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4-05-09 18:49

1. 一人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不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不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有以下情况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法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不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1、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该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5、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破产的,投资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解散的有五年保护期。
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
8、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个人认为转让人和受让人对于转让前企业的债务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9、个人独资企业继承的,清偿债务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二、公司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公司股东一般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权利逃避债务的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伤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正文回答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应出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分析在公司设立后,日常经营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避免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一定要注意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划清公司支付与股东支付的界限。个人账户不要与公司账户混用,除法定分红和减资外,尽量不要在公司账户支取费用。设立独立的经营场所,不要与家庭住址混同。每年聘请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严格划清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界限。在诉讼中,对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举证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当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虽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对于财产混同外的其他情形下,如人员混同、业务混同、机构混同等,需遵循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由债权人自己进行举证。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法人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6. 一人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在债务上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超过了认缴出资额的限度,股东个人并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可以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扩展知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7. 一人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法律分析:不是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8.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不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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