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2024-05-13 04:49

1. 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一、县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设区的市、县政府及其部门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三、乡(镇)政府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扩展资料:
让政务公开更到位,需要用对办法: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公开哪些内容、公开标准是什么、流程是什么,都要有清晰明确的规范;
二是以群众满意为政务公开成效的考量。政务公开的最终落脚点就是服务群众,应将群众能否通过政务公开顺利办事、舒心办事作为衡量政务公开成效的重要标准,让政务公开更细致、更有效;
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对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予以追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务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让政务公开更贴心(民声)

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2. 政务公开,都公开哪些内容?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6)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9)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0)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1)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1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15)规范性文件;(1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政府部门和单位
(1)部门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2)领导干部分工、职责情况;(3)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情况;(4)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5)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主体资格公告情况;(6)由部门行使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经费支出,特别是接待费、车辆管理费情况;(8)部门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情况;(9)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重要物资和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采购情况;(10)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行政经费收支情况;(4)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5)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和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6)乡镇(街道)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8)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街道)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情况;(9)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计生费用收支情况;(10)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投诉受理、收费和罚款标准及收缴情况;(11)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行政机关内部
(1)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廉政情况;(2)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考核、奖惩、任免情况;(3)财务制度、财务收支及执行情况;(4)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5)固定资产处置情况;(6)重大事项决策;(7)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3.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4.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5.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
二是公开工作纪律;
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
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纳神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茄茄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颤携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6.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有:
1、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
2、公开工作纪律;
3、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
4、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 政务公开内容包括

法律分析: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内容包括

8.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
二是公开工作纪律;
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
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纳神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茄茄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颤携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