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汇年检

2024-05-04 11:25

1. 2014年外汇年检

今年的联合联检不同于往年,今年最新消息如下: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外汇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制度建设,在相关部门之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自2014年起在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称联合年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4月2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填报联合年报信息,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三、联合年报信息将通过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在联合年报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

   
四、企业填报联合年报信息情况,将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五、联合年报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开展联合年报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监督及催报力度,提高企业自觉报告意识。

   
六、联合年报各部门要加强对新设立企业、年报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数据填报及审核技能。应密切关注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情况,对明显遗漏或异常数据,提醒企业及时纠正。

   
七、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八、联合年报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年报数据成果,依托企业年报数据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监管,并从多方面对当年的优秀企业进行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九、联合年报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地应加强对年报数据的统计分析,丰富年报数据利用形式和发布渠道。年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各主管部门。

   联合年报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映。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2014年4月16日

2014年外汇年检

2. 外汇证2014年是不是不用年检,只报联合年报就行了?

  是的。
  今年的联合联检不同于往年,今年最新消息如下: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外汇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制度建设,在相关部门之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自2014年起在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称联合年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4月2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填报联合年报信息,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三、联合年报信息将通过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在联合年报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

四、企业填报联合年报信息情况,将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五、联合年报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开展联合年报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监督及催报力度,提高企业自觉报告意识。

六、联合年报各部门要加强对新设立企业、年报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数据填报及审核技能。应密切关注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情况,对明显遗漏或异常数据,提醒企业及时纠正。

七、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八、联合年报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年报数据成果,依托企业年报数据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诚信监管,并从多方面对当年的优秀企业进行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九、联合年报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地应加强对年报数据的统计分析,丰富年报数据利用形式和发布渠道。年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各主管部门。

联合年报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映。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2014年4月16日

3. 2010年外汇年检

  外汇年检需要用单独的系统软件,就是直接投资外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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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外汇年检流程(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均需参加年检)

  (一)企业自行办理外汇年检申报的:

  下载安装直投系统软件;用管理员用户登录软件,并使用[添加用户]功能添加业务操作员;用操作员用户代码登录软件;点击[年检管理]功能填报《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即制表信息、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损益表),填表过程中系统有自动校验功能,如所填数据与系统数据有差异,请企业分析原因(可通过[业务查询]功能查询企业前期在外汇局登记的系统数据)并修改数据,差异无法修改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注意上述三表共用同一备注),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表格填制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即可传至外汇局;数据提交后,企业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关注外汇局审核状态,若为退回,企业需修改后重新提交,若为审核通过,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打印纸质《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同其他年检材料一并交至外汇局完成外汇年检。年检纸质材料如下: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从工商局红盾网填报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IC卡外汇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样式见会协[2005]2号文,验原件,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4.2010年度外方出资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未出资的可不提供)
  5.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通过直投系统软件填报打印)
  6.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有外债的企业提供,原件,验后返还)
  注意:复印件要清晰、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申报的:

  企业将上款所述《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或相关表格提交给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事务所通过直投系统软件(事务所端)与外汇局联网填报年检信息,外汇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即通过了外汇年检,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外汇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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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外汇年检工具: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必须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用户软件(企业端)(以下简称直投系统软件),通过该软件与外汇局联网进行年检信息报送)

  直投系统简介:外汇登记证IC卡的管理系统,在外汇局、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之间建立联网机制,上述各方用户可以通过该系统办理或查询打印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外直接投资(ODI)、外汇年检等相关外汇登记、核准业务,如外商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信息、资本金账户开户及变更核准信息、资本金流入及结汇信息、外资外汇登记(验资询证或转股收汇)信息、再投资或转增资核准信息、购付汇(清算、减资、转股等)核准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信息等。
  系统密码:企业业务人员需用系统管理员(机构代码:9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admin,初始密码:IC卡卡号后6位)登录软件后添加业务操作员(用户代码:自定义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如wh01;用户名称:业务人员姓名;初始密码:6个0),用操作员用户代码登录软件进行业务操作。请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密码。详细操作见操作手册。
  直投系统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站(网址:www.safesvc.gov.cn)[常用下载]栏目,查找“2011年外汇年检专题……”标题并点击进入。注意软件运行需要3个系统控件,请一并下载安装,否则软件无法运行。

  先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safesvc.gov.cn)注意网址是www.safesvc.gov.cn,不是www.safe.gov.cn。

  在网站首页找[常用下载]栏目,然后查找“2011年外汇年检专题……”标题并点击进入。

  进入后有如下链接:
  =====================================================
  一、客户端软件下载

  直接投资系统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软件下载

  二、用户手册下载

  直接投资系统-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用户手册下载

  直接投资系统-外商投资企业客户端年检用户手册下载

  三、相关文档下载

  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四、年检操作指引下载

  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操作指引_会计师事务所版

  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操作指引_企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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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册下载”直接点击“二、用户手册下载”下的对应项目即可。(注意是点击鼠标左键)“软件下载”用鼠标左键点击“一、客户端软件下载”下方“直接投资系统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软件下载”,进入后再用鼠标左键点击左侧的“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再用鼠标左键点击左侧出现的“下载”,然后右侧出现下载页面,现在就可以点击“安装包下载 wgjinvsetup.zip”下载软件了。

  注意链接比较多,不要用鼠标右键下载,要点击左键。用迅雷下载可能会下载不完整,要注意。

2010年外汇年检

4. 2011年外汇年检需要哪些资料

外汇年检  外汇年检简介:外汇年检包括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和境外投资企业的年检,其主管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1]
一、外汇年检工具: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必须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用户软件(企业端)(以下简称直投系统软件),通过该软件与外汇局联网进行年检信息报送)直投系统简介:外汇登记证IC卡的管理系统,在外汇局、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之间建立联网机制,上述各方用户可以通过该系统办理或查询打印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外直接投资(ODI)、外汇年检等相关外汇登记、核准业务,如外商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信息、资本金账户开户及变更核准信息、资本金流入及结汇信息、外资外汇登记(验资询证或转股收汇)信息、再投资或转增资核准信息、购付汇(清算、减资、转股等)核准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信息等。系统密码:企业业务人员需用系统管理员(机构代码:9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admin,初始密码:IC卡卡号后6位)登录软件后添加业务操作员(用户代码:自定义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如wh01;用户名称:业务人员姓名;初始密码:6个0),用操作员用户代码登录软件进行业务操作。请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密码。详细操作见操作手册。直投系统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站[常用下载]栏目,查找“2010年外汇年检专题……”标题并点击进入。注意软件运行需要3个系统控件,请一并下载安装,否则软件无法运行。
二、外汇年检流程
  (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均需参加年检)   (一)企业自行办理外汇年检申报的:下载安装直投系统软件;用管理员用户登录软件,并使用[添加用户]功能添加业务操作员;用操作员用户代码登录软件;点击[年检管理]功能填报《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即制表信息、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损益表),填表过程中系统有自动校验功能,如所填数据与系统数据有差异,请企业分析原因(可通过[业务查询]功能查询企业前期在外汇局登记的系统数据)并修改数据,差异无法修改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注意上述三表共用同一备注),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表格填制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即可传至外汇局;数据提交后,企业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关注外汇局审核状态,若为退回,企业需修改后重新提交,若为审核通过,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打印纸质《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同其他年检材料一并交至外汇局完成外汇年检。年检纸质材料如下: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从工商局红盾网填报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2.IC卡外汇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样式见会协[2005]2号文,验原件,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4.2009年度外方出资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未出资的可不提供)5.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通过直投系统软件填报打印)6.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有外债的企业提供,原件,验后返还)注意:复印件要清晰、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申报的:企业将上款所述《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或相关表格提交给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事务所通过直投系统软件(事务所端)与外汇局联网填报年检信息,外汇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即通过了外汇年检,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外汇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年检时间年检时间:
  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到注册地外汇局参加年检。

5. 外汇年检的外汇年检流程

(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均需参加年检)(一)企业自行办理外汇年检申报的:下载安装直投系统软件;用管理员用户登录软件,并使用[添加用户]功能添加业务操作员;用操作员用户代码登录软件;点击[年检管理]功能填报《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即制表信息、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损益表),填表过程中系统有自动校验功能,如所填数据与系统数据有差异,请企业分析原因(可通过[业务查询]功能查询企业前期在外汇局登记的系统数据)并修改数据,差异无法修改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注意上述三表共用同一备注),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表格填制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即可传至外汇局;数据提交后,企业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关注外汇局审核状态,若为退回,企业需修改后重新提交,若为审核通过,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打印纸质《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同其他年检材料一并交至外汇局完成外汇年检。年检纸质材料如下: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从工商局红盾网填报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2.IC卡外汇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样式见会协[2005]2号文,验原件,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4.2009年度外方出资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未出资的可不提供)5.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通过直投系统软件填报打印)6.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有外债的企业提供,原件,验后返还)注意:复印件要清晰、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申报的:企业将上款所述《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或相关表格提交给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事务所通过直投系统软件(事务所端)与外汇局联网填报年检信息,外汇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即通过了外汇年检,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外汇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外汇年检的外汇年检流程

6. 外汇年检的介绍

外汇年检包括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和境外投资企业的年检,其主管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在外汇局、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之间建立联网机制,上述各方用户可以通过该系统办理或查询打印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年检审核等相关外汇登记、核准业务。(现在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取消外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