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把700元打成了700万,而客户把钱花光了,责任谁来负?

2024-05-04 14:28

1. 银行把700元打成了700万,而客户把钱花光了,责任谁来负?

当然是花光钱的人来负这个责任,这些钱你根本就没有权利支配,这是非法所得,银行的员工固然有过失,这种过失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这个处罚却与花光钱的客户无关。

这里只代表这个人的观点,而不具有什么代表性,从个人的角度来谈一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觉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占便宜的心态要不得,这些钱根本就不是你的,那你就没有必要去支配,700块钱变成了700万,谁心里还没点数啊,想发财可不是这么发的。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没有用,就算是银行的员工有过错,把你的钱数变多了,但是这些钱不是你的,所以当银行发现这些钱数目错了之后,有权利要求你把这些钱返还回去,至于你为什么花掉,那不是人家考虑的问题,人家只要依法追回那些钱款,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花掉这本就应该是花掉钱的那个人来负责,理由很简单,你花了不属于你的钱。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不是你的钱心里应该有点数,钱到了你手里并不代表是你的,所以你没有支配权,况且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任何赠予你的表现,在别人工作失误情况下得到的不义之财是应该返还给银行的。否则应该算作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

银行把700元打成了700万,而客户把钱花光了,责任谁来负?

2. 银行错给600万被花光,这个责任究竟应该谁负责?

银行打钱最终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导致钱被多打了一个零,而这笔钱却被用户直接用完,这个责任必须用户来负责。就算是到法庭上也是用户负主要责任,而疏忽大意的柜员只是次要责任而已。
离柜概不负责的银行当我们到银行柜台的时候就会发现一句很刺眼的话,那就是离柜概不负责。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银行给你少一张钱或者是给你一张假钱,只要你在柜台没有发现,那么你就自认倒霉吧。虽然说这样的几率比较小,但是当用户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会很心塞,明明自己是储户,明明是自己的钱,但是最终却变的越来越少了,这种感觉简直无法言表。所以就有了网上说银行就是霸王条约,一切都是以自己为准。
疏忽大意用户必须返还既然用户的大意导致离柜概不负责,那么柜员的大意导致多给储户打钱的情况又该怎么解决呢?就比如说银行把出乎的六十万打成了六百万,最糟糕的是这钱还被储户全部花光了,那么这个钱应该谁来负责呢?其实人们心中都非常的清楚,这个钱肯定是要储户来负责。虽然说是柜员的大意导致的结果,虽然说储户花的是自己银行卡里面的钱,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储户这样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要负法律责任。
私自消费用户负主要责任很多时候储户也想很任性的说句离柜概不负责,但是这句话只对储户自身具有约束作用。对柜员来说,这句话就没有了任何作用。哪怕你多拿几百你也要把这笔钱还回去,只要你私自消费那么你肯定要负主要的责任。而像这样金额巨大的更是要立马的还回去,如果说花完而且还没有钱能够还的话这就是储户的责任。结果就是这样的残酷,无论储户多么不愿意都是这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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