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2024-05-16 01:55

1.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住房公积金买房优惠政策有: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5%至12%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资金可以翻倍;住房公积金按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滚动计息;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减少税款负担;买房可以申请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年限长,可以节省资金;还款灵活,可以提前还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2. 住房公积金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城镇职工的住房补助福利,住房公积金能够用在很多方面,买房子使用住房公积金是最常见的用途,住房公积金如何在买房的时候发挥作用呢?
在职员工一般都会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您知道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何好处吗?很多人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并不全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说说住房公积金的好处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员工按照员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属于员工个人所有的一项长期住房储备资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是解决员工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每个单位、每个企业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下面就说说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都有哪些:
一、归个人所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员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金可翻倍。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5%至12%范围内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所以说,员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将翻一番。
三、可滚动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单位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按挂牌公告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可享受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缴存部分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基本养老保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可提前提取。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情况,均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可申请贷款。凡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只要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规定,并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可以申请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七、可节省资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住房贷款不仅省钱,而且还有贷款年限长、还款灵活等多种优势。
八、可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半年后,可进行提前还款。即可办理提前部分还贷,也可办理全部还清,提前还款均不收取违约金。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政策规定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的限制,借款人随时都可以提前还款,不会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九、可作养老金。员工退休后,凭退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这相当于为每个员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可保障晚年生活质量。
说了以上这么多住房公积金的好处,相信您一定心动了吧,拥有住房公积金,我们生活更温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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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优惠

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各地政策不一,且差别巨大,但主要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公积金额度、贷款人年龄。一般单人最高贷款50万左右,夫妻100万左右。

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优惠

4.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吗?

现在很多人在生活之中都会进行贷款的业务,比如说那家买房子或者是买车都会考虑到贷款购买,相应的国家或者是银行机构也会给大家提供一些便利或者是优惠政策。公积金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一、公积金贷款其实现在有关的部门或者是银行机构,对于大家贷款也推出了一些相关的政策,那么公积金的作用其实就是买房,如果大家想要办理房贷的话,其实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势有很多相比于其他的贷款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非常低,只要职工正常的缴纳公积金,缴纳一定时间之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国家对于公积金贷款其实也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个人缴纳公积金和单位为他人缴纳的公积金,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都不能够挪用,而且资金可以进行翻倍个人按照工资的5%或者是12%可以进行缴纳,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公积金之后,资金就会进行翻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每年6月30号是公积金结算的日子,在这个时候缴纳了公积金,按照公告的利息来进行计算,按照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并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公积金免征所得税是一项非常优惠的政策,而且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可在成本费用中进行支出,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既可以增加职工收入,又能够为企业或者是个人减少税收的负担。

三、结语所以公积金贷款是非常优惠的政策,如果大家已经在公司进行工作了,而且公司为个人缴纳了相应的公积金,如果你达到了相应的条件,你买房子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

5. 买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优惠吗

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是没有优惠的,只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才能享受优惠。如果贷款金额为100万元,贷款年限为三十年,并选择等额本息进行还款,商业贷款的利息高达91.06万元,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56.67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便宜34万元左右。

二、公积金买房流程

1、首先购房者应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上交至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按要求仔细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会对购房者上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会发放一份《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购房者拿到通知单后,应携带通知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评估机构会出具一份评估报告,但如果房屋类型为经济适用房可以省去这一步。

3、申请人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办理担保手续,之后便可以与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合同后整个过程就全部结束了,接下来购房者只需按时还款即可。

买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优惠吗

6.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政策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7.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过程中,除了提交基本的个人申请材料外,同时需要开具异地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一同作为申请办理材料提交给购房地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流程:1.了解当地政策;2.提交申请材料,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给购房地中心。
一、公积金转移该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进行异地转移,应按以下公积金程序办理:1、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2、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联系函》。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5、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二、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异地贷款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异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批当事人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要出具当事人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和其余的相关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三、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1、那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其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当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在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在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参照国务院制订并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该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8. 公积金购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归个人所有。员工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家存储,员工个人所有,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金可以加倍。员工个人在本人工资额的5%到12%的范围内支付,公司以同等比例支付补助金。因此,员工个人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后,资金翻番。
三、可以滚动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的结束日,公司和员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利息生息的特征。当时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按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支付利息的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按招牌公告3个月支付利息,存款利息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四,可享受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成本中支付,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减免项目。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税前支付,增加员工的收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根据规定,公司和个人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工资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支付部分可作为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在支付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行的《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司和个人分别在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以内,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个人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可以提前提取。员工购买、建设、重建、修理拥有自主产权的自营住宅、患重大疾病生活困难、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可以通过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可以申请贷款。凡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只要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规定,并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可以申请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七,可节省资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住房贷款不仅省钱,而且还有贷款年限长,还款灵活等多种优势。八,可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半年后,可进行提前还款。即可办理提前部分还贷,也可办理全部还清,提前还款均不收取违约金。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政策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限制,借款人可随时提前偿还,不征收借款人的费用,商业贷款提前偿还一般征收一定违约金。
九、可以作为养老金。员工退休后,通过退休等相关证明资料,可以一次性提取所有住房公积金的本息馀额,相当于为每个员工积累相当大的养老金,保障晚年的生活质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