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多久可强制执行

2024-05-20 19:06

1. 申请支付令多久可强制执行

支付令申请后,法院会在15天之内向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     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生效了,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支付令多久可强制执行

2. 支付令申请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支付令申请后,法院会在15天之内向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
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生效了,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fa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fa院申请执行。

3. 申请支付令多久可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后可强制执行的时间,具体如下:1、支付令申请后,法院会在15天之内向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2、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生效了,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支付令生效后15日内,债务人既不向法院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支付令多久可强制执行?

4. 支付令申请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15天内。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支付令生效后15日内,债务人既不向法院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 申请支付令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一、申请支付令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1、申请支付令后可强制执行的时间,具体如下:(1)支付令申请后,法院会在15天之内向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2)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就生效了,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支付令程序是怎样的1、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提交相关材料;2、法院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3、法院决定受理后通知债权人,并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6. 支付令生效后强制执行

您好亲,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无钱而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后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摘要】
支付令生效后强制执行【提问】
您好亲,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无钱而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后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回答】

7. 支付令生效后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支付令送达后并不直接产生强制执行力。根据法律规定,支付令送达债务人后15天内,债务人拒不履行支付令也不向法院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支付令在经过了15天的异议期后,才具有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第二款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三款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支付令生效后强制执行

8. 申请支付令多久可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15天内。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支付令生效后15日内,债务人既不向法院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