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2024-05-07 15:26

1. 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一:        省政务改革和管理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晋政办﹝201X﹞19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X年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与推进“六权治本”工作相结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按时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1.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局行政审批管理处成建制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具有审批性质的行政职权事项全部在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600多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标志着我局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承接国发〔201X〕9号决定精神,取消11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事项3项,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审批事项7项,省、市、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共同行使审批事项1项。
        3.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根据201X年3月10日施行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新增“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初审”和“网络出版单位年度核验”2项事项。
        4.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和承接国发〔201X〕11号决定精神,清理规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全面推进“双公示”“双告知”。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公示工作,截至12月底,共向“信用山西”推送信息350多条,从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认领信息100多条。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201X年以来,我局在执行总局出台的一系列后续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如《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管理和新建城市影院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工作的通知》等。
        3.开展事后监管活动。我局还通过年度核验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多次深入市县,监督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部门依法、规范审批,确保了取消下放项目落实到位。
        (三)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1.精简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根据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新需要,对原有的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将原来种类多样、互不统一的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调整,进一步缩短每个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重新绘制行政审批流程卡、流程图,保证了审批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2.推行审批法律文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进驻政务大厅审批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并印制了《行政审批内部流转执行卡》《送达回执》等多种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保证了审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个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健全审批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与审批工作程序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主要有《行政审批工作规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值班制度》等,对一个窗口受理送达、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审查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初步构建了比较完善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体系。
        4.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部署,从8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局范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重点对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等情况进行集中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审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制定工作细则,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制定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并在局网站公示。细则全文共二十二条,内容涵盖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机构、“一单两库”建立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程序、抽查结果公示和运用、责任追究等,初步确立了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基础。
        2.完成“一单两库”,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数据基础。编制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2个抽查事项,经省审改办和省法制办审核后再局网站公示;建立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局及下属执法单位共计执法人员66人,全部在局网站公示,并同时报省法制办备案;建立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共17个类别1858家单位,为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数据基础。
        3.建立工作系统,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技术基础。我局专门开发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随机抽查系统,完成了数据导入,实现了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设置了随机抽查事项、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对象抽查记录单、人员抽查记录单和抽查结果公示等六个栏目,基本实现了电子化“摇号”和抽查留痕。
        4.规范工作文书,为随机抽查工作奠定程序基础。为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有序,依法进行,我局专门制定了《随机抽查基本工作程序规范》,设计制作了《新闻出版广电系统随机抽查记录单》和《新闻出版广电系统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实现了抽查工作的程序化和标准化。
         二、成绩与问题 
        回顾我局201X年以来的“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快速推进。
        二是“放管服”改革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上的不足,亟待下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重审批轻监管思想仍然存在。
        二是行业监管制度建设仍需加强。
        三是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化程度不高。
        四是行政审批改革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过程中,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快审批配套制度建设。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
        四是构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
        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二: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保政督〔201X〕4号)通知要求,我局对201X年以来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形成如下报告。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商部门涉及“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在简政放权方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持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市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1万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为63.22%。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达85%。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申报企业名称。改革与各级政府鼓励企业创业、创新等政策形成双重叠加效应,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截止8月底,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1328户,突破“十万”大关,同比增长12.31%;其中:私营企业13138户,同比增长40.71%,日均新登记企业14户;个体私营经济总数达96983户(同比增长12.38%),个私从业人员28.04万人(同比增长15.85%)。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初步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圆满完成2015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各项年报率均排名全省前三名。推进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公示工作,强化“放管服”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推动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经营异常的企业进行限制,对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探索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创建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形成我市《抽查工作规范》。围绕今年重点改革任务,牵头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已于9月2日印发执行(保政发〔201X〕44号)。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内部联动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以来,限制工商部门“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9人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1人次,对89户拟参加A级纳税人评价的企业提出信用建议,对17户拟参加保山市201X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促进奖励评选活动的企业提出信用建议。
        在优化服务方面:落实各项惠企扶持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便利化服务。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深入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小微企业较快发展,目前已完成今年500户扶持任务的93.8%。推行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和统一规范文书,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推行“零收费”注册登记服务,减免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费、执照工本费。今年以来,各级登记服务窗口多次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优质服务之星”、“流动红旗标兵”,受到了办事群众一直好评。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及保山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情况
        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原文传达学习了杨军市长在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按照会议精神抓好下步改革工作。二是积极向省工商局争取,将保山纳入全省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地区。
        (三)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情况;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的调整公布情况;市直部门对下放行政职权的跟踪指导情况
        今年根据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国发〔201X〕9号),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烟草广告审批三项行政许可。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无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也无下放审批事项。严格执行上级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严控新设许可项目,我局没有通过规范性文件自行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增加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等情况。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已在“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网站上公示(取消的三项广告许可项目未公示,具体业务工作已停止)。印发了《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单的通知》,全面清理了工商行政管理职权职责共28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11项,行政强制17项,其他执法行为42项。
        (四)优化行政审批行为(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拟定监管清单、监管措施等)及提供公共服务(拟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无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关于转发规范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文件的通知》(保政务发〔201X〕32号)精神,我局已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和编写规范,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重新编制,目前已印制小样待审核。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建立了内部信用约束机制,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前台和后台,审批与服务的无缝衔接,为企业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二是推行注册登记核准授权制,由局长授权注册登记窗口负责人全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三是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制定了《注册登记审核办法》,对简易许可事项实行“当场核准登记制”,对一般许可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登记制”,对复杂许可事项实行“集体合议登记制”;四是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程序和申请文书。通过强化窗口建设,我局注册窗口的服务工作得到认可和好评,实现了“零投诉”,历年来被政务服务管理局评为优质服务窗口6次,29人次被评选为优质服务之星,14人次被评选为流动红旗标兵,2人次上职业道德榜。
        (五)配合有关牵头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推进投资审批、商事制度等有关配套改革工作情况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已加强与社保、统计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联合转发了省级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文件,确保10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助力“供给侧”改革,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圆满完成了“营改增”企业集中换照工作。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了中介超市建设工作,对进驻的企业进行了网上资格审查。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足。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给工商注册窗口、监管人员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改革实施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每天的办件量较往年同期增加3倍以上。各项改革叠加,执法队伍思想不稳定,基层监管机构不健全,影响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三合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量大,监管工作难以到位。同时,基层监管所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二)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信用监管、社会协同监管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对实施“宽进”后的“严管”新机制和方式研究还不够、办法还不多,监管职责尚未完全理清,缺乏完善有效的衔接机制,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未建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后,公司注册资本缴纳失去控制,是信用信息公示监管工作中的最大难点。
        (三)改革中法律层面的支撑依据不足,部分改革存在业务风险。例如:就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来看,国发20号文是各地实施简易注销的依据,目前调整各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简易注销的规定,实施简易注销目前存在一定风险,因为企业简易注销是简化注销程序和减少注销要件,如果被提起诉讼,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完善业务信息化系统,确保10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与税务部门紧密协作,确保12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双告知”工作制度,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告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有关企业登记后置审批信息。积极做好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试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强化对年报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启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联合税务部门认真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加快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归集,认真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三)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进一步拓展分析和服务功能。归集整合有关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继续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组织好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积极做好创业带动就业“贷免扶补”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2.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1】        根据县审改办《关于做好迎接“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都审改办[201X]9号)精神,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依照文件检查的内容对本局行政审批“放管服”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已下放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推动解决放权不步、不协调、不到位等落实情况
        20XX年,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下放事项。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情况
        此项不属于我局的行政审批改革范畴。
        三、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情况
        按上级文件要求,全面公布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分别在都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广西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我局保留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保留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及办事流程图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在办理项目时查询。在项目审批进程中,做好各方面的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每项行政审批承诺的办结时限均比法定的办结时限缩短50%以上,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负责投资项目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情况
        我县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了投资领域联合审批机制,减时限、减内容、减事项,目前投资项目已不在线下审批,全部执行网上在线审批,进一步推进审批简单化,促进审批服务再提速、再提效;明确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规范审批办理流程、公布办事指南,对审批项目受理信息、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数据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使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利于社会监督,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审批权力,从源头上防止利用审批权进行交易的腐败行为, 同时能实现投资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要求,结合我县“生态立县、旅游旺县、产业富县”的发展方向,与区发委对接修改本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经过不断的梳理和完善,编制形成了本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4门类、7大类、9中类、7小类的行业列入了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发展。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此项工作目前还没有深入开展,这是一项新生改革。经跟市发改委对接,目前市发改委也尚未真正启动,我们县级发改还在摸索中,期待上级给予指导。
        五、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此项属县政务中心,不属于我局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分工任务。
        六、建议
        建议将“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情况这一任务直接给当地人民银行、工商局来具体实施,因为这两个单位直接面对的企业最多,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量最广,而发改要获取这方面的信息,必须要与上述单位沟通,协调才获取相关的数据,多出了迂回的环节,不利于“放管服”工作效率的提升。
        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2】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X〕32号)文件要求,县政务办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所做的“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一)梳理优化进厅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二批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进厅窗口部门尽快实现厅内办理,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并监督其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重新核定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增设一次性告知服务流程图,将调整后的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示,确保阳光透明。目前,共调整梳理完成涉及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113项,其他权力事项83项,联合编办培训指导35个县直部门单位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内,同步调整完成系统内县直4个部门单位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合并2项,取消4项。
        (二)优化整合大厅窗口资源,为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协调齐鲁交通ETC窗口到一楼东厅办公,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了5个窗口;根据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变化,对进厅涉及的部分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并为其协调安置了后台办公室,解决了合并后档案存放、执法办案等问题;同时对二楼西厅进驻的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窗口位置进行了调整。在一楼新设立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大厅功能布局更趋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制订出台《利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完成了全县35个部门、单位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市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导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自建系统摸底调查,对全县16个县直单位28个省级以上平台系统涉及到的70余个事项分类进行了统计,为各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三是组织举办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培训会和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学习掌握系统操作要领,系统试运行推进顺利。四是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指导,有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平台系统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顺利实现对接。目前,全县有审批权限的35个部门单位中已有26个单位陆续开展了网上运行业务办理,共运行事项111项,运行办件268件。
         二、明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思路打算 
        (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一是继续梳理优化进厅窗口部门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要求各窗口进一步落实“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所有进厅事项全部实现厅内办结”的服务承诺。二是进一步协调窗口部门缩短审批时限,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提高项目审批质效。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重新修订《进驻部门和人员考核细则》,大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临时外出、AB角工作等制度,建立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同时,按照市政务办要求,分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向建立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一体化服务体系目标迈进。

3.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7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1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定西子站阳光政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201X年全局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541件,办结530件,其余11项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9%。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办事指南,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于今年8月份开通运行了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一是按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二是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1X]34号)精神,201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把关,对前置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五)日常检查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确保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建成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市区及各县城区95%的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监管水平。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130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清单3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只有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人防办,甘肃省建设厅文件》(甘价服务{2002}193号)要求,每平方米收费1250元,其余21项行政许可不收费。具体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如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桥梁上架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停水供水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平台运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式,经研究,我局负责市区规划区内的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权限。2012年7月,按照省、市不断深化网络化办公的工作要求,针对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建了定西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系统运行后,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加快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201X年,批复全市自有资金建设项目37项,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投资117.03亿元。
         四、“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X]88号)和《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定审改办发〔201X〕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据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市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是配合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定西市区内四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三家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五、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201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6件,目前已结案5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处罚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账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指定专人将全部材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
         六、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专家会审,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后,由科室向申请企业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四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2017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2】        近年来,市住建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资料,对我局所执行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8项行政监管事项及2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依据、标准、时限等进行固化、优化、量化,将所有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其中12项行政许可合计优化时效175个工作日,压缩环节11个,行政监管8项,合计压缩时限17个工作日,压缩环节10个,非行政审批2项,合计压缩时限33个工作日。其中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法定办理时限为30天,优化后承诺办理时限4天,减少26天,压缩幅度达87%。另一方面,将我局的12项行政许可全部进入政务中心,成立行政审批科,进一步配强人员,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业务。
         二、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一是转变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将审批过程中取消的环节纳入现场监管必检范围。二是创新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推行闭环管理机制。三是拓宽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就项目挡墙、管网及场平工程建设等涉及工程安全及后期使用,但企业不主动报监的建设内容,强制要求企业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和监督范围。四是重新修订了《黄骅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办法》,专门成立了批后监管办公室,从工程放验线到规划条件核实,对建设过程中的八个节点实施监督验收,对工程建设的32个重要环节实施有效控制。
         三、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实行规委会制度,将串联审批改并联审批。改变过去项目审批分步走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人防、节能、地震等诸多环节的串联审批,实行了局规委会制度,在规委会上集中研究、审批,大大加快了审批流程。提供的申请资料,在符合法律要求条件下,能简则简,加快了业务文件的流转速度和办事速度。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本着流程合理、时限精简的原则确定办理方案,要求各科室要全力配合和支持窗口工作,保证业务来文能依法办理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完,有效地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投资环境。对重点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大型工程项目以及投资企业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只要资料齐备有效,符合法定要求的,在规划、报建、验收及产权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时限上予以最大压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全市的招商引资环境,受到了投资商的充分肯定。
         四、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阳光审批,提高广大市民、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行政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
        三是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压缩时限,大力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4. 局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2017局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1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定西子站阳光政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201X年全局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541件,办结530件,其余11项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9%。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办事指南,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于今年8月份开通运行了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一是按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二是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1X]34号)精神,201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把关,对前置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五)日常检查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确保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建成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市区及各县城区95%的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监管水平。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130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清单3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只有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人防办,甘肃省建设厅文件》(甘价服务{2002}193号)要求,每平方米收费1250元,其余21项行政许可不收费。具体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如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桥梁上架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停水供水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平台运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式,经研究,我局负责市区规划区内的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权限。2012年7月,按照省、市不断深化网络化办公的工作要求,针对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建了定西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系统运行后,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加快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201X年,批复全市自有资金建设项目37项,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投资117.03亿元。
         四、“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X]88号)和《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定审改办发〔201X〕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据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市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是配合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定西市区内四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三家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五、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201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6件,目前已结案5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处罚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账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指定专人将全部材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
         六、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专家会审,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后,由科室向申请企业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四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2017局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2】        根据县审改办《关于做好迎接“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都审改办[201X]9号)精神,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依照文件检查的内容对本局行政审批“放管服”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已下放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推动解决放权不步、不协调、不到位等落实情况
        201X年,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下放事项。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情况
        此项不属于我局的行政审批改革范畴。
        三、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情况
        按上级文件要求,全面公布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分别在都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广西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我局保留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保留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及办事流程图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在办理项目时查询。在项目审批进程中,做好各方面的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每项行政审批承诺的办结时限均比法定的办结时限缩短50%以上,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负责投资项目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情况
        我县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了投资领域联合审批机制,减时限、减内容、减事项,目前投资项目已不在线下审批,全部执行网上在线审批,进一步推进审批简单化,促进审批服务再提速、再提效;明确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规范审批办理流程、公布办事指南,对审批项目受理信息、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数据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使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利于社会监督,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审批权力,从源头上防止利用审批权进行交易的腐败行为, 同时能实现投资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要求,结合我县“生态立县、旅游旺县、产业富县”的发展方向,与区发委对接修改本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经过不断的梳理和完善,编制形成了本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4门类、7大类、9中类、7小类的行业列入了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发展。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此项工作目前还没有深入开展,这是一项新生改革。经跟市发改委对接,目前市发改委也尚未真正启动,我们县级发改还在摸索中,期待上级给予指导。
        五、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此项属县政务中心,不属于我局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分工任务。
        六、建议
        建议将“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 、社会监督”情况这一任务直接给当地人民银行、工商局来具体实施,因为这两个单位直接面对的企业最多,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量最广,而发改要获取这方面的信息,必须要与上述单位沟通,协调才获取相关的数据,多出了迂回的环节,不利于“放管服”工作效率的提升。

5. 关于“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报告范文精选

 县效能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7】28号)文和《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的通知》(柘政办﹝2017﹞36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简政放权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宁德市政府办有关简政放权的指导意见,我局经过自查自纠,目前,我局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34项,都已经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项。所有审批事项均已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涉及取消事项2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按照省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政〔2015 〕68号)和 «关于印发2016 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2016 〕26号)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现根据经省审改办、省法制办、省效能办审核的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 (版权)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对照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项目查找不足,补缺补漏。对原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服务指南、工作细则等相关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有些事项需要和省、市局进一步沟通,事项内容较多,需要编制事项服务指南、工作细则、申请表等等,目前正在进一步梳理中,完成后统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目前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经没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已清理调整行业准入证、生产和服务许可证。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三)权责清单落实情况。我局已经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和乡镇广播电视站权责清单。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我局无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前正根据柘审改办【2016】25号文要求,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相关准备工作。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为贯彻落实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柘政办〔2016〕32号)文精神,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我局去年已经开始制定和实施了《柘荣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开展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政府跨部门、跨层级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五)改进优化服务情况。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六)改革创新情况。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做到 “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 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比如: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的相关意见,参照有关部委及厅局的做法,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证明》,调整为申请人提交《承诺书》;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企业股东情况等方法进行简化优化。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因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部分项目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三是由于我局执法大队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装备差,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六是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压缩时限,大力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

关于“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报告范文精选

6. 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1】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中心“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行网上政务超市建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初具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第八轮流程再造工作的意见,滁州市由市网信办牵头,于2015年启动实施“网上政务超市”项目,以信息化、大数据技术为支撑,通过补强实体大厅,优化虚拟大厅,建立“纵横衔接,上下联动,内外有别、服务社会”的网上政务超市,横向部门数据实时交换、纵向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实现申报全时空、运行全网络、行为全记录,监管全过程。我中心积极同市中心对接,积极推进我区网上政务超市建设。
        积极探索示范点建设,在古道、卫民两个试点社区构建“一站通、一网清”信息平台,通过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由社区工作人员综合受理,并通过高拍仪将居民提供的纸质材料转换成电子附件,流转给相应部门进行网上审批办理,已上线审批服务事项36项、证明事项15项、咨询事项57项,正在做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情况
        (一)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中心高度重视,首先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对现行的项目,还结合各单位权利清单依据梳理,并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布。结合区政府网站将全部项目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以抓好行政审批工作为切入口,狠抓窗口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工作秩序。我们在办理审批项目时,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实地踏勘或联审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处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窗口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三是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中心的廉政建设。
        (三)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
        为了方便群众,我中心尽力拓展服务内容。一是充分发挥窗口“全程服务”的功能。我中心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使申办人员办理行政许可项目时一目了然。该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及需要多少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盹,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窗口和人员,让申办人满意;三是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要求相关窗口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程序、前置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我中心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还未推进;二是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能还没有理顺。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中心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强化和推行“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并联式”审批。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努力建设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同时,要切实提高进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三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示范点建设,打造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资源集聚、业务并联审批、数据共享。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综上,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窗口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区简政放权和窗口效能提升工作,服务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你办《关于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武政办函〔2017〕25号)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内容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时限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 “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放管服”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部署,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71号)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85号),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全力整改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的“放管服”改革问题。
        省审计厅审计后初步反馈我局“放管服”改革问题有3项,我局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向省审计厅做了情况说明。
        1.关于“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
        武威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甘环发〔2015〕245号),于2015年11月19日将省环保厅《通知》转发各县区环保局执行(《武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的通知》,武市环发〔2015〕303号),市、县区环保部门按要求及时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
        2.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抽查武威市环保局9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案卷,案卷中均无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审计组在市环保局抽查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区好年华蓄电池厂、甘肃汇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天祝县兴宇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天祝欣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联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其中,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他7家企业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市环保局向审计组提供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第七条第三款: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发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目前,武威市共有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2家,分别为: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和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已由省环保厅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由市环保局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他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建设危废贮存库,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从事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其安全暂存危险废物,督促其定期委托处置。目前,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均按要求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属地管理原则,其日常监管由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对上述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二是关于“市环保局对当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企业的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既未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也无监管记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经排查核实,我市无从事废旧电池、废旧化学品、废旧机油和废旧电子原件等收集、拆解的企事业单位。无核发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对象。我局对危险废物经营、产生单位已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台账。
        3.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十二五’规划任务中2项内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一是关于“截至2016年11月,武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部分主要目标未能全部完成,主要为大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尚未验收”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建制镇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工业聚集区于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古浪县大靖镇属重点建制镇,应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十三五”规划和《武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要求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前建成投运。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均为工业集聚区园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根据《武威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是关于“因人员编制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环境监测站达标率无法保持在100%”的问题。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隶属于武威市环境保护局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编制20名,在编人员20人(含未办编制手续6人),聘用人员15人,监测用房800多平方米。目前实有人员共31人,经过甘肃省环保厅考核合格的实验员持证人数20人。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按西部地区二级站标准建设,人员编制不少于70人。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编办、人社部门无认可文件等依据,无法按此标准核定编制,调动人员,进行标准化建设。
        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和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经省审计厅核实,不存在所列问题,在省审计厅《审计武威市2016年四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甘审函〔2017〕6号)中未反馈以上两个问题。
        (三)严格落实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1.对省环保厅下放的“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办事指南及办理程序,设立了审批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行政权力网公开运行信息系统,进入政务大厅审批。
        2.按职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由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武市环发〔2015〕228号),将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市交通设施等5大类项目不分投资主体与投资规模下放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共下放17类140项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率达到了70%。依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2016年第二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武政发〔2016〕184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6〕185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主持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及环境监管事项移交会,将凉州区范围内中央、省、市属单位排污许可、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放至凉州区环保局。
        3.对县区环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指导制定了各项制度,完善了各类资料,下发了《环评管理文件资料汇编》及学习光盘,确保了县区环保部门“放管服”工作有序推进。
        4.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取消由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取消由省环保厅履行的“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我局制定了过渡期措施,加强事后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时掌握取消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情况,提出针对性要求和改进措施,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企业在建成投产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1.市环保局将分散在4个业务科室的5项行政许可和3项行政服务转报事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选派首席代表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签订授权书,授予首席代表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做到 “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全部纳入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行专网集中审批。
        2.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3.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环保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各种宣传资料齐备,工作人员按规程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4.建立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的现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一次性全部告知,无违规受理审批的问题。
        5.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凡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实行审批限时制,报告书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15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7日。特别是对于“3341”和“6873”项目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了各类项目应批尽批。2016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5项,共验收项目34项。
        (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加载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情况。
        1.建立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权责清单》,由各业务科室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清单表,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布,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更新 ,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
        2.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并报市审改办审核。积极与市审改办联系对接,对我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网上加载。
        (六) 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2016年向天祝县城集中供热站、武威天润白牦牛食品公司、天祝县污水处理厂、古浪县污水处理厂、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将监察建议书内容在局网站予以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省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辐射站等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监察“6+1”模式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环境执法闭环管理制度、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1-2月,我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全市20家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区环保局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加大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对下放后的审批事项,指导县区制定了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批责任,严禁拆解审批及降低环评等级审批建设项目,确保县区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连得上、管得好,规范运行,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对县区环保局行政审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和环评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以及超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项目,一律不批。加强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扭转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评价轻事后监管的局面,从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16年1月至12月,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从重从快查处61起环境违法案件。向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民勤县红沙岗工业园区派驻环保督查专员,驻厂驻园区全天候检查。
        3.建立了“谁批、谁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行使行政审批的环保部门对本部门做出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县区环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排污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作出行政命令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做到一项一档。
        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7. 关于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7】28号)文和《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的通知》(柘政办﹝2017﹞36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简政放权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宁德市政府办有关简政放权的指导意见,我局经过自查自纠,目前,我局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34项,都已经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项。所有审批事项均已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涉及取消事项2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按照省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政〔2015 〕68号)和 «关于印发2016 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2016 〕26号)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现根据经省审改办、省法制办、省效能办审核的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 (版权)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对照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项目查找不足,补缺补漏。对原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服务指南、工作细则等相关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有些事项需要和省、市局进一步沟通,事项内容较多,需要编制事项服务指南、工作细则、申请表等等,目前正在进一步梳理中,完成后统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目前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经没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已清理调整行业准入证、生产和服务许可证。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三)权责清单落实情况。我局已经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和乡镇广播电视站权责清单。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我局无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前正根据柘审改办【2016】25号文要求,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相关准备工作。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为贯彻落实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柘政办〔2016〕32号)文精神,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我局去年已经开始制定和实施了《柘荣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开展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政府跨部门、跨层级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五)改进优化服务情况。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六)改革创新情况。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做到 “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 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比如: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的相关意见,参照有关部委及厅局的做法,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证明》,调整为申请人提交《承诺书》;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企业股东情况等方法进行简化优化。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因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部分项目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三是由于我局执法大队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装备差,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六是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压缩时限,大力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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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管服改革全面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8. 开展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开展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1】        肥西县房产局《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我局放管服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我局成立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程昆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公共服务清单的各项相关工作,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赋予我局权力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肥西县房产管理局行政权责事项目录》,就各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录入安徽省政府权力项目库系统。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房产局权责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权力职能。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后凡发文到各管理对象,要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再通过办公室修改正式发文,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我局实际情况,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廉政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
        我局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我局现已明确下放事项租赁证发放事项,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开展网上办事、电话回访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职工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放管服”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开展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政办传〔2017〕45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要求,全面梳理自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衔接。2013年以来,我区对应取消65项行政审批事项,转移9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内部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6项区级中介服务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未自行设定任何评价及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是有效承接。2013年以来,我区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46项,并采取调配人员编制、强化培训帮扶、完善委托手续等措施,确保接得住、接的稳。
        三是简化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提升部分投资审批事项审查时限,其中备案类、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查类办理时限均比法定办理时限缩减2-7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平均提速为57.5%。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一是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对于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今年以来发放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及信息公示告知书4000余份, 抄告后置审批事项登记信息866条。
        二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一般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不将注册资本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和行业准入条件,降低企业登记成本。通过放宽企业出资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和落实企业“一照多址”和“多照一址”登记备案,扫清行业准入障碍。
        四是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按照省工商局部署,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拓宽办照渠道,提高登记效率。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并完善权责清单制度。2015年,区级保留并公开794项行政权力,镇级保留并公开89项行政权力,街道保留并公开37项行政权力。2016年,区级调整权力事项405项,镇级调整权力事项9项,街道调整权力事项7项。调整后,区级保留权力事项1022项,镇级保留权力事项88项,街道保留权力37项。
        二是编制权力运行监管细则。2016年5月至11月,我区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区43家单位共制定细则1613项,其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83项,行政强制裁量基准61项,保留事项监管细则866项,取消事项服务细则3项。
        三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2014年建立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并逐年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涉企收费项目总数由原来的32项减少到28项,各项政策落实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4万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2015年印发实施方案,采取“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的方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5家单位编制随机抽查事项125项,其中8家单位编制完成“一单两库”,并试点开展随机抽查129次。
        二是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借助“全国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将旅行社(区管旅行社68家,分社或分公司12家)违规违法行为或诚信行为录入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三是建设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示系统。全区35家成员单位已登录使用市级信用系统平台并更新全年数据,实现与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和公共信用信息全覆盖。建成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门户网站并上线运行,与“信用黄山”网站联通并共享信用信息。
        四是开展联合惩戒。我区已在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行业领域建立了诚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拟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争取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覆盖。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2016年11月印发《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3月启动区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建设工作,同步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规范的中介服务。
        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区20个部门的'8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所有事项均规范编制服务指南,严格执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中心和各部门认真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
        三是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屯溪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方案》要求,着力打造“一站通”为民办事平台,整合民政、人社等7家单位54项便民事项,在社区和镇街全面启动;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全区31家单位共梳理录入233项办事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后台审批系统培训,预计今年4月份可上线运行。
        二、 存在的问题
        网上政务平台较多,还需进一步整合。目前除了基层的“一站通”平台外,一些部门还有相关的业务平台,平台相互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块条独立,增加了基层办事人员的工作量和平台建设投入。建议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6月底前完成区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优化,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
        (二)推进“新两单”建设。7月底完成区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的清理规范工作。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切实“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以“3+2”清单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进一步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便利群众网上办事。加快形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提高各类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
        (五)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农民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区级“双随机”抽查系统,细化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规范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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