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制度

2024-05-09 20:11

1. 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制度

一、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中的存在的问题
(一)债权债务数额大时间长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挂账数额少则几万元、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甚至超百万元,有些挂账二、三年,有些三、五年,甚至有十年或更长时间。由于长期不清理,有的企业改制或破产倒闭,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机构改革,财务主管人员调动,债权债务主体发生了变化,导致债权债务清理较困难,回收工作难度较大,有些可能已无法收回。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具体地反映债权债务实际业务情况
一些单位在债权债务业务发生时会计核算过于粗糙,登记业务内容不完整,明细科目设置不明细,个别单位会计账册上出现“其他应收款/历年结转”、“其他应付款/以前年度结转”、“其他应收款/其他”、“其他应付款/其他”等账户,不能具体地反映债权债务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由于长期不清理不核对不结算,上年结转下年,年复一年,债权债务数额越滚越大,隐形支出或赤字存在较大可能,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至于债权债务是否账实相符,谁也说不清。
(三)利用“债权债务”户核算应作收支的经济业务
个别单位将其他收入计入债权债务,甚至将应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也计入债权债务,一些支出挂在债权或从债务中开支,隐藏了单位的部分收支数,造成单位收支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四)借款结账不及时或不结算
一些单位干部职工向单位借取的公务借款不及时结算和归还,有的借款使用后也不到单位报销,单位也不及时向借款人催收,时间长了年数久了,特别是借款人调离了本单位,挂账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挂下去,很少有人过问。
二、债权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一)未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法规的规定,是造成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的主要原因
现行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准则都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都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但实际上,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不去遵守和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造成了单位债权债务的长期挂账。
(二)在会计人员或领导干部调动交接工作中,只是进行简单的会计资料交接,未涉及实质性内容
1、一些单位会计人员调动或调整岗位需要对工作进行交接,在交接工作中只是进行了账务交接,移交的会计人员把会计资料交给下一任会计人员,对于债权债务数额是否与相关的债务债权人相应的数额核对的资料没有,接任的会计人员也不关心。
2、在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交接工作中,对于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主要由会计人员办理,离任与接任领导人员对此不关心或关心度不高,对于债权债务只知道账面数,至于有多少债权可能收不回或多少债务需实际付出不太过问。
(三)缺乏考核机制,债权债务问题不影响对部门单位及领导人员的考核。
1、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及单位领导人员重收支轻管理现象比较普遍,对于单位的收入很关注,对于支出把关也比较严格,对收支结余或赤字情况比较关心,但对于债权债务问题重视程度很是不够。
2、一些单位及领导人员认为许多债权债务是以往发生的,要清理难度很大,特别是对涉及干部职工欠款的清理工作有畏难情绪,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上级部门对单位及领导人员的考核很少有涉及到债权债务事项,这也是造成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的一个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存在着的问题包括债权债务的数额时间比较长,会计的计算方式不够规范,以及利用债权债务的做经济上的假账的现象层出不穷。事业单位在对财政部门进行管理的时候也应该从这些问题上着手,尽量杜绝这样的现象发生。保证单位能够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的相关内容。

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制度

2.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一、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2、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
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算;
3、已发布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二、公司清算流程包括哪些?
公司清算流程包括如下:
1、成立清算组,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应当进行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
2、清算组接管公司。接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单、资产清单、员工名册、各种法律文件、财务账簿及相关财务资料、企业购买的证券、无形资产权利凭证等;
3、清算组清理公司资产;
4、清算组核实公司债务:银行贷款、应付款项等业务欠款、应付工资、未缴税款等;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登记债权;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清偿债务。债权人享有解散公司特定财产担保物权时,清算组应优先清偿其债权。

3. 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有哪些主要问题

一、事业单位 债权债务 管理制度中的存在的问题 (一)债权债务数额大时间长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挂账数额少则几万元、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甚至超百万元,有些挂账二、三年,有些三、五年,甚至有十年或更长时间。由于长期不清理,有的企业改制或破产倒闭,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机构改革,财务主管人员调动,债权债务主体发生了变化,导致债权债务清理较困难,回收工作难度较大,有些可能已无法收回。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具体地反映债权债务实际业务情况 一些单位在债权债务业务发生时会计核算过于粗糙,登记业务内容不完整,明细科目设置不明细,个别单位会计账册上出现“其他应收款/历年结转”、“其他应付款/以前年度结转”、“其他应收款/其他”、“其他应付款/其他”等账户,不能具体地反映债权债务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由于长期不清理不核对不结算,上年结转下年,年复一年,债权债务数额越滚越大,隐形支出或赤字存在较大可能,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至于债权债务是否账实相符,谁也说不清。 (三)利用“债权债务”户核算应作收支的经济业务 个别单位将其他收入计入债权债务,甚至将应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也计入债权债务,一些支出挂在债权或从 债务 中开支,隐藏了单位的部分收支数,造成单位收支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四)借款结账不及时或不结算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试行)》第30条“各种应付款项和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23条“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 债务人 对账核实。及时 清算 、催收。” 一些单位干部职工向单位借取的公务借款不及时结算和归还,有的借款使用后也不到单位报销,单位也不及时向借款人催收,时间长了年数久了,特别是借款人调离了本单位,挂账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挂下去,很少有人过问。 二、债权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一)未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 法规 的规定,是造成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的主要原因 现行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准则都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都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但实际上,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不去遵守和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造成了单位债权债务的长期挂账。 (二)在会计人员或领导干部调动交接工作中,只是进行简单的会计资料交接,未涉及实质性内容 1、一些单位会计人员调动或调整岗位需要对工作进行交接,在交接工作中只是进行了账务交接,移交的会计人员把会计资料交给下一任会计人员,对于债权债务数额是否与相关的债务 债权人 相应的数额核对的资料没有,接任的会计人员也不关心。 2、在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交接工作中,对于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主要由会计人员办理,离任与接任领导人员对此不关心或关心度不高,对于债权债务只知道账面数,至于有多少债权可能收不回或多少债务需实际付出不太过问。 (三)缺乏考核机制,债权债务问题不影响对部门单位及领导人员的考核。 1、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及单位领导人员重收支轻管理现象比较普遍,对于单位的收入很关注,对于支出把关也比较严格,对收支结余或赤字情况比较关心,但对于债权债务问题重视程度很是不够。 2、一些单位及领导人员认为许多债权债务是以往发生的,要清理难度很大,特别是对涉及干部职工 欠款 的清理工作有畏难情绪,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上级部门对单位及领导人员的考核很少有涉及到债权债务事项,这也是造成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的一个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存在着的问题包括债权债务的数额时间比较长,会计的计算方式不够规范,以及利用债权债务的做经济上的假账的现象层出不穷。事业单位在对财政部门进行管理的时候也应该从这些问题上着手,尽量杜绝这样的现象发生。

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有哪些主要问题

4.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有哪些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一、债务人死亡时无法继承遗产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债务人死亡的,遗产无人继承时,应当直接由其遗产承担偿还责任;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企业清算其他应收款的处理
公司注销其他应收款处理方法如下:
公司注销清算,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所以企业需按文件准备资料,进行专项申报后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 怎样规范企业债权管理的制度

一.债权管理制度的概念
债权管理制度,是指在公司在与客户开始接触之时,一直到与客户终止合作时止,贯穿于整个交易过程的防止坏账损失的一系列管理方法和手段。
二.债权管理制度的手段和方式
1.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是债权管理的第一步。
对新合作的客户,应该对其资信情况,包括资产情况,履约能力,主体资质情况,信誉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选择具体合作方式(账期、铺底或代销、现款)及给予相应的信誉额度。
2.签订完善的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确定与客户的合作方式后,应该与客户签订书面的合作合同。合作合同应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具体约定,以便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合同条款。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进管理,包括合同资料的.
4.债权确认书制度的确立。
企业应及时建立债权确认书制度,对账期或代销以及铺底客户进行定期(一般以3个月,6个月为期间),进行债权确认书确认管理。由客户加盖公章或
财务章进行债权金额的确认。这样做的好处是及时发现与客户的账目差异,发现未决事宜并及时解决。同时为今后法律诉讼保留了关键性的债权凭证。
5.注意债权催收关键点.
债权发生时,应注意对几个关键时间点的把握。如出货日进行业务记录,财务归档;到货日与客户确认收到货物及对货物质量和数量有无异议;货款到期
日前3日通知客户准备办款;货款到期日督促付款,查明未付款原因;过期30日再次催款,停止发货;过期60日严厉催款,启动危机处理程序。
6.掌握债权催收技巧,根据客户情况进行选择具体处理方法。
对客户发生不良债权时,应立即采取快速反应并根据客户具体情形采取相应处理方法:
停止供货——一般要立即采取,并通知所有相关部门。
取消信誉额度——作为向客户施压的一种手段,明确告知客户。
解决纠纷——帮助客户解决困难,处理纠纷,协商解决方案。
催款通知——不同时间措辞各异的催讨函,格式和内容要规范。
司法催讨——如发现客户恶意抵赖,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怎样规范企业债权管理的制度

6. 如何规范企业的债权管理制度

如何规范企业的债权管理制度
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签订完善的合同书、债权确认书制度的确立、注意债权催收关键点.
一.债权管理制度的概念
债权管理制度,是指在公司在与客户开始接触之时,一直到与客户终止合作时止,贯穿于整个交易过程的防止坏账损失的一系列管理方法和手段。
二.债权管理制度的手段和方式
1,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是债权管理的第一步。
对新合作的客户,应该对其资信情况,包括资产情况,履约能力,主体资质情况,信誉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选择具体合作方式(账期、铺底或代销、现款)及给予相应的信誉额度。
2,签订完善的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确定与客户的合作方式后,应该与客户签订书面的合作合同。合作合同应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具体约定,以便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合同条款。
3,债权确认书制度的确立。
企业应及时建立债权确认书制度,对账期或代销以及铺底客户进行定期(一般以3个月,6个月为期间),进行债权确认书确认管理。由客户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进行债权金额的确认。这样做的好处是及时发现与客户的账目差异,发现未决事宜并及时解决。同时为今后法律诉讼保留了关键性的债权凭证。
4,注意债权催收关键点.
债权发生时,应注意对几个关键时间点的把握。如出货日进行业务记录,财务归档;到货日与客户确认收到货物及对货物质量和数量有无异议;货款到期日前3日通知客户准备办款;货款到期日督促付款,查明未付款原因;过期30日再次催款,停止发货;过期60日严厉催款,启动危机处理程序。
掌握债权催收技巧,根据客户情况进行选择具体处理方法。
对客户发生不良债权时,应立即采取快速反应并根据客户具体情形采取相应处理方法:
停止供货——一般要立即采取,并通知所有相关部门。
取消信誉额度——作为向客户施压的一种手段,明确告知解决纠纷——帮助客户解决困难,处理纠纷,协商解决方案。
催款通知——不同时间措辞各异的催讨函,格式和内容要规范。
司法催讨——如发现客户恶意抵赖,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7.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

一、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业务部、经管部等与债权债务业务有关的部门负责,财务部配合。财务定期编制《往来账款分期明细表》,全面提供往来账款增减变化及构成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和清算;对发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及时催收。在收账程序上一般采取电话催收、派员催收等手段。
(2)、建立往来账款的审批制度,对购销活动实行合同管理,有明确的标的、价格、数量、结算方式、结算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并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
(3)、销售、采购等业务部门的营销人员,应利用出差时机,与对方相关部门、人员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二、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2)、对不经公司仓库直接发往客户的产品,产品事业部要建立每月核对一次收付存的制度,并填制经对方盖章确认的《调拨产品收付存核对表》,分别列明调拨产品的月初库存量、本月收入量、本月结算量和月末未结算量。
(3)、通过核对账目发现的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正确处理。若因直接调拨产品核对不及时,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产品事业部承担。
三、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1)、财务部会计主管债权债务的核对、清理任务,定期核对往来账户。
(2)、业务部的每名业务人员,都要按客户建立《商品发出、货款收回及结存台账》,逐笔登记商品发出及货款回收情况,并按月与公司财务部、经管部及购货单位的财务、核对账目。
(3)、财务、业务、经管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日常核对工作中发现的差错或未达账项,要及时处理,不留后患。对由于经办人员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呆账坏账,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调离管理工作岗位。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

8.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 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二、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三、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四、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 债务人死亡 ,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 债务人 破产,依照 民事诉讼法 ,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 债务 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抵押 给 债权人 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 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