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用来对外投资吗

2024-05-18 08:45

1. 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用来对外投资吗

『爱就投』股权众筹平台为您解答:
相关法律可做参考,但实务中可能还要有些具体要求
*1999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第3部分第7条规定:“可以采用股权投资、可转换证券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
*2000年6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18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1年10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商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第6条允许股权作价出资;
*2001年财政部颁布《非货币性交易》/《投资》会计准则规定了股权投资。(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新准则)
*2004年北京工商局[2004]12号《股权投资登记管理办法》
案例:2001年,中国联通通过A股市场进行融资。2001年12月,中国联通集团以持有的境外联通红筹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在国内设立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联通A股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用来对外投资吗

2. 长期股权投资是不是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内容包括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
两者取得的手段不一样,目的也不一样
 
定义与取得方式是无关的,但是长期股权投资是不可能从二级市场获得,一般是新设或与外单位协议设立、购买

3. 长期股权投资算不算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算不算长期投资?

4. 长期股权投资和股票投资有什么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不同的核算方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5.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2)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含股权,下同),但各种待摊销的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这里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合法的地方,例如腾讯众创空间。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什么

6.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7.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4、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优点如下:1、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2、核算简便;3、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4、与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符,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法人实体,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不会自动成为投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8.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IPO)、兼并与收购
(MA)或管理层回购
(MBO)等方式退出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
长期股权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长期股权投资特点:
长期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禁止出售
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
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风险较大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
私募股权投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
IPO、售出
(TRADESALE)、兼并收购
(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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