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2024-05-14 14:57

1. 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也就是在注册制的试点前提之下,上交所可以提交负责科创企业的上市审核,之后由证监会来发行股票并同时进行注册。

发行人按规提交申请,上交所审核问询在发行人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来制作申请的文件,之后才能在科创板上市,首先要有一位保荐人保荐,同时按照证监会的有关制作规定向上交所申报,上交所申报之后,收到注册文件的5个工作日之内就必须向申请人作出回复,告知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中,上交所需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的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的方式由此来展开审核的全部工作。同时要根据个股在科创板的定位,来判断发行人所持个股是否符合发行的条件,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和上市所规定的规则,上交所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作出审核意见,同时无论是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的证券发行,这个决策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对外公开。

审核资料送交证监会,决定是否予以注册
如果上交所在进行审核询问之后,同意发行人的股票公开发行,并且在科创板上市的话,那么这些审核意见以及原本发行人注册申请的文件,还有过程中的相关审核资料,都必须要全部打包之后送给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如果审核之后不同意发行人的股票公开发行,也拒绝其股票上市的话,那么上交所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发行上市的审核决定,并且告知发行人。在证监会收到上交所所呈报的审核意见以及其他的注册申请文件资料之后,就应当履行发行注册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要确保上交所发行的审核内容是否有遗漏,以及审核的程序是否符合原本的规定,如果以上两项都没有任何差错的话,就可以继续检查发行人的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及其他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如果在审核的过程中,证监会认为需要进一步提供说明或者落实部分事项的话,可以返回交易所进行下一步的问询,一般来说中国证监会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于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决定,而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以及原因都会公开示众。

特定对象融资简易程序近日科创板的融资制度推出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简易程序,而对于适合运营规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股票。
在上交所受理简易程序申请之后,就可以对保荐人发表审查意见,过程中不必再进行审核问询,在受理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出具审核意见,并且交由证监所注册,同样的证监所会在收到审核意见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由此科创板的上市公司融资审核周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缩短。

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2. 科创板上市政策及流程


3. 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是怎样的规定?

注册制试点下,上交所负责科创企业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对股票发行进行注册。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上交所申报。上交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上交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基于科创板定位,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如若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即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如若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上交所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证监会收到上交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发行注册主要关注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内容有无遗漏,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证监会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中国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是怎样的规定?

4. 科创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的盈利情况?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并未对申请上市企业有硬性的盈利要求,但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 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转板公司)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向上交所科创板转板上市?

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至科创板上市的,首先应当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其次,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至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二)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三)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四)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五)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过精选层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下述第二问规定的标准;(八)上交所规定的其他转板上市条件。第三,转板公司应当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科创板定位。转板公司应当结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自我评估,提交专项说明。保荐人推荐转板公司转板上市的,应当对转板公司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科创属性要求进行核查把关,出具专项意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转板公司)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向上交所科创板转板上市?

6. 什么是科创板?科创板ipo条件是什么?

科创板定位于“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上交所明确,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五项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