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种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024-05-12 16:48

1. 以下哪种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一、参保患者因下列情况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涉及第三人责任或个人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二)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的伤害;(三)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四)自杀、自伤、自残、酗酒等造成的伤害;(五)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六)治疗除艾滋病外的其他性病(限职工医保);(七)接受近视眼矫形术;(八)接受某些器官或组织移植术(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除外);(九)非疾病的住院治疗,如接受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矫正术等;(十)职工医保:与生育和计划生育有关的住院(属于生育保险):如分娩、流产、引产、产褥期内产后并发症等;城乡居民医保:无病症的流产、引产等。(十一)治疗工伤的住院;(十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不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一)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保健手册工本费、围产期访视费等。      2.出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检查治疗加急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家庭医生上门服务费、特需医疗服务费、特需诊疗费等。(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非功能性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预防用药、接种疫苗及普查、普治费用。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费。(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各种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残疾人车、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弹性绷带、畸形鞋垫、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拖、肾托、官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拐杖、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      4.国家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各种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已明确可支付的项目除外)、保健性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五)其他:      1.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3.自行开展超出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自制药品。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5.自请医生会诊、自行转院、自购药品的费用。      6.在各级疗养院疗养的费用。      7.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六)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除外)、吸毒、戒毒、戒烟、蓄意违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摩、自动按摩床治疗、人体信息诊断仪检查、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医疗鉴定、医学研究、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司法鉴定、劳动鉴定、药枕、药垫、药泵、热敷袋、牵引带、检测治疗仪(器)、一次性导尿袋(器)、人工肛门袋,各种微波、频谱、远红外线、光量子(液疗)等辅助治疗项目(已明确支付的项目除外),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等一次性物品,各种保险费等。(七)涉及第三人责任或个人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

以下哪种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 哪种情况发生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对于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1.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伤、自残、性病、戒毒、打架、斗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各种原因出国或者处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因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      6.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属于报销的费用。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3.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和专家门诊诊金费)、院外会诊费(院内会诊不收费)、各种特诊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等;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特殊病房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4、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5、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6、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7、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8、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l、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
(PET)、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轮椅、拐杖、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子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费用)。
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平衡医学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心理治疗、磁疗等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鉴定性病检查、治疗费,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
2、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3、住院期间加收的其它各类别保险费(如: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各种人造器官植入手术的保险费)、各种滞纳金等。
4、违法犯罪或因个人过错所承担责任的医疗项目费用,如斗殴、酗酒、自杀、性病、故意自伤、自残、戒毒等。
5、由于交通事故(属于他方责任)、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4. 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况是什么意思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 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有哪些呢?

《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 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 工伤保险基金 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有哪些呢?

6.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 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 工伤保险基金 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况有哪些

下列 医疗费用 不纳入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社保 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况有哪些

8. 个人使用医保基金不正确的是什么

您好,误区一:有些参保人员认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有使用期限,过期要作废;也有的认为自己年纪轻轻没病没灾,账户余额与其闲着,不如早点用。误区二:有些参保人员认为个人账户里的钱是自己的,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误区三:有些参保人员认为住院时,是将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先扣掉再使用统筹基金报销,于是在住院前突击消费,将卡里的余额全部用完。【摘要】
个人使用医保基金不正确的是什么【提问】
您好,误区一:有些参保人员认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有使用期限,过期要作废;也有的认为自己年纪轻轻没病没灾,账户余额与其闲着,不如早点用。误区二:有些参保人员认为个人账户里的钱是自己的,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误区三:有些参保人员认为住院时,是将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先扣掉再使用统筹基金报销,于是在住院前突击消费,将卡里的余额全部用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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