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的风险存在问题有哪些

2024-05-18 08:30

1. 股权投资的风险存在问题有哪些

1、投资决策风险每个项目都存在特定的行业,投资者对项目所处行业、行业周期、市场环境不了解,会造成行业定位风险。对项目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了解不全,对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靶向不准,会造成投资类型选择的风险。拿房地产行业投资来说,当经济从低谷到复苏的拐点,建筑施工、水泥等企业会最先受益,股价上涨也会提前启动。
2、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发生风险的原因可能是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比如经济衰退。可能是经营决策不对,比如盲目扩张、过快多元化。也可能是企业管理者的能力不够,或管理团队不稳定等。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易导致业绩下滑、停工、破产等不利情况,从而影响股权投资通过上市、股权转让、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完成投资资金的退出,导致股权投资没有收益甚至出现本金损失的情况。最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本金完全损失。
3、资本市场风险某些行业、某种投资方式等的具体政策规定的突然改变,即资本市场的变化,很可能会增加投资人意想不到的风险。这里的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指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带来的风险,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价格产生波动,风险随即产生。这种风险是任何投资项目都无法回避的系统风险,因为如利率调整的宏观政策的变化对体系内的每个企业都有影响,只是不同行业受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已。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上。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保证金安全和保证收益率等条款往往不受法律保护,这是投资风险之一。而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能带来民法典律风险。
5、执行风险执行风险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时间上。对于股权投资来说,投资的周期一般较长,股权退出期普遍在三年,或者五到七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并非所有的股权投资都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以上市套现退出作出良好的结局,更多的投资项目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东内部转让等。因此,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会使股权投资资金风险变大,因为不确定因素很多。

股权投资的风险存在问题有哪些

2. 股权投资的风险存在问题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的风险存在问题:
1、投资决策风险;
2、企业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
4、法律风险;
5、执行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权投资的风险问题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风险存在问题:
1、投资决策风险;
2、企业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
4、法律风险;
5、执行风险。
一、股权融资有几种方式
目前,企业可以通过很多种融资手段。企业股权融资分为三种方式:私募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和上市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和招标等非社会公开的方法,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的行为。风险投资是指,风险基金公司把筹集到的资金投入到赚钱的行业或产业的投资行为。上市融资的企业要提前一到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做好各项繁杂的工作。
二、上市企业要关注七个风险控制点是怎样的
上市企业要关注七个风险控制点:
风险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不守独立交易原则;
风险二:享受税收协定优惠要受益所有人身份;
风险三:忽视合同备案和同期资料准备义务;
风险四:股息分配忘了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风险五:小心与本企业经营无关的贷款担保;
风险六: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不按公允价值交易;
风险七:间接股权转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三、物流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
物流企业融资方式包括风险投资、物流金额、传统借贷及民间融资等。物流金融还可再分为保理、保兑仓、仓单质押等;民间融资分为民间借贷、企业内股权众筹和同行拆借。银行基于风险考虑,不愿意通过风险评估来和中国90%以上的中小物流企业进行合作,这是各类传统金融机构的基因决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股权投资的风险问题有哪些?

4. 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1、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2、让协议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证清单。3、协议预留部分股权受让款。4、过司法救济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来取股 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5. 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首先,作为股权投资者应当知晓在其股权取得环节和股权行使过程中须特别进行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此节重点是对股权交易风险的防范,风险防控最有效的手段是在投资交易前聘请专业人士对目标公司、股东做充分的尽职调查。一个高水平的尽调,不仅仅是为投资者发现和提示风险,而更重要的是为其结合商业目的评估风险和提出有效防控风险的方案。
其次,股权投资者还应当懂得在股权行使过程中仍须继续控制风险。成为股东后行使股权过程中,主要是参股而不控股的股东,要防止大股东一股独大和持等额股份的股东间出现公司“僵局”。最后,股权投资者还应在投资开始就要考虑此类投资的退出机制和风险防范。任何投资从本质上讲,都是对风险的经营和管理,所以建议投资者应加大对用法律手段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成本投入,不吝聘请法律顾问,以避免投资失误。
法律风险:
1、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债务,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
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公司法解释三规定,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时,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要注意“零对价”受让股权的风险。
防范措施:
1、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
2、受让协议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证清单。受让方通过保证清单确保自己获得预期的收购对象,确保所承担的责任等不利因素限于合同明确约定之部分,即锁定风险。
3、协议预留部分股权受让款。在一定期间内,如承担了或有债务,则用预留的款项承担。
4、通过司法救济请求损害赔偿。受让方可以出让方违反缔约过失责任或瑕疵担保义务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出让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6. 股权投资过程中有哪些风险

股权投资是风险游戏,不承担风险便没有回报,所谓的一夜暴富多是财富故事。所以投资者在狂热之余,需要的是冷静,更需要的是思考投资的风险问题。股权投资必须注意的五大风险包括投资决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执行风险。
一、如何完善天使投资协议中的股权风险规避条款?
1、知情权条款
优先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但需事先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及董事会。在具有合理理由的情形下,优先股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知情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也是预防道德风险的前提,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方法。《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对股东查阅权进行了规定,但对优先股股东的查阅、复制的方式以及权利被侵害的救济或缺乏细化或没有规定。故合同中应明确采用的形式及救济手段,以最大化维护天使投资者的知情权。
2、检查权条款
优先股股东在不干扰公司正常运营前提下,有权对公司的资产、财务账簿,公司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应积极配合,但没有提供商业秘密的义务。
《公司法》并没有赋予股东检查权的权利。当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信息产生怀疑时,通过行使检查权可验证信息是否合法合理。检查权有利于掌握公司资产的流向及财务账簿的真实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创业者转让、抽逃资金的现象及时作出反应,保证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3、质询建议权条款
优先股股东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并要求答复。对公司出现的异常经营情况,可以进行调查。董事、高管、控制股东在合理范围内应积极配合。公司每年应定期会见天使投资者,听取咨询和意见。
《公司法》规定了监事具有质询权和调查权,但并没有赋予股东质询调查的权利。优先股股东作为出资人,有权对公司内部的运营情况质询,必要时可通过调查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相关法律并未规定,故在合同中增加此条尤为必要。

7. 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股权投资 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首先,作为股权投资者应当知晓在其股权取得环节和股权行使过程中须特别进行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此节重点是对股权交易风险的防范,风险防控最有效的手段是在投资交易前聘请专业人士对目标公司、股东做充分的尽职调查。一个高水平的尽调,不仅仅是为投资者发现和提示风险,而更重要的是为其结合商业目的评估风险和提出有效防控风险的方案。  其次,股权投资者还应当懂得在股权行使过程中仍须继续控制风险。成为股东后行使股权过程中,主要是参股而不控股的股东,要防止大股东一股独大和持等额股份的股东间出现公司“僵局”。最后,股权投资者还应在投资开始就要考虑此类投资的退出机制和风险防范。任何投资从本质上讲,都是对风险的经营和管理,所以建议投资者应加大对用法律手段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成本投入,不吝聘请法律顾问,以避免投资失误。  法律风险:  1、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 债务 ,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  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 公司法解释 三规定,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时,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要注意“零对价”受让股权的风险。  防范措施:  1、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  2、受让协议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证清单。受让方通过保证清单确保自己获得预期的收购对象,确保所承担的责任等不利因素限于合同明确约定之部分,即锁定风险。  3、协议预留部分股权受让款。在一定期间内,如承担了或有债务,则用预留的款项承担。  4、通过司法救济请求损害赔偿。受让方可以出让方违反 缔约过失责任 或瑕疵担保义务为由提起 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出让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 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权投资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每个方式中都有法律风险,如若防范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再进行股权投资时,尽可能的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来把把关,将投资对象的具体情况审查清楚再做决定,贸然投资只会让自己贪小便宜吃大亏。因此在进行股权投资前,最起码要先了解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

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8. 股权投资风险

法律分析: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有:投资决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执行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35条规定,投资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通过以下资金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一)与保险公司有关的借款;(二)以保险公司存款或者其他资产为担保获取的资金;(三)不当利用保险公司的财务影响力,或者与保险公司的不正当关联关系获取的资金;
(四)以中国保监会禁止的其他方式获取的资金。严禁挪用保险资金,或者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的资金对保险公司进行循环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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