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在古代战场上感动人心的兄弟友情短文,自篇的也行,谢谢啦!

2024-05-19 03:38

1. 谁有在古代战场上感动人心的兄弟友情短文,自篇的也行,谢谢啦!

感人的兄弟情义的文章 兄弟情谊---给最后的诗
  其实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天生羽翼,世间最难得者兄弟 !

  网上层楼中不经意的一个回复,却刻出你我惺惺相惜、心心相印,成就了网上你我今生的兄弟情义!你我虽未谋面、但确手足情深!溢于言表!

  常常在围城男女版面赏读兄弟诗词文章大作、观后心潮涌动、激动不已、为兄弟作品感到高兴、自豪!同时喜兄弟才情薄云、才气豪壮!使人羡慕之情、佩服之心油然而生!

  对于诗歌文章、我不是太懂,打小自我入学至今一直喜爱的和未曾丢弃的是图案和兵器,而诗词却了解甚微。

  对于兄弟所写的诗词文章、因我才疏学浅,我是一知半解的,在这个一知里面;我看到兄弟的诗词不但有英国诗人爱德蒙德.斯宾赛的(美哉.我的爱人)的影
子和黎巴嫩诗人卡里.纪伯伦的(婚姻)的观点,也有汉古文学诗词中的停车坐爱枫林晚、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温情。半解里面;兄弟诗词文章中显现出爱的哲学、爱
的永恒、死的永生、生命与死亡的对抗,人与自然的摩擦、社会前因后果、历史拷问、历史回顾,还有汉古人(天问)的求索问询驳斥,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惨烈、悲壮、无悔------

  岂日无兄、与子伯仲,岂日无弟、与子携手!

  网上的兄弟情意,一直在温暖、感染、感动着我,使我心潮澎湃,义气盎生!我一直未曾忘却、一直惦记、一直幻想;有朝一日与兄弟携手江南游历、笑看灯红
酒绿、品茗听琴、诗歌唱和,在高山流水中,写意你我兄弟之音!北边赛马,大漠歌风,边关雪月中,千杯不醉,燃起你我英雄酒男儿意。

  思兄弟兮网寄言、念兄弟兮屏告慰!

  感人的兄弟情义的文章 兄弟情义

  (病床上,斯沃特和奥摩静静的躺在病床上,似乎已经死去,但那微弱的呼吸声正昭示着生命的回归……)

  (临时会议室)陈雨涵脸色很是肃穆:“我们本来有5000多名战士,由于绿色巨人生化幽灵,我们派去了1000名战士,其中90%被感染,10%自杀
死亡,总之无一生还。这使生化幽灵大军又增加了900只生化幽灵,而且,可以怀疑,生化魅影就是其中的猎狐者而来。为了对抗生化魅影,我们又派去1000
名战士,结果全部被感染,生化幽灵大军又增加了1000只生化幽灵。而在对付迷雾幽灵时,我们又失去了2000多名战士,现在我军只有1000名战士了,
这可怎么办?”我也说道:“而且我军中可能出现了了奸细,据我所知,生化幽灵中还没有任何生化幽灵会使用枪。那么斯沃特和奥摩他们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呢?”

  大家无语了,这时候斯沃特那吃力但有些生气的声音响起了:“你们这些人,还没到最后关头怎么能灰心呢?你说是不是,奥摩?”奥摩也出现了,他说:“斯沃特说的对,其实事情是这样的(与此同时,斯沃特终于因为体力不支而晕倒了,幸好朱翰接住了他)……

  斯沃特和奥摩坐在会议室里,赛斯先说道:“生化幽灵大军太强了,我军根本抵挡不了。不如……不如投降,好歹也还有一条活路。”听了这句话,斯沃特最先
拍案而起:“什么?我们身上可是支撑着地球上最后5亿人的生命的!如果就连我们都放弃了,都不战而败了,那么我们在此之前的所作所为是为了谁?我们为什么
做这些事?杀败生化幽灵,打败生化绿巨人,还有和生化魅影的大战是在干什么?既然如此,我们还不如在生化幽灵刚出现时就缴械投降!我们现在能活着坐在这
里,是因为谁?是因为我们的战士们的浴血奋战!此时此刻,我们的战士们也许正在外面拼死与入侵的生化幽灵作战,正在戒备迷雾幽灵,正在保卫我们的安全!”



  奥摩却因为与斯沃特有过节,发言说:“我认为赛斯说得对,既然抵挡不了,不如投降!”斯沃特极其生气:“奥摩,你……”部长刀锋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发
雷霆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赌气!斯沃特说得对,赛斯和奥摩,你们两个怎么一点儿都没有打败生化幽灵的信心?”这时候,飞虎队也暴跳了起来:“你
们在这种关键时刻却闹内讧,别说击败生化幽灵了,保住自己的性命都办不到!”

  这时候,一股迷雾飘了进来,斯沃特等人大吃一惊,同时一名保卫者逃了进来:“不……不好了,守门的人都在迷雾中被感染了!”“什么?”赛斯趁机鼓动
道:“现在大军压境,不如快点投降。”奥摩早就计划趁生化大军压境,举军杀死全部保卫者。于是他立刻叫来上尉吉尔斯:“吉尔斯,现在你带领50名潜伏者,
帮助生化幽灵感染保卫者!”

  虽然吉尔斯去了,但事情并没像奥摩想象的那样,吉尔斯由于贪生怕死投降了生化幽灵。这一举动导致基地全军覆没。

  斯沃特发现了这件事,并且发现其实奥摩的机枪里的子弹早就被吉尔斯掉了包。在吉尔斯的一发爆炸性子弹射向奥摩时,斯沃特不计前嫌地扑了过去,替奥摩挡住了这发子弹。

  中弹的斯沃特倒在地上,倚着墙坐了下来。奥摩还以为是吉尔斯杀死了斯沃特,正要大笑时,一发子弹掠过了他的耳边

  。“原来是吉尔斯投降了!”奥摩后悔的跪在了地上:“斯沃特,你为什么要替我挡住那发子弹啊?你不是一直想杀我吗?为什么到头来你却死了……这一切都
是因为我!干脆我自杀,不然要怎么面对良心……”在手枪举到额头时,斯沃特阻止了他:“奥摩,你要记住,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能放弃!”奥摩懊悔至极……

  感人的兄弟情义的文章

  不知什么时候身边的兄弟都已经走了,为自己的将来去打拼!每送一个人我的心中满是酸楚,一丝丝离别的愁绪在身边萦绕,那滋味微苦,瞬间迷漫了我身上的
所有神经,然后若有所失,不知自己失去了什么,不知这失去的东西能否找回,继而是一声轻微的叹息,仿佛这人间只剩下孤单的自己,眼泪不知不觉已经流了下
来。

  是呀,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次的离别,和亲人的离别,和爱人的离别,和朋友的离别。离别的滋味让人心碎,如一杯浓浓的咖啡,苦中有甜,甜中有苦,是苦是
甜,说不明,理不清,只有亲自品尝的人才能说得清楚。难怪会有:“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这流传千古的诗句。

  最害怕的是和兄弟们的离别,每次看着他们从我眼前消失,心就好像没有了一样,心里空空的,那种滋味要好久之后才能平复,而后长长的思念所代替了伤痛。我知道,离别有多长,思念就有多深。

  一生之中难免要经历无数次离别,来了的,之间多了许多的快乐,无意中彼此都会付出真情。走了的,如一颗颗流星有意无意的永远消失在你心的屏幕里,给你
的心灵划上一道痕。这痕有深有浅,却让你永远无法抹去,我害怕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不想和兄弟离别,可这又怎么能是我不想他们就能不走了呢!我只能深深的祝
福,祝福他们在外面打出自己的一片天!

  如果说相遇很美的话,而这相遇的美也是因为这离别的苦浸泡,显得更美丽!

谁有在古代战场上感动人心的兄弟友情短文,自篇的也行,谢谢啦!

2. 求"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全诗\作者及释文

  饮酒①
  【东晋】陶渊明
  结庐在人境,②
  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
  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
  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③
  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
  欲辨已忘言。④

  注释
  《饮酒》共二十首,都是酒后偶然的题咏,不是一时所作。 ②人境:人类聚居的地方。③日夕:近黄昏的时候。④末二句用《庄子》语。《庄子" 齐物论》:“辨也者,有不辨也,大辨不言。”《庄子"外物》:“言者所以在意也,得意而忘言。”诗意是说从大自然的启示,领会到真意,不可言说, 也无待言说。

  译文
  我家建在众人聚居的繁华道,可从没有烦神应酬车马喧闹。
  要问我怎能如此超凡洒脱,心灵避离尘俗自然幽静远邈。
  东墙下采撷清菊心情徜徉,猛然抬头喜见南山胜景绝妙。
  暮色中缕缕彩雾萦绕升腾,结队的鸟儿回翔远山的怀抱。
  南山仰止啊,这有人生的真义,我该怎样表达内中深奥!

  【评析】
  这首诗名为饮酒而在诗中却只字未提及饮酒,恰恰应对了诗人“意不在酒”,而为意境深远的田园生活。悠然自得的他摒弃浑浊的世俗功名,返璞归真,乃至步入得“真意”而“忘言”的人生境界。然而这只是作者向往和平而美好的生活,渴望没有喧扰,没有战争,百姓安居乐业。可事实上整个社会环境是“激流暗涌”,“一触即发”的动荡即将来到,个中滋味谁人能知,忧国忧民的他心系百姓的安危与生活才是作者的本意,借酒表义向往美好正是前后呼应。
  [编辑本段]赏析品评
  起首四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何等平淡,何等自然,似乎是诗人不经意地在与你谈话,然而,那内涵、那滋味却又是相当丰富的。首先,它蕴涵着诗人对田园生活深深的喜爱。
  " 结庐在人境",而又能不受车马之喧的侵扰,这里满含着诗人对人境之喧闹、官场仕途的厌恶和对安静田园之赞美;其次,诗人对"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这一矛盾状况所作的解答,是"心远地自偏",这里面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只要"心远",就自会去寻求偏远之地,从而达到无车马之喧的境界;再是只要"心远",无论地之实际上的偏远与否,都会达到心灵的宁静,这与佛教思想特别是禅宗境界已很相似。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对上句"而无车马喧"和"心远地自偏"的坐实。它不是抽象地论证,而是由虚入实,信手拈出诗人田园生活的一个最典型、最形象、最具有审美意义的场景,给予了最完美、最艺术而又最自然的表现。诗意深醇,却又元气浑成,融和冲淡,又能天然入妙,遂成千古绝唱!苏东坡对此曾有一段精彩评论:"渊明意不在诗,诗以寄其意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则本自采菊,无意望山。适举首而见之,故悠然忘情,趣闲而累远。此未可于文语句间求之。今皆作‘望南山'觉一篇神气索然"(《竹庄诗话》)。在宋代,陶诗此句,诸版本皆作"望南山","望"与"见"虽字义相同,却有"有意"与"无意"的细微区别,大概自苏东坡有了这段精彩的分析之后,"望"字遂罢。此二句,除"采""见"两个动词,悠然天成,趣闲累远,其余动词,"菊""东篱""南山"等,亦无不佳。以至于这些物象以后成为田园、归隐与情趣高雅,不同凡响的象征物,成为华夏文化的重要构成。它们初看上去,如此随意散缓,但如细品,则滋味无穷。这种感觉亦如东坡所评:"(渊明诗)初
  看若散缓,熟读有奇趣",而要想品出个中滋味,则又"非至闲至静之中则不能到","此景物虽在目前"而"此味不可及也"。(宋人张戒《岁寒堂诗话》)。
  诗人采菊东篱,有如倾听着大自然美妙的音响,观赏着大自然美妙的画面,那里一定有着清清的泉水,奏着庄严的天籁,那菊花一定散发着醉人的芳香,使诗人陶然欲醉,意与境会妙不可言。悠然之间,诗人举首展望,远远的庐山映入了眼帘,这时,诗人才发现,天色已是傍晚,一层淡淡的暮霭笼罩着远处的山景,使它更具绰约朦胧之美,在这绝美的日夕山色之中,飞鸟们结伴而归了:"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佳"字好,它恰如其分地透露处了诗人对"山色日夕"的感觉和体会,发人联想到那傍晚的山色;"飞鸟"二字,既是眼前之实景,为这平淡的画面增添了一点动感,同时,它又使人感到具有某种象征意味,使人感到它既是客体之物象,有时诗人主观之自我。它是"云无心而出岫,鸟倦飞而知还"的那只倦于车马之喧而皈依山林的飞鸟吧!
  结句"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由实化虚,以虚涵实,妙极!就其思想来说,当源于庄子:"辩者也,有不辩也,大辩不言"(《庄子·齐物论》);"言者所以在意也,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诗人说自己从大自然里得到了许多启示,领会到人生之真谛,但又感到无法用言语表达,当然,也无须用言语表达。诗人由"欲辩"而达"忘言",这也是一种新的人生境界吧!就艺术而言,它涵盖了更多的,更丰富的、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内容,各中滋味,就留给读者自己品味了。

3. 求译文~~~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后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的创始人。鲁国人。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提出了“仁”的思想,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他发愤为学,博学多能。他开创了私人讲学的风气,广收门徒,收的学生不管贫富贵贱,据说有3000弟子,其中优秀的有72人。他成为文化传播的使者。他曾周游列国,晚年专心从事古代文献整理与传播工作,致力于教育,整理《诗》、《书》等古代典籍,删修《春秋》。其学生将其思想言行记载在《论语》中。 
孔子经其终生倡导和历代儒家的发展,使中国儒家学说成为中华文化的主流,作为中国人的指导思想逾两千余年。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德治主义,他执著地倡导德化社会与德化人生。德化社会的最高标准是“礼”,德化人生的最高价值是“仁”。孔子教导人们积极奉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放人”的’忠恕之道”,以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孔子倡明“天人合一”之教,以善处人与自然的关系,他还阐述和弘扬了人不仅要“仁民”,也要“爱物”的道理。孔子坚决主张国家要实行“富之教之”的德政,使社会与文化得到发展。孔子认为文明的最高成就在于造就理想人格以创立理想社会,通过潜志躬行“内圣外王之道”,以达到“天下为公”、“大同世界”:之境界。由于孔子的卓越贡献和思想影响深远,他才被中国人尊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 
孔子离去了两千多年,他创立的学说在中国古代占据统治地位,成为中国的文化主流,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在近现代,中国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他的学说遭受知识界的精英们强烈批判,几乎是毁灭性打击。在二十世纪,在人们对人自身问题的深度思考与反省时,他的思想学说引起了各国专家学者们的注意。 


具体事件: 
■孔子一生中有一大半的时间,是从事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工作。他创造了卓有成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总结、倡导了一整套正确的学习原则;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学内容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有深远影响的教育思想;树立了良好的师德典范。孔子的教育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开始办学到去齐国求仕之前,约7、8年时间。这一阶段他的的门徒还不大多,但是办学有成效,在社会上已经有了较大的名声。在这一时期,孔子的学生中有比他只小6岁的颜路(颜回之父),有比他只小9岁的子路。子路几乎是终生陪伴着孔子。 
■第二阶段:自37岁(鲁昭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15年)从齐国返回鲁国到55岁(鲁定公十三年,公元前497年)周游列国之前。这一阶段共计18年的时间。这18年中,孔子虽有4年多的时间在做官从政,但并没有停上授徒。这一阶段是孔子教育事业大发展的阶段。他的教育经验越来越丰富,教育水平越来越高,名气越来越大,所收的弟子越来越多。除了鲁国的学生之外,他的学生中还有来自齐、楚、卫、晋、秦、陈、吴、宋等国的求学者。孔子的威望已经树立起来。他的一些有名的弟子,如颜回、子贡、冉求、仲弓等,大都是这一时期进入孔门的。这些弟子中的一部分人后来跟随他周游了列国,一部分从了政。 
■第三阶段:自68岁(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周游列国结束回到鲁国,到去世,共5年时间。这时,他虽然被季康子派人迎回鲁国,但鲁哀公、季氏最终并没有任用他。他虽然有大夫的身份,有时也发表一些政见,但没有人听从他的意见。他把精力集中到办教育与整理古代文献典籍上了。这一时期他的学生也很多,并培养出了子夏、子游、子张、曾参等才华出众的弟子。这几个人后来大都从事了教育事业。对儒家学派的形成与发展,对孔子思想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孔子在周游列国的十四年中,也没有停止过教育活动。他在卫国、陈国先后住了数年的时间并没有从政,弟子就在身边,师生之间不可能不进行学术研讨。他带着弟子到列国去周游,本身就开阔了这些学生的眼界,他们的意志也受到了磨练。这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孔子一生从事教育事业,相传有弟子三千,贤弟子七十二人,在德行方面表现突出的有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在语言方面表现突出的有宰我、子贡,办理政事能力较强的有冉有、子路;熟悉古代文献的有子游、子夏。在孔子的弟子中,有不少人都干出了一番成就,对于当时政治,尤其是对于孔子思想的传播,对于儒家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纵观孔子的一生,他对他的学生的影响,一部分是通过言传,通过学习古代文献、传授各种技艺,而更多的、更为深刻的则是身教。他的勤奋好学,他对真理、对理想、对完美人格的追求,他正直、善良、谦虚、有礼,他对国家的忠诚与对老百姓的关心,都深深地感染着他的学生与后人。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既是孔子的高尚师德,也是孔子提出的一条教育原则。孔子爱教育、爱学生,诲人不倦,他能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教学相长,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孔子是具有高尚师德的一代宗师。 
■学生们对老师非常崇敬,当有人诽谤孔子时。学生们站出来为孔子辩护,捍卫孔子的崇高人格。“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逾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焉。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孔子的弟子中,有些人几乎是终生陪伴着孔子,其情感之深,胜于父子兄弟。 
■孔子死后,被葬于曲阜城北的泗水岸边,弟子们以对父亲之礼仪对待孔子,为其服丧3年。子贡在孔子的坟前盖了一间小屋,为孔子守坟6年。中国历史上创办私学的先行者,第一位职业教师,得到了弟子们的衷心尊敬。

求译文~~~

4. (寻求)人与自然演讲稿

一、有关调整论形成和讨论的基本情况
  1999年,我承担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重点研究课题《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研究》,在2002年年底完成了该课题的研究,油印了200多万字的研究成果。2003年9月,高等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了《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这一80万字的学术专著。
  2002年6月12日至14日,应张文显教授之邀,去吉林大学法学院法理学重点研究基地宣讲调整论,法律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法律思想的律动——当代法学名家演讲录》收录了这次学术讲演的内容即《人与自然的法学思维》。
  2003年12月13日至14日,福州大学举办的“东南法学论坛”研讨会专门围绕我的新著《调整论》进行了研讨,会上展开了粗浅而激烈的辩论。《光明日报》2004年1月13日专门作了报道蔡守秋教授欢迎辩论的态度,认为是教学方式和学术讨论方式的重要改革。新华社以《东南法学论坛: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学论坛》专门报道了这场辩论。

  二、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挑战
  (一)相关著作:《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
  蔡守秋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重点研究项目,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二)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如下理论观点提出了挑战:
  1.主流法理学认为,法律只能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不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成为法律的调整对象。 
  调整论认为,法律应该、能够并可以调整好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成为法律的调整对象。

  2.主流法理学只研究法律中人与人的关系,千方百计地否定、回避、化解、轻视法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论研究法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专门面对、研究、分析、深化法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3.主流法理学只研究法律中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否定、回避、不研究法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调整论既研究法律中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也研究法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

  4.主流法理学奉行“主、客二分法”的研究范式,坚持法律中的主体只能是人、永远是人、人不能成为法律中的客体,物只能是客体、永远是客体、物不能成为法律中的主体。
  调整论奉行“主、客一体化”的研究范式,认为人可以成为法律中的主体,在大部分情况下人是主体,但也可以成为法律中的客体;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客体,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成为主体。

  5.主流法理学认为,现有的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完全能够解决环境资源法中的新问题,研究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法律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没有积极意义和进步作用,甚至具有消极意义和有害作用。
  调整论认为,现有的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不能解决环境资源法中的新问题,研究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法律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积极作用

  6.主流法理学认为,“主、客二分法”完美无缺,研究提出“主、客一体化”的研究范式没有积极意义和进步作用,甚至具有消极意义和有害作用。
  调整论认为,“主、客二分法”有许多缺陷和弊病,研究提出“主、客一体化”的研究范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积极作用。

  三、调整论的基本观点
  在介绍主要观点之前,首先要明确《调整论》的论证思路或逻辑结构:
  《调整论》阐明了法律应不应该、能不能够以及如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三
  个层次的问题:
  调整论的主要观点简介
  1.何谓调整论
  有关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调整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各种观点,称为环境资源法学的调整论,简称为调整论。从广义上讲,调整论是关于法律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又调整人与物(包括环境、自然资源和大自然)的关系的各种观点的总称。
  调整论肯定并高度重视法律对人与人的关系的调整。但由于法学界对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不存在分歧,有关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已经相当丰富,所以调整论没有重述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观点。调整论建立在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基础之上,强调法律在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同时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论的任何观点,都不能用于轻视、贬低人的作用,人与人的关系的作用,以及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意义和作用。
  2.何谓人与自然的关系
  调整论开辟了研究关系而不仅仅是研究主体或客体的理论即法律关系学。
  所谓关系,是指两个或数个事物或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影响和作用。最简单的关系是由两个方面组成的两方面关系或双方关系,如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在现实中的关系大多是多重关系或复合关系(如家庭关系包括父子关系、母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妹关系、兄弟关系等),但从研究角度看,最基本的关系或首先要研究的是双方关系。
  可以将表示关系的词分为两类:
  一类是明确表示什么与什么之间关系的词,如男女关系表示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
  二类是没有明确表示什么与什么的关系的词,这种关系词往往是多种关系的总称,如社会关系并不是指社与会的关系,有些人认为社会关系是指具有社会性的阶级关系、经济关系、物质关系、精神关系、财产关系、生产力关系的总称
  双方关系问题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关系必须由两个方面组成,一个方面不能构成关系。
  第二,关系问题是与两个方面都有关的问题,或者说是涉及到两个方面发展或利益的问题。
  第三、处理关系问题必须考虑两个方面,解决关系矛盾必须遵循关系规律,所谓关系规律既不是一个方面的内部规律,也不是另一个方面的内部规律,而是两个方面之间的规律,两个方面之间的规律必然涉及两个方面的内部规律。
  人与自然的关系(或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人与环境资源的关系,又称人与环境的关系、人环关系、人与物关系),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影响和作用;由于人与自然的某种状态,包括运动状态和相对静止状态,必然反映人与自然的某种关系,因而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指人与自然或“人与环境”这一综合体所呈现的各种状态。
  从不同角度可以将现实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归纳分类如下:时间关系;空间关系;生态关系;介质关系;因果关系;物质交流关系和利用关系;利益关系;带感情色彩的身份关系,如朋友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合同或契约关系、代理关系、信托关系等双向关系。从总体上看,人类和环境资源法努力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良好关系、协调关系、和谐关系和互利关系,人类和环境资源法尽量避免的是人与自然的恶劣关系、失调关系、冲突关系和互损关系。
  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由人与自然这两个方面决定的关系;是伴随人和人类始终的一种客观存在的关系;是互为前提、互相影响的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种类多样,许多关系属于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是一种可以由人类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调整或协调的关系
  3.何谓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法律调整的概念
  所谓法律调整,是指作为主体的法律影响、改变、协调(包括建立、产生、确认、赋与、作用、控制、改进、改善、消灭等)特定对象(包括人、人的行为、状态、关系、事项、工作和秩序等)的活动。因此,法律调整是从法的运作方面描述法的实现、法在生活中如何起作用的一个范畴。
所谓环境资源法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如下含义:
  (1)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环境法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作用,环境法只有通过其规定(即立法)和实施才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律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是指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所施加的影响、改变和协调,包括确认、限制、改变、消灭、禁止、鼓励、提倡某种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环境法的一种作用或功能,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我们说环境法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是指环境法具有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作用,即环境法的调整主要是指法的作用、功能和运行机制
  (2 )环境资源法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没有否定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调整包括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等各种方式,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主要指直接调整。
  (3)说环境资源法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不是指大自然或物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是指环境法能够调整自然(环境资源)或自然过程。
  (4)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调整人与环境资源的关系。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活动,包括合理开发利用、可持续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活动,包括环境资源管理活动。环境保护法就是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保护与被保护关系的法律。法律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就是法律规定人们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的行为规范,实际上就是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当谈到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时,环境法是主体,调整是一种特殊的行为,对象是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所发生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这时,并不存在人或物是主体或客体的问题;因为法律是主体,不宜将主体简单地理解为人,因为客体是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把人与人的关系理解为人、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物。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对环境资源法或法律是主体的观点,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语法上和逻辑上分析,当我们说“民法(或行政法、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时,这是一种主从宾结构,表示所属关系;当我们说“民法(或行政法、环境资源法)调整某种关系”时,这是一种主谓宾结构,表示主客关系;无论是主从宾结构、所属关系还是主谓宾结构、主客关系,都从语法上、逻辑上说明法律是主体。
  其次,法学理论中的法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人,法学界一直有将法律作为主体的观点。例如,所谓法治是指法的统治(rule of law) ,而不是指人用法律去统治(rule by law ),一些法学家反复强调:在专制国家,国王就是法律;在民主国家,法律就是国王。也就是说,法治的主体是法律而不是人或国王。关于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我们可以用法治和人治这两个概念来类比。
  说环境资源法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决不是指环境法能够调整自然(环境资源)或自然过程;将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调整自然(环境资源)或自然过程,正如将民法调整夫妻关系理解为民法调整妻子一样片面。同样,那种一提到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或一提到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断定《调整论》主张由动植物或非人自然体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强加于的臆想。
你们为什么不向主流法理学提出如下问题:“为什么说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应该说人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当民法学或民法学者论及民法的调整对象时,例如论及民法调整买者与卖者的关系时,你们为什么不质问,不能说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买者与卖者的关系,而应该说买者调整买者与卖者的关系。
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直接调整。
  所谓法律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法律直接授权有关行政机关或有关规范性文件直接规定人对环境资源的行为(简称人对自然行为、人对物行为或对自然行为、对物行为)或人与自然的关系,即法律直接规定或明确个人、单位和组织对环境资源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鼓励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例如:《拿破仑民法典》第554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不宜用法律的间接影响、间接调整或间接调整作用来定义法律的调整对象,那样会将民法与行政法、刑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调整对象搞乱。
  环境资源法学中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主要指有效调整,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各种方法、手段、工具引起人与自然关系向着对人和环境有利的方向变化,包括人与自然关系从混乱到有序、从失调到平衡、从有害到有利、从不好到好、从较好到很好、从不和谐到和谐等,即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是指促进、引起人与自然的关系向着好的、有利的方向变化的行为。
  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目的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之所以将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确定为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确定为人或自然,这体现了人与自然共同体的科学认识。正如传统法学强调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人类共同体(即狭义的人类社会)的基础上一样,环境法学强调调整人与自然关系则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共同体(即人类生态系统或广义的社会)的基础上。
  4.环境法为什么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原因或理由是因为环境法律是人们的环境行为的行为规则。人们的行为既可以作用于人也可以作用于物(包括自然、环境、资源,下同);作用于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包括形成、维持和改变等,下同)人与人的关系,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除了直接影响人与人的关系外,还可能间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作用于物的行为可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直接作用于物的行为除了直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外,还可能间接影响人与人的关系。
  在制定、改进并实施环境资源法的前后,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与此相关的人与人的关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因而环境资源法的制定、改进并实施既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能调整与此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
行为科学认为,行为是指人在环境的作用下有目的的活动,是人和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和表现。
  英国法学家迪亚斯将行为归结为“可受意志所控制的、与环境和结果发生联系的身体活动。”(R. W. M. Dias, Jurisprudence, Butterwords (5th edition), 1985. PP. 309.)
  法律中的人是由人的一系列行为构成的,人等于他自己的一连串行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6-17页。)
  法之产生、存在的初始动因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化。法律规范作为人的行为规范或行为规则,其主要功能和作用是规范人的行为,即法律规范规定人应该如何行动,包括禁止、限制和鼓励什么行为。所谓人的环境行为(环境资源行为的简称),是指作用或影响环境资源的各种人的行为或活动的简称,主要指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的各种活动或行为。显然,环境法律中的人的法律行为都与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和结果(包括人与人关系的变化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发生联系。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基于法律的目的、任务、作用和功能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可以为人调整的关系这一基本性质。环境资源法的目的、任务、作用和功能之一,就是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就是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法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又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还因为在环境资源工作或环境保护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的关系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有你无我的关系,而是一种共存、互容、密不可分的关系,即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人为活动都可能同时产生这两种关系。
  法律调整人、调整人的行为、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调整权利义务关系是四级概念,法律调整人≠调整人的行为≠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调整权利义务关系。
  调整对象是人属于第一位概念,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属于第二位概念,调整对象是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属于第三位概念,调整对象是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第四位概念,从第一位概念到第四位概念是越来越具体。
  人包括人的行为和人的思想,调整人包括调整人的思想、行为、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等许多内容,因而调整人并不等于调整人的行为,也不等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
  主流法理学的多数教材或著作之所以将法律的调整对象界定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第一,只讲法律调整人,一是范围太宽,二是没有突出人的社会性;
  第二,说法律调整人,等于宣布人是调整对象即人是客体,这犯了“主、客二分法”中“人始终是主体,人始终不能成为客体”的错误;
  第三,说法律调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既突出了人的社会性即一个人与其他人的联系,也避免了人成为客体的悖论,因为以民法为代表的主流法理学将权利、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归入“物”的范畴。
同理,调整人的行为也并不等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因为人的行为既可以影响、作用其他人,也可以作用影响环境资源,人的行为可以形成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两种关系。
  5.法律调整哪些人与自然的关系
  所谓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是指环境法所规定并通过其实施加以影响、作用和控制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法律没有规定或没有发生实际影响、作用和控制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环境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本来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一定与法律设定的或拟制的“人”和“自然”相吻合,也与某个法学家是否将其纳入法律关系的范畴无关。
  环境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既具有不同于人与人的关系的特点,又具有不同于物与物的自然关系的特点。对各种不同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区别对待,具体分析研究其“相关性、对称性、可逆性、双向性”和相互性,不宜采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
  当代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几乎都可以纳入利益关系的范畴,不宜将利益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对立起来。
  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可以纳入社会关系的范畴,不宜将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对立起来。社会关系是是多种关系(如家庭关系、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生产力关系、物质关系、财产关系等)的总称。由于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是经过法律规定和法律实施即人的社会活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所以可以将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视为一种社会关系或纳入社会关系的范畴。
  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不是仅指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包括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不能凭空创造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是对现实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正当化、法定化,只有环境资源法所规定和控制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是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随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危机的恶化,环境保护事业的发达,以及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发展,当今所有的环境资源法律或法规,都毫无例外地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法律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多种多样,非常丰富。
  一部良好的环境资源法律就是一张人与自然关系的关系网,就是一幅反映、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关系的蓝图。
  环境资源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与自然(包括动植物)是否成为主体无关,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不能将法律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仅仅理解为作为法律主体的自然和作为法律主体的人之间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那种一提到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就认定法律必须将自然作为主体,则是一种“先验的定向”思维即认为法律所调整的关系只能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法律不能也不应该调整其他什么关系(特别是主客和客体之间)。
  正如物权中所指人对物的关系、技术规范中所指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一定是指主体间的关系一样,调整论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一定是指主体之间的关系。目前有些反对环境资源法可以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人认为,说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就是意味着自然成为与人相同的主体,这既不符合主流法理学中对物关系论和技术规范论中“人与物的关系”或“人与自然关系”等概念的原意,也不符合日常生活、科学常识和调整论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原意。
  6.环境资源法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是一个渐进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应该与时俱进,应该通过评价不断改进。
  法律调整什么类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何时开始调整、以什么方式或机制调整,是有选择的、有取舍的,因时因地制宜的。
  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但并不调整所有的人与人的关系。例如,法律调整夫妻关系不调整情人关系,法律不调整企业内部关系、党内关系、同学关系、老乡关系,这些关系由企业规章、党章党纪和乡规民约去调整)。
  正如法律对人与人的关系的调整一样,法律不可能一下子调整所有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没有必要调整一切人与自然的关系。
  不能因为现行法律没有调整某种人与自然的关系,或现行立法机关没有采纳某项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法律、法规、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理念、法律条款、立法建议或法律观点,而否定法律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过去已经调整的某种人与自然的关系,现在可以不进行法律调整;现在没有调整的,将来可以调整;现在正在调整的,将来可能不再调整;现在法律没有调整,或现在法学家存在不同意见,不等于以后不能调整。
  例如,对麻雀古今中外的法律就曾经予以多次调整。在1950年代,中国掀起了一场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的群众运动;加之1990年代在中国刮起的“吃雀风”,麻雀被大量捕杀,结果一度使得城市和村庄再也看不到麻雀的踪影。2000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把麻雀首次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但还没有成为重点保护动物。2002年重新修订的《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首次把麻雀(学名为树麻雀)列入“重点保护动物名录”。
  对人与老鼠的关系,法律不是不能进行调整,而是曾经经过多次调整。面请看一篇《为老鼠辩护》的文章:在中世纪的欧洲,法律把老鼠当作和人类相平等的社会成员,对于它们糟蹋庄稼、扒墙盗洞、传染疾病的行为,非但不以杀灭的手段处理,反而设立动物法庭,指定老鼠的律师为其罪行辩护。1480 年法国普罗旺斯省的农村,鼠灾非常严重,但农民们不敢杀死一只老鼠,而是联名向动物法庭提出了公诉。
奥杰纳主教认为这是“民事诉讼”,便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除了起诉人之外,还有老鼠的律师巴·西亚利奈以及23 名法官出席。
  本来应由被告出庭,可是西亚利奈一开庭便指出:“被告无法出庭。因为第一,农村中的老鼠居住得太分散,无法接到出庭的通知;第二,它们都住在深穴暗洞中,通知也无法送到;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被告如果要来出庭,则须穿过森林,翻过高山,通过河流和沼泽,而这中间的每一步都埋伏着可以使它们丧命的猫、猫头鹰、黄鼠狼等,所以它们根本不能出庭。”
  西亚利奈的辩护获得了成功,奥杰纳主教只好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和证人的证词,而后做了一篇充满感情的判决。他庄严地在法庭上宣判道:“缺席的被告们,你们也是神的造物。大地是我的,也是你的;我本不希望加害于你,但你却巧取人们的财物,毁灭人们的葡萄园,盗走了人们的食物,一句话你夺走了人们的劳动果实。我陈述了你的罪状,祈求神的慈悲,告诉你应该去的地方,不要再在我们这里居住。
  这个无可奈何“驱逐出境”的判决,立刻遭到西亚利奈的反对。他发表了热烈的演说:“这种判决不是公正的,法庭要尊重事实,就是说对老鼠不能一概而论,要确认每只老鼠和具体罪行,区别对待。”毫无疑问,这是根本做不到的,可是法庭又反驳不了他,结果这场官司不得不以老鼠的胜利而告终。西亚利奈一下出了名,成了为老鼠辩护的专家。
  7.在对法律如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学说与主张,调整论构筑了一个新的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平台。
  在对人与物或人与自然关系实施法律调整时,重视和强调法律调整人与财产的占有、支配关系的属于调整论中的稳健派,重视和强调法律调整人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关系的属于自然资源派,重视和强调法律调整人与自然资源的管理关系的属于管理学派,重视和强调法律调整人与环境的保护关系的属于环境保护学派,重视法律调整人与动物的仁慈主义关系的称为动物仁慈主义学派,重视和强调人与动物的平等关系的属于动物解放学派,重视和强调法律调整人与大自然的平等关系的属于大自然权利学派。
  调整论将古今中外法律中规定的人与其占有物的关系、人与其支配财产的关系、人与其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的关系、人与其管理的环境资源的关系、人与其保护和改善的环境的关系、人与其驯养家养动物的关系,人与其加以人道主义或仁慈主义关怀的动物的关系、人与其尊重和平等对待的大自然的关系、人与其崇拜和景仰的自然之神(包括自然之父、大地之母)的关系,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根绿色之线联结起来,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依靠和补充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体系”。
  通过调整论,不仅过去被遗忘、被忽视的对物关系论、天赋人权观、技术规范论、法律拟制主体论、动物权利论和自然法理论等传统法学理论重新被派上了新的用途,新近提出的大自然权利论、人与地球签约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可持续发展论和环境保护论等获得了长足发展的理论支撑,而且传统的和新兴的法学理念开始形成一种与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法学理论相媲美的法学理论。
  调整论构筑了一个新的运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学理论平台,在这个平台上,

5. 人与自然 600字作文

人与自然
  
集天地之灵气,采万物之精华,勇敢的人类从洪荒时代走到了文明的世纪。人类的智慧创造了经济的奇迹,无知与贪婪却留下了可怕的后果。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地球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善待万物,就象善待我们的朋友;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我们的家园!人类渐渐从噩梦中觉醒: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
  突如其来的sars病毒,令人们反思自己的行为。人类应如何对待大自然?人类该怎样与自然和谐共处呢?与自然相通相依,协调一致,和谐共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主要思想。
  建立生态环保型社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随着我国人口的急剧增长,许多地方都在闹“能源危机”,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无数森林的乱砍滥伐使生态环境恶化的形势十分严峻。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因此,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家园毁于我们人类自己手中。人类啊,行动起来吧,让我们节约一滴水,保护一棵小草。让天空依然明净,让河水依然清澈,让小草依然碧绿,让花朵依然鲜艳,让阳光依然灿烂,让地球依然生辉!
  痛定思痛,我们应该选择一条理性发展的道路,呼唤绿色文明,呼唤科学的决策方式,呼唤科学的生产方式,呼唤科学的生活方式。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吧!

人与自然 600字作文

6. 《论“和而不同”》(陈望衡)文章原文

[求是篇]论“和而不同”


(2003-04-10 07:55:01)

陈望衡

“和而不同”出自《论语·子路》,是孔子提出来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它具有深刻的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美学内容,是中华民族的重要传统,它的极其珍贵的内涵在当今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非常值得我们去深入开掘。

一

“和而不同”首先是一个重要的哲学命题。在先秦,“和”与“同”是两个使用得很多的范畴。和与同的区别最早见之于两部古籍———《左传》与《国语》。《左传·昭公二十年》记齐侯与晏子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这话意思是:和与同是不同的。和好比做羹汤,用水、火、酱、盐、梅,来烹调鱼和肉。经柴火烧煮过的汤,各种元素已融为一体。厨工根据人的口味,适当加以调和,太淡就增加调料,太浓就加水冲淡。

二

《国语·郑语》则这样说“和”:“夫和实生万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声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这话出于史伯之口,他是对郑桓公说这番话的。其意是说:和谐才能生成万物,同一就不能发展。把不同的东西加以协调平衡就叫做和谐。这种和谐,丰富中见出统一,发展中见出方向。如果不是这样,把相同的东西相加,那用尽了也就完了。

三

这两段文字初步提出了“和而不同”的思想。综合这两段古文的意思,我们可以得出“和”与“同”的三个重要区别:第一,“和”是众多的统一;“同”是单一重复。第二,“和”的统一是化合,各种参与“和”的元素并不消失,如盐放进汤中,盐味仍在,但元素原有的形态不存在了,它们以新的形态参与共同体;而“同”的统一是混合,事物原有的性质与形态均存在。第三,“和”具有创造性,“和”的统一产生新事物,故“和”是发展之本,前进之基,生长之根;而“同”只是同一事物的相加,不产生新事物,故不具创造性、再生性、持续发展性。在“和”,一加一等于一,又大于二。等于一说明它是一个新的整体;大于二,是说它生发出许多新事物。而在“同”,一加一只是等于二。

四

《周易》将“和”的这种众多的统一,归结为对立双方的统一———阴阳的统一,按周易哲学,阴阳统一是一种相应相感相交的统一,首先是相应,阴与阳应,阳与阴应;进一步则是相感;再进一步则是相交,最后实现二者的融合。《周易》咸卦就生动地记述了男女青年由相感到相交的全过程。开初,“咸(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感”)其拇”,仅触及对方的脚指头,属于试探性的行动,继而“咸其腓”,触及小腿肚,仍是试探,但有重大发展。身体的相感启动心灵的相通,于是,“憧憧往来,朋丛尔思”。最后身心相交,“咸其辅颊舌”———两人拥抱亲吻了。男女相交是生命之源,阴阳相交是万物之源。古老的《周易》将“和”的哲学发展成生命本体论哲学。

五

这种本体论哲学,透辟地解释了世界的发生与发展。我们这个世界不就是这样的吗?就自然界来说,无机物与有机物共同组成了自然,有机物与无机物之间、有机物各种品类之间、无机物各种品类之间,均息息相关,形成具有生命性的严密的网络,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种有机物的变化不管是增多还是减少都会给别的生物以及无机物以影响。这就是我们说的生态平衡。生态平衡就是“和”。

社会界也这样。社会有大小,最大的社会就是全人类。我们这个世界居住着各色人等,不同的肤色、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生活习俗……共处一个地球。这些人群必然有交往,有冲突,有矛盾。但是,他们只有实现了“和”即和平地共处一个地球之中,才能构成一个美好的世界。最小的社会也许是一个家庭,一个小组。家庭成员、小组人员不会完全一致的,必然有分歧,有矛盾,有冲突。这很正常,但同样只有在相互交感中实现了和谐,才有集体的活力产生。

六

从辩证法来看“和而不同”实际上提出“异”与“一”的辩证关系,首先是承认异,这是前提。然后,将异化为一,即实现统一。无异的“一”为“同”,有异的“一”为“和”。无异的“一”是生命的终结,是死寂;有异的“一”是生命的创造,是活力。正是因为宇宙的存在是“和”,才有了这大千的世界,才有了这活泼的生命,也才有了和的哲学。

七

“和而不同”哲学在应用层面上,成为重要的伦理学原则。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是说的交友的原则。朋友是重要的社会活动圈,如何交友,有许多重要的伦理原则。孔子讲“君子和而不同”。和与同在这里的重要区别,在于原则性,承认原则性,就是承认差异,有差异性的统一才是“和”。在伦理学上,“和”则是原则性基础上的统一。既然是朋友,当然要互相帮助,不分彼此,但不能因为是朋友就什么都干。原则性是必须坚持的。朋友之间只是讲“同”,就没有原则了。好事做,坏事也做,如若朋友中有人陷入罪恶,其他的人就很可能同流合污。最近几年,江湖义气似乎很受人青睐。义气,是以正义为原则的,本是不错的,但如若变成不讲原则的“同”,那是很危险的。这些年揭发的反腐大案,基本上都是一窝一窝的,除了利益相关外,在交友原则上讲“同”不讲“和”也是重要的一条。孔子说得好:“小人同而不和。”

八

孔子深恶痛绝那种专搞小圈子“同而不和”的小人。欧阳修做《朋党论》,将孔子的思想加以创造性的发挥。他指出:“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货财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且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这种观点是深刻的。这种“同而不和”的小人,屡见不鲜。广西巨贪成克杰、沈阳巨贪慕绥新,都有自己一窝子帮兄弟。倒台时,那种狗咬狗的丑剧,不是让世人再次见到小人的本色么?

九

“和而不同”也是一种审美理想。作为美学命题,它不仅揭示了美的事物现象上的特点,也揭示了美的本质。“美是和谐”是中西美学共同的观点。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宇宙的美在于一种数的和谐。人间的音乐实质上只是这种和谐的摹仿,它的原型是从天体上得到和声。这些在天体上活动的星球,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轨道,不同的质量与体积,它们的运行最好地体现了数学的规律。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整个宇宙就是一曲美妙的音乐。众多的音符、起伏的旋律构成了它统一的和声。

十

中国古典美学讲和谐。和谐不是同一重复,而是众多因素对立的统一,高度抽象则可概括为阴阳统一,刚柔统一。这种统一,又不是那种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整体之间的统一,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感统一。这种和谐由于做到恰到好处,所以又称之“中和”。“中”,恰当之谓也。中华民族十分重视天人合一之美,孔子观东流之水,喟然长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张孝祥夜泛洞庭湖,“尽挹西江,细斟北斗,万象为宾客。”其襟怀岂是言语能够道得?在艺术美学上,中国古典美学讲究情中有景,景中有情,虚中有实,实中有虚,显中有隐,隐中有显,主张情景合一,虚实合一,显隐合一。总之,企图达到一种既内敛又开放、既丰富又整一、动态变化而又圆融整一的美。

十一

作为古典哲学的命题“和而不同”,它的生命力是永恒的,它在今天的价值需要我们进一步挖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事业中,“和而不同”的魅力越来越放射出光辉。一个高度文明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国家,必然是一个伦理充分发挥调节作用但审美又必然极为活跃的国家。“和”既联系着人与自然的血缘关系,又联系着人与社会的血缘关系,还联系着情与理的血缘关系。在法制不到的地方,有伦理的“中和”在调控,在伦理不到的地方,有审美的“和融”在调控。依法治国,以德正人,以美和心。我们的社会必将越来越文明,越来越美好。

7. 爬上窗台的绿色 阅读题!!帮帮我!!

1、根据文意的理解,第2段和第7段划线的两句中“惟一心愿”和“简洁纯真的心愿”分别指什么? 
(1)“惟一心愿”:(绿色)用自己积极蓬勃的生命,让人心情爽快 
2)“简洁纯真的心愿  : (绿色)爬上窗台。                          
 
2、 (1)第5段中,作者写“江水”、“树木”等是为了说明什么?
答: 以此说明自然不是冷漠无情的。或说明“世间万物都有生命有情感有思维”
  (2)第7段中,文章赞美的绿色来自黄瓜和莓豆,却写到“韭菜、芹菜、油菜”,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答: 反衬了(来自黄瓜和莓豆的)绿的积极向上的精神。
 
3、绿色给人以愉悦,绿色给人以想象,绿色给人以启迪。“绿色”一词在生活中还被赋予许多新的内涵,如“绿色通道”中的“绿色”主要指安全、畅通而不受任何阻碍。请你再举一例说说它的另一种内涵。  
答:示例:“绿色营销”中的“绿色”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没有不择手段的行为;“绿色盐城”中的“绿色”指的是打造生态型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让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绿色食品”中的“绿色”指不受污染、体现自然本性。
 
4、这篇散文的语言生动,描写细腻,多处运用拟人、比喻来丰富“绿色”的内涵,来揭示“绿色”的精神。请选择你最喜欢的语句,作一点具体分析。
答:示例:第⑤段最后一句将瓜豆繁衍孕育下一代比作“酝酿……爱情”,并用拟人化的手法,形象的表现了这些“绿色”的小生命热爱生活、乐于奉献的情态 

5、请结合对文意的理解,仿造横线前面句子的形式,再写一个句子。
江水奔流不息,倾诉的是自己澎湃的波涛;树木傲雪参天,挺拔的是自己无边的苍翠;
答:示例:山岭巍峨起伏,显示的是自己坚强的体魄

6、下列对这篇散文的分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D)(2分)
A.文章先写爬上窗台的“绿色”给人以惊喜,然后交代“绿色”的由来,随后以叙述、描写、抒情、议论

相结合的手法来热情礼赞“绿色”。
B.本文以爬上窗台的瓜藤豆蔓为素材,讴歌了蓬勃向上的绿色生命,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意蕴深

长。
C.作者在文末说,“绿色”要“以芬芳的花蕾和沉实的种子重新构思着盎然的激情”。这样的结尾升华了

文章的主题。
D.文章先采用了倒叙的手法,然后转入顺序,以“我”的心情变化为线索来结构全文,显得灵活而严谨。

爬上窗台的绿色 阅读题!!帮帮我!!

8. 《这篇土地是神圣的》阅读理解!快啊!

课文简说。

  在西雅图的土地上,回荡着印第安酋长西雅图的著名演说。文章以饱含深情的语言,向我们表达了印第安人对这片土地的留恋和眷顾,表达了人们对土地的爱。

  这篇文章被誉为是有史以来在环境保护方面最动人心弦的演说,它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人类与大地上河水、空气、动植物等的血肉关系,强烈地表达了印第安人对土地无比眷恋的真挚情感。从结构上说,这篇文章属于总分总的结构。第1~3自然段用跳跃式的笔触描述了充满灵性的万物,总写这片土地的每一个部分都是神圣的。第4~8自然段表达了西雅图酋长对白人的强烈要求,如果把土地转让了,希望白人能牢记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部分又分别从善待河水、善待空气、善待动物三个层面来写;第9~11自然段则进一步阐述了人类和大地的关系,指出大地是人类的母亲,人类属于大地,升华了文章的主题。

  语言优美,内涵丰富,情感充沛,是本文的最大特点。一方面,课文大量运用拟人、比喻等表达手法,把土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当成自己的兄弟朋友,字里行间处处充满着对这片土地的珍惜和热爱,表达出对它们无比眷恋的感情,也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另一方面,体现课文主旨的语句“如果我们放弃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反复出现,产生一咏三叹的表达效果,不仅使主题深化,而且强化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选编这篇课文的意图,一是引导学生把握本文主要内容,了解土地与人类生存的密切关系;二是激发学生保护环境、爱护大地的情感,懂得必须用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自己的家园;三是引导学生体会文章语言的优美,感悟语言蕴涵的意义。

  教学本课的重点是引导学生通过诵读,感悟文章优美的语言,感受人与自然息息相关的情感。教学难点一是理解含义深刻的语言;二是通过学习,引导学生获得对自己生存的土地、家园的深刻认识,激发学生的环保意识。

  2.词句解析。

  (1)对句子的理解。

  ①我们是大地的一部分,大地也是我们的一部分。

  大地滋养着世上万物,包括动植物等一切有生命的事物,人类只是万物中的一个群体;同样,人类的生命成长离不开大地上各种自然资源的给予。这句话充分地表明了人类与大地不可分割的关系,也预示着这片神圣的土地对于我们有多么重要。

  ②我们和大地上的山峦河流、动物植物共同属于一个家园。

  “山峦”指连绵的山。起伏的群山蕴藏着宝贵的资源,流淌的河水养育着万物的生命;动物与植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和生存,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朋友。这句话再一次表明了人类与大自然紧密相连的关系,同时也告诉我们:不应该以旁观者的姿态去面对,而应该用主人的身份去保护自己的家园。

  ③溪流河川中闪闪发光的不仅仅是水,也是我们祖先的血液。

  水是生命的源泉,在历史长河中,水之所以能保持它清澈、纯净的本性,离不开世世代代人的努力。是祖辈的辛勤呵护,水源才不至于被破坏;是祖辈的不懈努力,水流才不至于被污染。他们保护家园、捍卫纯洁的精神,将在时间长河中熠熠闪光,不断提醒人们应该爱护水源,就像尊重人类的祖先一样。

  ④任何降临在大地上的事,终究会降临在大地的孩子身上。

  地球是人类的家园,人类生活在大地上,沐浴着阳光雨露,感受着风霜雨雪,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成长。如果家园受到破坏,而我们不能及时醒悟,不懂得及时补救挽回,那么任何对大地的影响,对地球的伤害都将演变成对人类自身的伤害。假如人们唾弃了大地,那么他们就是唾弃了自己。如果家园遭到毁灭,人类又怎能独自生存?这句话直接将人类的生存与大地的保护联系起来,指出了两者兴则共兴、灭则同灭的密切关系。

  ⑤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谁也没有权利,也不可能拥有对大地的控制权,谁也不能凭借自己的喜好、善恶来对待神圣的大地,来破坏、损伤大地的完整和庄严;相反,人类属于大地,因为大地拥有着生命成长的物质,使人类的生命不断得以繁衍、延续。因此只有爱护大地上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才能确保人类生命成长需要的各种自然条件,从而保持生命的延续。这是文章的中心所在,是作者所要传达的主旨。

  (2)对词语的理解。

  麋鹿:哺乳动物,毛淡褐色,雄的有角,角像鹿,尾像驴,蹄像牛,颈像骆驼,但从整体来看哪一种动物都不像。性温顺,吃植物。原产我国,是一种稀有的珍贵兽类。

  滋润:增添水分,使不干枯。文中不仅指河流解决了我们的喝水问题,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得到心灵的滋养,能够健康地成长、快乐地生活。

  松脂:针叶树的树干上渗出的胶状液体,主要由松香和松节油组成。

  遗灰:遗留下来的痕迹。

  眷恋:(对自己喜爱的人或地方)深切地留恋。文中用婴儿对母亲的留恋来表明印地安人对这片神圣土地的热爱和眷顾。

  二、教学目标

  1.学写8个生字,正确读写“圣洁、骏马、雄鹰、潺潺、回荡、滋润、善待、松脂、宝贵、滋养、婴儿、眷恋、闪闪发光”等词语。

  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感受最深的部分。

  3.揣摩优美的语句,体会课文表达上的特点。

  4.体会人类与大自然休戚相关、不可分离的关系,懂得应该保护环境,爱护家园。

  三、教学建议

  1.课前可引导学生通过查找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了解家乡的土地资源、植被利用的状况,感受人们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土地的。

  2.本课重点是引导学生通过深入感受文章的语言文字,体会人与自然不可分离的关系。教学时可参考如下思路。

  (1)围绕课题质疑问难,如,“这片土地指的是哪片土地?”“为什么用‘神圣’来形容土地?”让学生带着问题走进课文,自读课文,解决生字新词。

  (2)引导理清文章的脉络。通过读书、讨论和交流,使学生明确:全文可分三部分,作者首先用大量事实告诉人们这块土地是神圣的;接着,要求人们善待这块神圣的土地,保护好河水,保护好空气,保护好这块土地上的动植物;最后,强调大地是人类的母亲,我们要用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保护它。

  (3)教学第一部分,可重点探讨“文章哪些地方体现了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引导学生潜心默读、圈圈点点,然后组织交流,朗读体会。

  (4)在此基础上,可以“面对这片神圣的土地,我们应该怎样做”这个问题,引发新一轮的探讨,让学生再次研读文本,通过品读、吟诵、想象等途径,引导学生充分朗读,自由感悟,使学生透过优美的语言,去领略这片土地的可贵。如,

  “河水是我们的兄弟,也是你们的兄弟。你们应该像善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善待我们的河水。”可以让学生想想河水对人类的贡献,想想没有了河、没有了水,人类怎么生活。

  “空气与它滋养的生命是一体的”这句话,可以让学生结合生活实际谈谈空气对人类的影响,没有了空气或者空气受到污染,将直接影响到人类的呼吸、生物的生长,影响到生命的存在。

  “如果所有的动物都死去了,人类也会灭亡。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动物与人类有什么关系?到底是人类主宰着动物,还是人类与动物是休戚相关的?动物的灾难怎么会成为人类的灾难?

  最后还要通过充分的朗读让学生体会“如果我们放弃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这个体现文章主旨的中心句,引导学生感受作者表达的强烈情感。

  (5)第三部分的教学可以着重引导学生感悟:“我们热爱大地,就像初生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让学生来谈谈自己的感受,最后通过朗读来提升学生的认识。

  3.课文寓意深沉、内涵丰富,是教学的难点所在。要注重引导学生品味语言,培养他们对语言的感受能力和初步的审美能力。如,“溪流河川中闪闪发光的不仅仅是水……”这段文字,已经超出了水的本义,将水的悠久历史、优良传统、人的生活方式、前途与希望结合起来,使水具有了丰富的含义,要引导学生展开想象,建立现实与历史的桥梁,理解水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再如“清风给了我们的祖先第一口呼吸,也送走了祖先的最后一声叹息”这句话,将空气在人的生命过程中的重要性表现得淋漓尽致;还有“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任何降临在大地上的事,终究会降临在大地的孩子身上”“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等句子的理解,都需要引导学生联系现实生活,借助生活事例和经验来理解。还可以联系前两篇课文的学习体会,加深对这个道理的认识。

  4.朗读是贯穿全文教学的主要方式。从文章结构而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层面的情感引领。课文一开始,再现了这片神圣土地上的一草一木,字里行间充满着温馨,因此朗读基调应平和,侧重表现作者对这片土地的热爱;接着,课文从河水、空气、动物三个方面,表现了这片土地对我们的无私付出,同时又强烈地表明着自己的立场,应体现一个长者谆谆教诲的语气;最后作者再次表明对这片土地深沉的爱,以及保护土地的决心,应充满力量感。

  5.以下字词老师可以给以必要的提醒。如,在字音上,“嗡、婴、鹰”三个字,都读后鼻音;“脂”读翘舌音。在字形上,“眷”与“卷、券”、“骏”与“俊、峻”比较相似,要注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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