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学院领导

2024-05-10 05:16

1.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学院领导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张文显  名誉院长    朱新力  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安全工作  张永华  党委书记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统战、保密、档案、地方合作、安全、院机关、月轮山庄工作  吴勇敏  党委副书记  协助院长负责学院发展联络、继续教育、实验设备、法务中心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纪检、工会、离退休工作  吴卫华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学生思政、就业、学院宣传、信息化、计划生育、妇女工作  胡铭  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科研、外事、学术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工作  周江洪  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图书馆工作  朱深远  副院长(挂职)    张雪樵  副院长(挂职)    李有星  院务委员  协助院长担任法务中心主任,负责法律硕士相关工作  郑磊  院长助理  协助院长负责学院规划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学院领导

2.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对外交流

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频繁,承办了5次全国性法学学术会议和两岸政治谈判研究会、中荷刑法国际研讨班,并积极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法学学术会议。著名法学家日本京都大学棚濑孝雄教授、美国哈佛大学安守廉教授、法哲学家赫费教授、富布赖特计划高级学者托马斯·德鲁克先生、美国政治学会主席埃利诺·奥斯特罗姆、以色列的世界著名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埃林斯塔德等曾来院讲学;出版《浙江大学法律评论》(原《法治研究》和《公法研究》),协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

3.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李浩培先生作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及中国参与国际司法实践的代表人物之一,广为人知。李浩培掌院时,海内外名家云集,学术淹贯,遐迩相传。后因院系调整,原浙江大学法学院遭遇解散,历经波折,但为建设法治社会培养人才的理想未尝一日放弃。1980年,原杭州大学法律系立,大法学文脉再续,终能薪火相传、授业不辍。1学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1学院于2012年入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2于2015年入选“2011计划”中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4.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科研情况

在科研方面,法学院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级、省级研究课题,取得大量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达90余项。我院在公法、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人口与发展、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等特色领域的研究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科研精品日益增多,如李龙教授的《人权理论与实践》、《宪法学基础理论》、《良法论》,胡建淼教授的《比较行政法》、《行政法学》,孙笑侠教授的《法的现象与观念》、《法律对行政的控制》,余逊达教授的《当代西方政治社会思潮评析》,王来法教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吕有志教授的《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理论、现实与历史的思考》,万斌教授的《政治哲学》、《民主哲学》,陈剩勇研究员的《中国第一王朝的崛起》,林来梵教授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等。

5.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人才培养

浙江大学法学院以培养高层次法学人才为目标,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扩大教学规模,改善教学条件。法学院在教学方面,已形成了能满足法学专业培养目标需要的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较大进展,突破了单一的讲授法,采用了案例分析、双向交流、模拟谈判、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等多种方法,加强了社会实践和司法实习教学环节,并承担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研究和实践课题,设有一座能适应现代法学教育的模拟法庭,院内图书资料室藏书22万余册,教学条件研究成果显著,获国家级奖和省级奖两项。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