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验资机构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服务机构吗

2024-05-17 23:48

1. 基金验资机构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服务机构吗

新《基金法》提出了基金服务机构的概念并单独设立一章,对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律师会计师等八种基金服务应遵从的业务规范和相应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进行了规定。
《服务办法》明确了各项基金服务业务的定义、机构资格条件、相关业务规范、违规行为处罚等具体内容,以及从事公开募集基金服务业务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进行注册或者备案的具体程序。
《服务办法》明确了从事基金销售及销售支付业务时所应遵从的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安全及时划付等业务规范。在保障资金安全方面,公募基金沿用现有资金监督体系;针对私募基金,《服务办法》规定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归集方式,并鼓励私募基金选择现行公募基金资金监督体系。
对于从事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业务规范、利益冲突防范、持续监管等内容,《服务办法》规定,公募基金保持目前行业现状;对于私募基金,对从事相关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不做限制性要求。
同时,《服务办法》还明确了基金估值核算机构的资格条件、法定职责及注册程序等,要求基金管理人审慎选择,强化对基金估值核算机构的评价和约束。《服务办法》覆盖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投资人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两类投资顾问机构,并对从事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业务规范等进行了规定。
《服务办法》还对基金评价业务做出细化规定,并将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纳入监管。

基金验资机构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服务机构吗

2.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的行为,促进证券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行为。第三条 香港子公司投资境内证券市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批准的投资额度。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香港子公司的境内证券投资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依法对香港子公司在境内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国家外汇局依法对香港子公司的投资额度实施管理,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局依法对资金汇出入进行监测和管理。第五条 香港子公司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应当委托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负责资产托管业务,委托境内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
  香港子公司可以委托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管理。第六条 香港子公司申请开展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资金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香港证券监管部门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并已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财务稳健,资信良好;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从业人员符合香港地区的有关从业资格要求;
  (三)申请人及其境内母公司经营行为规范,最近3年未受到所在地监管部门的重大处罚;
  (四)申请人境内母公司具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五)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香港子公司申请开展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资金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原因、申请人基本情况、境内证券投资计划等,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做出承诺;
  (二)机构注册证明复印件;
  (三)香港证券监管部门核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其境内母公司最近3年是否受到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罚的说明;
  (五)申请人的主要人员符合香港地区有关从业资格要求的证明;
  (六)资金来源说明及境内证券投资计划;
  (七)申请人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说明;
  (八)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九)与境内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草案;
  (十)法律意见书;
  (十一)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对香港子公司的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资格进行审核,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作出书面批复并颁发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九条 取得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资格的香港子公司应持下列材料向国家外汇局申请投资额度:
  (一)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人及其境内母公司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说明、境内证券投资计划等;
  (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经公证的对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国家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家外汇局自收到香港子公司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作出书面批复并颁发登记证;决定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条 香港子公司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其境内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管香港子公司托管的全部资产;
  (二)监督香港子公司的境内证券投资运作;
  (三)办理香港子公司资金汇出入等相关业务;
  (四)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五)向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报送相关业务报告和报表;
  (六)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 香港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投资人民币金融工具,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要求,投资品种和比例由中国证监会和人民银行确定。
  香港子公司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应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3.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有哪些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
1、公募证券基金
2、私募基金
3、财务公司
4、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一般有限公司
5、有限合伙企业
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信用合作社、国家或团体设立的退休基金等组织。机构投资者的性质与个人投资者不同,在投资来源、投资目标、投资方向等方面都与个人投资者有很大差别。 

扩展资料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这类投资者一般具有投资资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强等特点。由于这些投资活动对市场的影响较大,使得机构投资者比较注重资产的安全性, 能够充分分散投资风险。
按照其主体性质的不同,可以将机构投资者划分为企业法人、金融机构、政府及其机构等。企业法人是证券市场上的交易主体,充当着既是资金供给者又是资金需求者的双重角色。企业法人进行投资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资产增值,二是参与管理。这种投资一般都是长期投资,交易量大,但是相对较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构投资者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有哪些

4.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
	1、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
	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5. 哪类机构不可以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

  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资产管理规模、经营年限等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拥有符合规定的具有境外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
  (四)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五)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哪类机构不可以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

6. 合格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

1、在证监会有关规定出台之前,协会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募集资金:(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投资者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机构方面,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方面,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外,还要求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合格投资的作用如下:1、投资是以让渡其他资产而换取的另一项资产;2、投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之外持有的资产;3、投资是一种以权利为表现形式的资产;4、投资是一种具有财务风险的资产;5、投资周期很漫长一般为5-10年,不漫长的叫投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十七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7.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2014年12月31日,在保险业界,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紧接着一个的细化方案的“落地”。元旦前夕,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
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下称“募集办法”),对私募基金销售主体、募集流程、从业人员资质、合格投资者认定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引起了私募基金行业广泛关注。
私募基金推介前,须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者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根据募集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机构方面,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方面,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外,还要求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募集办法明确禁止拆分转让的行为。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上述是我国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的条件,对于行为人的资产、最低购买金额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只有满足了上述的这些条件的个人或者组织才可以购买私募基金。若是不满足这些条件虽然不能购买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是什么?

8.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包括什么?

项城市私募基金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私募基金需要有风险格投资者,但是合格投资者不是以谁自身说了算,国家有制定一定的标准,到达一定的标准的就是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那么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包括什么呢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人
1、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是判断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合法募集资金的重要因素。因此,合格投资者制度可谓私募基金的“基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二、《基金法》中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有三个必备条件:
1、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
三、《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四、合格的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