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的教育惠民政策有哪些

2024-05-17 15:15

1. 当前,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的教育惠民政策有哪些

1、政策名目:学前教育幼儿减免保教费
 
2、政策标准:每名幼儿每月减免保教费6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共600元。
 
3、享受对象:盐边县全部在园幼儿
 
4、办理流程:
 
①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审核上报幼儿基本信息到县教育局幼教中心;
 
②县教育局幼教中心根据各幼儿园上报在园幼儿基本信息进行审核,依据实际人数核算经费报县政府;
 
③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将经费划拨到各个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
 
1、政策名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
 
2、政策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年免30元,初中每生每年免40元)。
 
3、享受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4、办理流程:
 
①各学校秋季学期统计审核上报学生人数;
 
②县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人数核算经费报县财政局和市教育局;
 
③县财政局依据上报人数将经费划拨到各个学校。
 
 
三、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
 
1、政策名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补”
 
2、政策标准:按住校生总人数的55%评定发放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
 
3、享受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
 
4、办理流程:
 
①学生填写《“两免一补”困难学生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学生居住地的困难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盐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⑥由盐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合格后确定的受助学生人数报盐边县财政局及市教育局,由县财政局将经费拨付受助学校;
 
⑦由学校将经费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肉食补贴
 
1、政策名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肉食补贴
 
2、政策标准:每生每年补助280元
 
3、享受对象:汉区学生享受义务教育“一补”政策的学生同时享受肉食补贴,民区的住校生全部享受肉食补贴;
 
4、办理流程:
 
①各学校统计审核上报学生人数;
 
②县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人数核算经费报县财政局和市教育局;
 
③县财政局将经费拨付到各个学校;
 
④各个学校将肉食补助经费划拨到各学校伙食团,受助学生直接到伙食团就餐。
 
五、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1、政策名目: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2、政策标准:按在校生人数36%评定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1500元。
 
3、享受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普通高中学生
 
4、办理流程:
 
①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盐边县教育局审批;
 
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
 
⑦由盐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合格后确定的受助学生人数报盐边县财政局及市教育局,由县财政局将经费拨付受助学校,由学校将经费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银行储蓄卡中
 
六、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除政策
 
1、政策名目: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除政策
 
2、政策标准:按在校生人数36%贫困面计算,每生每学期免除学费340元。
 
3、享受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普通高中学生
 
4、办理流程:
 
①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②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盐边县教育局审批;
 
③由盐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合格后确定的受助学生人数报盐边县财政局及市教育局,由县财政局将经费拨付受助学校。 


 
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补助
 
1、政策名目: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补助
 
2、政策标准:省内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补助入学路费500元,省外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补助入学路费1000元。
 
3、享受对象:
 
①户籍在盐边县
 
②毕业于盐边中学
 
③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4、办理流程:
 
①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生申请表后,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③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本县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放到每位受资助的学生手中,并组织学生签收。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
 
1、政策名目:生源地助学贷款
 
2、政策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进行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3、享受对象: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办理流程:
 
①准备材料:准备齐全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盐边县存折后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②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③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盐边县农商行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④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⑤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盐边县农商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⑥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九、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1、政策名目: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2、政策标准:学制三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2200元;补助生活费2年,每生每年3500元(含县级财政再对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第三年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2年,每生每年1500元;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的高中毕业生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按学制三年执行,补助时间1年。
 
3、享受对象:凡属我县7个民族乡(含61个民族村)和18个散杂民族村户籍的学生以及其他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攀枝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4、办理流程:
 
①申请。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将《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和《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申请指南》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对于原在校学生,学校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发给学生,学生领取后按要求填写。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将填写好的《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交学生家庭所在村(社)和乡(镇)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学生交所在县(区)教育、民宗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开学一周内,学生将《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复核。每年9月20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拟享受免费政策的学生名单、《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户口本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处。 
 ③审批。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处对享受免费政策学生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委审批。 
   ④发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的免费学生人数和金额,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将资金下达到各学校,各学校要为每位免费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学生的生活补助由学校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储蓄卡上。下拨的住宿、书本等杂费由学校统一进行支付。 
 
十、营养餐改善计划
 
1、政策名目:营养餐改善计划
 
2、政策标准:采取“牛奶+沙琪玛 +面包或饼干”的模式,主要包括牛奶、沙琪玛、面包、饼干等。“牛奶”天天吃,“饼干”、“沙琪玛”、“面包”交替食用,一天一交换,并逐步实行食堂供餐模式,确保每生每天足额4元吃进嘴。
 
3、享受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4、办理流程:
 
①公开招标确定食品供应商;
 
②食品供应商每两周将食品配送到各乡镇学校;
 
③各学校每天将食品发放到学生手中。
 
5、目前,全县中小学校逐步实行食堂供餐模式。

 
十一、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1、政策名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
 
2、政策标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即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年限计算。具体奖补金额以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为准,学生在校期间按政策规定减免的学费不予补助,在校期间欠缴学校的学费应纳入计算,并补缴给学校。 

3、享受对象: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象应是在四川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费奖补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毕业高校和毕业时间属于规定范围。应是四川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非四川省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2010年春季学期之前高校毕业生、成人教育性质的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其它按政策全部免交学费的毕业生不属于省财政学费奖补范围。
 
②就业地域和服务年限符合规定要求。应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基层单位”是指《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上述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以下(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连续不间断服务满三年”,应包括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内正常调动的毕业生均纳入奖补。
 
③政策解释:以上标准为2013年奖补政策,2014年如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
 
4、办理流程:
 
①毕业生申请。学费奖补申请人应在网上如实填写《申请表》,审核通过后,于8月30日前,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合同等印证资料,递交到就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在3年服务期内,如正常调动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在《申请表》补充说明中对调动情况作出具体陈述。
 
②就业单位审核。毕业生就业单位应在《申请表》上如实出具证明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正常调动两个以上就业单位的,各就业单位皆需审核盖章。须注明各自单位服务时间及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得申请。
 
③县、市教育局审查上报。县教育局负责对《申请表》和附送印证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送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再对学费奖补毕业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将公示无异议的学费奖补毕业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复审,市教育局于10月16日前将复审后无异议的学费奖补毕业生名单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④高校审核。有关高校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下发的《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申请汇总表(分高校)》,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毕业时间、学习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等)、交纳学费标准及数量、助学贷款余额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于11月12日前将审核情况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市(州)、高校报送信息,报财政厅编制、下达2014年学费奖补资金预算。
 
⑥奖补资金发放
 
盐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奖补资金和奖补学生名单后,通知奖补学生到盐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领款手续,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发放现金,县教育局将奖补资金发放到奖补学生银行卡上。
 
 
十二、乘车补助
 
1、政策名目:中北部地区学生就读盐边高中乘车补助
 
2、政策标准:共和乡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红果乡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元,中北部其他乡镇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600元。
 
3、享受对象:盐边县中北部乡镇就读盐边高中的学生
 
4、办理流程:
 
①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②学校将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③学生将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报盐边县教育局审核。
 
④盐边县教育局将审核合格后确定的受助学生人数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经费拨付到受助学校。 

⑤受助学校将乘车补助费用发放到学生手中。
 
十三、乘船补助
 
1、政策名目:水淹区学生免费乘船补助
 
2、政策标准:受助学生节假日上下学享受免费乘船
 
3、享受对象:
 
①共和乡就读渔门中学、红格中学、盐边中学、民族中学的学生。
 
②就读于鳡鱼学校需乘船往返鳡鱼乡安家坪码头—鳡鱼乡周边村社上学的小学生
 
③就读于渔门中学和渔门小学,需乘车往返渔门镇四村码头—渔门镇三村码头;渔门镇客运码头—鳡鱼乡岔河村;渔门镇客运码头—鳡鱼乡团山周边; 渔门镇客运码头—鳡鱼乡大伙房村周边的学生。
 
4、办理流程:
 
①每年9月初,渔门镇、鱤鱼乡、共和乡人民政府将纳入下一年度乘船补助的学生基本情况报县交通运输、海事部门,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对学生总数、乘船线路进行综合测算后确定补助金额,并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审核后纳入年度综合预算。
 
②渔门镇、鱤鱼乡、共和乡人民政府定期向县交通运输局报送学生乘船相关资料(经船员确认的航次记录表、乡镇长签订的补助经费汇总表、经费拨付报告),经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审核后对乡(镇)政府拨付补助经费,经费拨付后乡(镇)政府再逐船兑付给船主。
 
5、承办单位: 县交通局

当前,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的教育惠民政策有哪些

2. 山东省临沂市单亲家庭幼儿园学费报销标准

市级示范园及以上级别幼儿园按350元的标准报销。其他幼儿园按相应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报销。报销方式为父母同在本地工作,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在外地的现役军人),其子女在本地入园的,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幼儿在本地入园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丧偶或者离婚的,其子女入园的,由领养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

3. 保教费新规定2022

各地政策不同,具体费用关注本地颁布政策。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什么是保教费?公办托幼机构和小学附设学前班的教职员工保护幼儿而收取的一种费用。保护费+教育费=保教费。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新规定法律依据:保教费具体收费标准为:省级十佳幼儿园490元/生·月,省级示范园41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350元/生·月,市级一类园230元/生·月,市级二类园190元/生·月,市级三类园160元/生·月。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四)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幼儿园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育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法律依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保教费新规定2022

4. 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是怎么规定的?

独生子女及计划内生育的,报销保教费,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销标准。市级示范园及以上级别幼儿园按350元的标准报销,其他幼儿园按相应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报销。
(二)报销方式。父母同在本地工作,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在外地的现役军人),其子女在本地入园的,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幼儿在本地入园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丧偶或者离婚的,其子女入园的,由领养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

扩展资料:
保教费具体收费标准为:省级十佳幼儿园490元/生·月,省级示范园41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350元/生·月,市级一类园230元/生·月,市级二类园190元/生·月,市级三类园160元/生·月。文登区及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在同类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内确定。
参考资料:
威海市物价局-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政策有什么规定

5. 免保教费是什么

免保教费是经济困难和孤残幼儿的家庭可申请保教费减免。
公办托幼机构和小学附设学前班收费须严格按照“穗价(2000)36号文”;民办托幼机构采取放开收费的办法,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用于支持第四条第二项的资金总量,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省级资金分担比例以及中央当年奖补资金额确定。

相关信息介绍: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免保教费是什么

6. 幼儿园贫困生补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


在公办幼儿园(一切财产均属公有,建设经费、办公经费等等均为财政拨付的幼儿园。其可以分为教办园、集体园、部门园这三类)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条件达标、资质健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二,资助标准:

原则上每生每年500元-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保育教育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12-31)第三条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三,资助面:

受助儿童须占在园儿童的10%左右。

四,申请方式:

每年9月,学生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7. 学前一年的补助到底是多少呀

陕西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新政:对学前一年教育实行“一免一补”。“一免”指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即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
“一补”指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一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天3元。同时,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

陕西省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的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公办(包括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民自治组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学前一年教育补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学前一年的补助到底是多少呀

8. 幼儿园保育费的收取标准是?

收费标准为:日托班特级幼儿园每人每月520元,甲级幼儿园每人每月400元,乙级幼儿园每人每月280元,丙级幼儿园每人每月200元,丁级幼儿园每人每月100元。
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保育费标准按照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最高上浮40%;全托(寄宿)班保育费标准可在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上最高上浮50%。保育费补贴办法保育费标准调整后,其保育费补贴一律实行统一标准。


关于核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包括幼儿在园期间的管理费、杂费、保教费、冬季采暖费,为幼儿供应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外,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各种名目的赞助费等,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名义另外收取费用。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最高限价,具体为:示范园每生每月不超过620元,一类园每生每月不超过520元,二类园每生每月不超过420元。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在上述最高限价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