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2024-05-18 09:20

1. 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答:公共维修基金(下简称基金)是每个业主在办理入住时按照总房价款的2%来提取的,它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基金一般先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在市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存储,专款专用。
  在管委会成立前,基金原则上是不能动用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按照一定的程序才可使用。在管委会成立后,物业公司每年都要制定维修、更新计划,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当动用金额较大时,还需要到市房管局备案后,才可到银行支取费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承重墙、梁柱、楼盖、非承重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大堂、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道路、绿地等,这些都属于基金维修范围,具体的可依据《购房合同》里约定的公摊部分。
  动用基金进行维修,其费用是按照受益人原则来分摊的,如果是不分单元的塔楼,由整栋楼的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如果是分两个以上单元的板楼,该顶层的楼盖由专属于该单元的业主来分摊,别的单元的业主不需要分摊。基金进行分摊后,由管委会计入各业主的明细账户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基金不足开始的10%时,管委会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续筹。如果管委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得收益,那么该收益应存入基金账户,并分摊到业主的个人明细账户上。此外,如果业主出售房屋,该业主个人的基金可以转入到新业主的名下并使用,如果房屋发生拆迁或意外,业主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基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2. 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公共维修基金干什么的?


3. 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公共维修基金干什么的?


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公共维修基金干什么的?

4. 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答:公共维修基金(下简称基金)是每个业主在办理入住时按照总房价款的2%来提取的,它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基金一般先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在市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存储,专款专用。
  在管委会成立前,基金原则上是不能动用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按照一定的程序才可使用。在管委会成立后,物业公司每年都要制定维修、更新计划,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当动用金额较大时,还需要到市房管局备案后,才可到银行支取费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承重墙、梁柱、楼盖、非承重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大堂、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道路、绿地等,这些都属于基金维修范围,具体的可依据《购房合同》里约定的公摊部分。
  动用基金进行维修,其费用是按照受益人原则来分摊的,如果是不分单元的塔楼,由整栋楼的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如果是分两个以上单元的板楼,该顶层的楼盖由专属于该单元的业主来分摊,别的单元的业主不需要分摊。基金进行分摊后,由管委会计入各业主的明细账户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基金不足开始的10%时,管委会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续筹。如果管委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得收益,那么该收益应存入基金账户,并分摊到业主的个人明细账户上。

5. 什么情况下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亲您好。很开心为您解答。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同意等。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摘要】
什么情况下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提问】
亲您好。很开心为您解答。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同意等。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回答】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 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回答】

什么情况下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6. 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公共维修基金干什么的?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7. 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答:公共维修基金(下简称基金)是每个业主在办理入住时按照总房价款的2%来提取的,它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基金一般先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在市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存储,专款专用。
  在管委会成立前,基金原则上是不能动用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按照一定的程序才可使用。在管委会成立后,物业公司每年都要制定维修、更新计划,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当动用金额较大时,还需要到市房管局备案后,才可到银行支取费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承重墙、梁柱、楼盖、非承重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大堂、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道路、绿地等,这些都属于基金维修范围,具体的可依据《购房合同》里约定的公摊部分。
  动用基金进行维修,其费用是按照受益人原则来分摊的,如果是不分单元的塔楼,由整栋楼的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如果是分两个以上单元的板楼,该顶层的楼盖由专属于该单元的业主来分摊,别的单元的业主不需要分摊。基金进行分摊后,由管委会计入各业主的明细账户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基金不足开始的10%时,管委会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续筹。如果管委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得收益,那么该收益应存入基金账户,并分摊到业主的个人明细账户上。此外,如果业主出售房屋,该业主个人的基金可以转入到新业主的名下并使用,如果房屋发生拆迁或意外,业主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基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8. 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

公共维修基金动用的情况:1、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2、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什么程序办理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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