即:月住房补贴额=职工当月工资总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为基数测算。省级单位2001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为16%。    2.一次性发放。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工龄补贴两部分。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的住房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   根据职工现住房情况和职级晋升情况,一次性住房补贴分别按以下公式计发:    (1)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

3.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狭义上说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处理,广义上说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处理。
公务 :即公事,关于公家或集体的事务。 狭义是指国家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广义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
办理:操办处理。 明·张居正 《请简用阁臣疏》:“诚恐闻见有限,办理不前,或致误事。

公务办理

4. 公务员是否可以买卖基金

公务员现在买股票和基金的多的多了,只要是自己的合法收入,支配权就由你说了算。与时俱进嘛,公务员总不能常喝稀饭呀。吃饱肚子才能好好为人民服务嘛。你说呢?

5. 公务卡如何办理


公务卡如何办理

6. 公务卡几天能办下来?

正常15天能办下来,不同银行有些不一样。建设银行公务卡需要20个工作日以上办下来,一般是一个半月。
公务卡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务卡的简称,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的有关规定,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

简介
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卡

7. 办理公务卡需要些什么手续?

第一,建行的公务卡一般不接受个人的申请办理,必须是公务员或相关事业单位人员所在的单位提出办理申请,然后由建行给需要办理的公务人员个人办理公务卡。只采用上门办理方式,不接受社会零星申请。
第二,首先需要单位与建行签订办卡协议,文本由建行提供。其次,单位出具办卡人员清单,加盖公章,上面应有单位编码内容。然后由办卡清单上每一人员填写公务卡申请表,交与建行集体办理。
第三,公务卡一定是集体办理的。只有当增加某一人的卡片时,才会出现个人办理的情况(例如:办卡单位新增或调来了人员),但所需材料与集体办理时相同。
第四,关于公务卡分期的问题。这要看你们当地公务卡协议内容里或办卡行是否承诺了此项优惠。一般不会有手续费率上的减免。通常只是免收年费的优惠。具体情况可询问建行的办卡行。

扩展资料:
公务卡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务卡的简称,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的有关规定,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2012年9月27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将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
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
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同时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的基本属性,提取现金免利息。
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
即公务卡能够像其他信用卡一样,由持卡人方便快捷地办理支付结算并形成相关消费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务卡属于银行卡范畴,是一种现代支付结算工具。
公务卡在卡种选择、额度设定、组织申办、结算报销和支付结算的信息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于普通银行卡的专门管理制度规定,因此,公务卡又属于财政财务管理范畴。公务卡这两个属性不可分割,不能简单地将公务卡作为一种替代现金支付的结算工具来理解。
作为公务业务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公务卡操作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
以后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时,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即银行的小票),例如,某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时,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出差回来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

办理公务卡需要些什么手续?

8. 法律法规规定公务员不可以买基金吗

公务员“不能投资入股“的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第(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扩展资料
公务员向有限公司或非上市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即被视为参与营利性活动。
一、公务员投资入股的合同有效的,大量法院判决对此予以了认定。
因为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第十六项的规定属管理性禁止性规定,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公务员若违反了该规定,应由其管理机关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但并不因此影响投资入股合同的效力。
二、公务员投资入股的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公务员能取得股东身份。
公务员投资入股合同有效,但其不必然就能够被登记为股东。因为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性规定为管理性规定,工商机关将其直接登记备案为股东将与该规定相违背,如工商行政机关知道拟登记备案的股东为公务员的应该会拒绝备案。实践中法院也不会判决支持公务员取得工商登记的股东身份。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万一工商行政机关疏忽将公务员登记为股东或者公司股东后来取得了公务员身份,法院不会因为其公务员身份而剥夺其股东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