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2024-05-16 20:34

1. 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经济犯通常所需要的证据有: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2. 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一、个人经济案件判刑标准
(一)金融诈骗类的。如个人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合同诈骗,只需5000元以上就可立案。个人集资诈骗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就可进行到经侦大队立案。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的存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且吸收公众存款的户主达到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且吸收公众存款的户主达到150户以上的;就可通过经侦立案。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尽管同属于经济犯罪中的非法集资罪,但是有着本质的区别。集资诈骗罪是指当事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的方法非法占有公众的资金,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就是想骗完你的钱,不想给本金和利息那种;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当事人承诺而且也意图归还本金和利息,不带有虚构事实、主观诈骗的故意性。
(三)职务贪污受贿。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私人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和便利,违反法律规定,贪污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私下吃回扣,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可被立案追诉。
(四)职务徇私舞弊。国企、事业编制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亲朋好友进行非法牟利的。给国家经济损失造成10万元以上,帮亲朋好友非法牟利20万以上。造成有关国企、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五)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生产、销售商品中进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金额达到5万元可立案。
(六)制造、使用假币。故意制造假币,或者明知道是假币还使用的,假币总金额在4000元,假币数量在400张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七)银行贷款转高利贷。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将被立案;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屡教不改的,也会被立案追诉。
二、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二)审讯。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但需注意的是审讯时应注意严禁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三)现场勘查。在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查明案件事实、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侦查人员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查、搜查。
(四)摸底排查。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有作案条件的个人逐个进行调查,以便从中发现线索,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的侦查措施。
(五)控制销赃。在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依靠群众,对犯罪分子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进行监视控制,进而发现赃证,查获犯罪嫌疑人。

3.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4. 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5.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书面的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相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相片)、资金流向的收据、凭证、银行帐页等有关证据。
一、怎样报案诈骗?
第一,选择有管辖的公安机关报案。
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第二,准备报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首先,报案形式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但是为了事情能顺利解决,最好准备书面材料,包括:控告信、报案书等。
其次,控告信或报案书应详细描述事件的发生经过和造成的结果,并列明所有的材料线索,同时尽可能全面的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附上能够证明对方有欺骗行为的证据材料。
以上材料如经准备完成即可到相应的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内容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叙述是否精准到位,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得到办案单位的受理与立案,特别是标的较大的案件如果时间和条件允许的,建议委托的专业律师撰写、整理报案材料以及办理立案程序。
二、经济犯罪报案材料有哪些
各个具体的经济犯罪报案的材料都不太相同。可以参考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如信用卡诈骗罪需要准备书面报案材料、受害人或其他当事人的证人证言、信用卡开行的资料、被骗取金额的银行账单和其他信用卡诈骗的证据。总体的来说,可以准备相关物证、书证、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证据种类。
三、去报案诈骗需要什么材料
诈骗罪立案并不需要直接的证据,只要受害人如实报案,公安机关应视其情节予以立案。具体如下: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6. 经济犯罪需要哪些报案材料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托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相片(可供给同类物品的相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管帐材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挂号材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材料。
4、上圈套金钱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告诉凭证。
5、其他所把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运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运用的初始收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相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相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管帐材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5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初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材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材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材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收据、凭证、银行帐页等有关证据。复印材料应由供给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运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运用的收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相片(可供给同类物品的相片),能够的请供给什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管帐材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供给的有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如选用、聘任合同、自己填写的挂号表、任命书、犯罪实施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假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政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运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7.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书面的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3、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相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相片)、资金流向的收据、凭证、银行帐页等有关证据;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8. 经济犯罪需要哪些报案材料

经济犯罪需要的报案材料有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托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