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研究

2024-05-18 07:35

1. 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研究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现状及动因分析时间:       作者:胡 岚
摘 要: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募集资金投向发生改变的情况,国家政策针对这一现象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在回顾了国家监管历程的基础上,重点以上市公司2007年的数据为基础,描述了我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现状,并针对这一现实背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对募资投向发生的动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募集资金;募资投向变更��
  
  1 现状描述�
  
  纵观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利用它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通过表2-1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从2002年到2007年,公司逐渐倾向于通过首发和增发的手段来募集资金。公司利用所得到的资金进行投资,通常在募资意向书中明确表示投资项目可行且报酬率高,这也符合广大利益相关者的要求。�
  
  然而,上市公司在通过IPO及其后的股权再融资募集到资金后,有时会出现资金的投资方向与原来公告的方向产生偏差的情况,即放弃原定的投资项目或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新的投资项目或者原项目的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数有所出入等等。根据统计,从2002年到2007年公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公司数如表2所示:�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募集资金变更公司数量从2002年到2004年基本维持一个比较高的水平,2005年有所下降,而2006年又有一个回升,2007年的数量则达到了六年来的最低点。总的来说,选择在2002年到2004年间更改募资投向的上市公司数目大于2005年至2007年间投向变更的上市公司数。由此,我们可以猜想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更加谨慎,运作也更加规范,仅仅是为了圈钱而选择融资的状况有所好转。但是仅从2007年的公告变更公司数的减少是否就一定能够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却是得到了控制了呢?� 
  为了进一步了解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现状,本文以2007年的资料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描述和分析。从绝对额上看,在82家改变投向的上市公司中,改变计划投向的金额超过亿元的有44家,占到53.66%;其中,太阳纸业、北矿磁材、晋亿实业、贵航股份、荣华实业这五家上市公司都有超过5亿元的投资计划发生改变。而2007年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行业的分布情况来看,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分类指引,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上市公司几乎占到了所有13个行业,变更数量排名前三的行业为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和批发零售贸易三个行业。而这三个行业都属于传统行业,因此,根据统计,传统行业约占到92%。可见,传统行业所面对的竞争比较激烈,公司放弃微利项目而转而投向收益率较高的项目。(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2)从变更的频率和程度来看,在2007年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这82家上市公司中,仅在这一年度内发生过一次变更的公司为76家,占到总体的92.68%。而其余6家则发生了两次变更,占到总数的7.32%。这说明绝大多数发生变更的公司对于变更还是比较慎重。而在发生变更的82家公司中,改变首发募集资金的有60家,改变配股募集资金的占到10家,而改变增发方式募集到的资金的公司数为12家。可见,实行首发的新上市的公司变更募资投向的现象最为严重。�
  (3)从变更的类型来看,同时改变募资投向和募资金额的公司数占样本总数的比例最高,达到19.51%;而项目取消并同时改变募资投向的公司数占到15.85%,为13家;因改变募资金额和实施地点的公司各为9家,占到样本公司数的10.98%。(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发生募集资金的变更主要体现在募资投向、募资金额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上,其中也包括了对原项目的取消,这说明了上市公司对所募集资金进行变更的类型是有所偏好和选择的。�
  
  2 动因分析�
  
  从2007年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的上市公司来看,各公司在行业、募资方式、募资金额、变更类型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些差异的产生呢?本文以下将从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对变更的动因进行分析。变更的外部动因主要分为政策改变、监管环境、市场和行业环境;而变更的内部动因主要体现在公司特征(公司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成长性)、投资策略的改变等方面。� 
(1)从政策改变的角度来看,国家的政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硬性的规定去限制公司的行为;另一方面则是通过软性的政策表示对产业的态度。因此,政策的改变则很能影响公司的策略改变。一旦国家的政策规定对公司原定的投资方向产生不利的影响,则公司必须做出项目的改变以利于自身进一步的发展。�
  (2)从监管环境来看,由于上市公司做出比较重大的决定都会受到包括证监会这样的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因此,从被动的角度来看,在一定意义上,如果国家对上市公司某种行为的监管较为宽松时,会有一些公司从自身利益考虑去利用监管的漏洞。同样,如果国家对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行为不加以限制或者约束力度不够,则会有一些上市公司处于自身的考虑,频繁地发生投向变更地行为。�
  
  (3)从市场和行业环境的角度来看,一个公司由于身处其中,必然会受到两者的影响。一方面,公司的业绩等方面会受到市场的关注,这种关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战略和进一步发展的业绩;另一方面,行业整体的情况也直接影响公司对原定项目所涉及到的产业的选择上。很明显,一个上市公司几乎是不会去将其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夕阳产业的,而是更加倾向于投资于新兴产业的项目。�
  (4)从公司特征角度来看,主要包括公司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成长性等方面。一般来说,公司特征对公司募资投向的选择是比较明显的。公司规模越大,抵抗风险的能力越强,投向变更的几率越小;而如果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则内部控制比较差,投向变更的几率越大。而有些公司为了符合股权再融资的法规要求,通过关联交易使得相关集团的利益受损,一旦再融资成功,有可能通过改变募资投向来弥补这些损失,因此,关联交易越多,投向变更的几率越大。一旦公司的盈利能力比较强并且处于一个成长状态中的产业,则其改变募资投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5)从投资策略的改变来看,一个公司在市场上得以生存并发展,需要有与时俱进的能力。当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大的改变时,只有应对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才能保证投资的成功,符合相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一旦公司决策层发现既定的投资计划不符合事物的发展时,就会改变原来的投资方向,从而发生募集资金投向的改变。�
  
  3 结论�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变更的范围大,传统行业尤其成为其最大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在三种筹资方式中,实行首发的新上市的公司变更募资投向的现象最为严重;第三,上市公司对所募集资金进行变更的类型是有所偏好和选择的。而从上市公司变更募资投向的动因来看,政策改变、监管环境、市场和行业环境、公司特征(公司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成长性)、投资策略的改变等方面从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对募资投向的改变产生影响。

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研究

2. 如何应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

  募集资金改变投向已引起监管部门注意
  从近两年来的数据来看,上市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确不够慎重,有数据为证。据统计,1999年,上市公司项目变更率为29.26%;2000年,上市公司项目变更率达到了41.97%;2001年,共有202家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2002年,此数据已达到217家。如果募集资金变更投向是投入到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上,投资者或者可以理解,但有些公司是去搞多元化经营,有些公司甚至搞起委托理财,投资者就说了,钱交给你去委托理财,还不如我直接委托理财,如此种种造成了市场对募集资金的抨击。
  由于上市公司如此频繁地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将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2002年第一季度,监管部门打响了监管上市公司资金使用行为的第一枪,其中烟台万华、禾嘉股份就撞到了枪口上。
  从目前盘面来看,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募集资金改变投向,即以新项目换旧项目。如果上市公司不是追逐产业热点而是强化核心竞争力,即更换的项目也是围绕着主营业务展开的,那么,此类个股的投资评级并不会因此而发生变化。比如说日前一汽轿车公告称,将1997年募集资金节余的4.2亿元投向Mazda6型轿车,这对于提高一汽轿车在中高档型轿车领域的领先地位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所以此类个股仍然可以维持着原先的评级,或者持有,或者买入。但如果是追逐市场产业热点的,那么,投资者就要考虑了。因为在2000年网络热潮中,除了海虹控股等极少数上市公司外,大多数上市公司以投资失败而告终,前车可鉴,投资者一遇到此类个股,评级要下降,最好是考虑卖出。
  二是委托理财。对于此项变更,投资者大可不必改变对此类个股的看法。因为从目前盘面来看,委托理财的动力来源于项目变更后没有新的好项目或者本身就没有好项目,但是由于当前对委托资金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当前二级市场见底迹象甚浓,委托理财并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反而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此点而言,委托理财本身不是过错,过错在于再融资行为本身。
  两类企业容易产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由此可见,投资者防范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主要还是在于对源头的把握上。就目前而言,有两类个股是最容易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为的:一是拼合而成的上市公司,也就是部分企业上市的目的就是融资,那么,一旦钱从投资者的口袋里转移到上市公司的帐户里,接下来的事情不是购买关联方的资产,就是随意更改募集资金投向。二是一些虽是成熟型企业但并不具备行业领导者那种购并潜能的上市公司,此类企业融资后,因为产品市场空间、行业成长性等诸多因素的存在,并没有多少的好项目,那么,这也决定了他们圈到钱后容易改变原先承诺的项目,比如说大西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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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什么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股权融资偏好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深度解析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时普遍首选股权融资,而较少采用债务融资,表现为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例如,中国上市公司热衷于首次公开发行、过度使用配股额度与价格等。股权融资偏好虽然是企业融资行为的一种,但却是一种极端的融资行为,而且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已经对其健康成长乃至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股权融资偏好,这似乎表明股票融资比债券融资更有利。但是从传统的融资结构理论来讲并非如此,企业发行债券的综合成本应该更低,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上市公司如此偏好股权融资呢?这构成了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之迷”。   制度因素   作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主要背景的渐进式经济转轨,其实质是一场复杂的制度变迁,而证券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本身就是这场制度变迁中的一部分。因此,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尚属于一种筹资制度而非投资制度安排,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反常行为则可以解释为制度安排存在缺陷,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所致。上市公司理所当然利用一切制度许可的方法来合理合法地筹集资金,而置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于不顾。进一步从制度性因素的角度去分析中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原因,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权融资软约束。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相当低,即使这个很低的成本也没有硬约束。因为上市公司具有充裕的权益资金,在现有资本市场弱有效与投资理性不足的情况下,股权融资成本是一种软约束而带来的软成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零成本。这些与政府关于股利的政策与规定的缺陷,以及会计制度的不严格有关。相比之下,债务融资成本是一种硬约束,而且债务融资中的长期负债成本比流动负债成本又高得多。   第二,股票发行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近年来,中国股票市场发行体制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从原来的“额度控制,行政选择”的审批制过渡到现在的核准制,股票市场的发行体制已逐步实现了市场化。但中国的核准制过多地强调人为因素,而非市场因素,而且中介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实质性加强。这导致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中的许多问题,如扭曲资源配置、诱发违规行为、增加交易成本等。由于制度惯性的存在,上市公司把配股、增发新股等当成管理层对其经营业绩好的一种奖励。因此,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不顾融资成本,不创企业价值,而只是为了获取额度“制造出”好的、符合配股或增发新股的业绩。   第三,对上市公司考核制度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使公司不注重优化融资结构。上市公司的管理目标应该是实现股东利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但中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及投资者衡量企业经营业绩,依然习惯以企业的税后利润指标作为主要依据。企业的税后利润指标只考核了企业间接融资中的债务成本,未能考核股权融资成本,即使考核也很低,甚至为零。因此,上市公司总是厌恶债权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这种以利润为中心的效益会计核算体系已经不能完全反映上市公司的管理及经营业绩。   产业因素  企业的产业特征也是影响其融资偏好的重要因素,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产品市场的竞争不同,而产品市场竞争通过影响上市公司收入来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与融资选择。   产业因素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影响   按照生产配置资源原则,资金理所当然地会流向那些经营能力高、业绩成长性好的公司。但在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中,有一部分上市公司属于相对成熟、成长性有限的公司,却符合增发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给予他们增发资格,显然并不是资金的有效率配置。另外还有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与信息披露的要求下,原则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属于上市公司自主权的范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资产结构的调整要完全取决于股东的意愿。但是,在中国证券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过于宽松的增发约束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管得多了又违背市场经济的准则,如上市公司由于激烈竞争导致行业的利润率较低的情况下,即使有好的投资项目也不能融资是一种很大的效率损失。同时,过多地强调募集资金主营业务方向的使用比例,容易导致产业结构固化的结果等。因此,在转型期的证券市场监管应该持有一个动态调整的政策以适应转型期的产业组织变化。   中国的产业组织在激烈变化之中,表现出一种利润率随企业规模增加的现象。从融资的角度来看,大企业的融资条件更为便利,因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了优势,这表现为大企业可以有足够资金进行研发、市场开发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组织与融资结构之间的互动是影响融资行为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例如家电行业,一方面,由于竞争的加剧,利润率越来越低,资金利润率低于债务利率,如果采用债务融资,很容易陷入财务困境,而且收益不稳定,面对着包括需求不足、消费偏好转换和同类产品竞争,以及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技术风险;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进入,使得技术进步加快,企业要保持竞争力,需要加大研发的投入,中国企业在研发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因此企业需要持续投资,开发新产品,升级产品及制造工艺,提高制造效率降低成本,争夺市场份额。而且研发的投入数量大,风险大。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这些行业的企业为了避免陷入财务困境,必然减少债务的融资量。   在竞争激烈、价格战频繁的行业,企业当前资本结构将影响后续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高财务杠杆对企业后续投资能力与价格战的财务承受能力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使得公司处于经营与战略上的劣势。仅经营效率高并不能保证企业生存,只有经营效率高兼备与财务资源充足,即财务杠杆低的企业才能长期生存。当前选择股权融资有助于在盈利能力与现金流下降时,保持再投资能力;更进一步,如果竞争对手选择股权融资,选择债务融资可能会促使竞争对手发动价格战、营销战来逼迫企业退出。而垄断性行业,例如公用事业,产品不存在研究开发、更新换代和市场营销问题,收益的风险主要来自需求不足,而不是竞争。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比较稳定,利润率较高而且稳定,债务融资一般不会导致财务困境。所以这些行业可以用债券融资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产业分布与企业融资行为关系①   以1995-2003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所有数据除了另有说明外,均来自中国股票市场研究(CSMAR)数据库。在研究不同行业的融资结构是否存在差异时,选用的数据是2000-2003年的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样本行业中剔除公司数少于20家的行业。为了使计算结果不受异常值的影响,除了另有说明,我们把总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公司和被列为“ST”和“PT”公司,以及数据库中资料不详的公司剔除在样本公司之外。   表1显示,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行业有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及零售贸易业,其平均资产负债率均在50%以上;而近几年的数据在50%以上的行业有信息技术业;总资产负债率较低的行业有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社会服务业以及传播与文化产业,这些行业的年平均资产负债率都在40%以下,采掘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最低,这是由于前五个行业为固定资产需求很高、经营稳定的传统行业,因而负债比率也较低。后两个行业为投资需求较少的服务业,因而负债较低;其他行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介于两者之间,即在40%-50%之间。可见,各个行业的负债水平都与其行业特征相一致。各行业负债的相对水平也大都和Bradley等(1984)对美国的研究相一致,但其中公用事业在美国属管制行业,负债率较高,而中国的水电煤气生产供应业却负债率很低,原因可能在于中国这些行业受管制较少而利润较高,稳定的高利润使公司负债较少。   不同行业总负债率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在进一步检验不同门类总负债率间的差异性时发现,除了农林牧渔业与社会服务业、社会服务业与综合类、制造业与信息技术业、制造业与社会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水供应业与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与社会服务业、信息技术业与综合类、批发和零售贸易与综合类、房地产业与综合类之间的资产负债率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以外,其他部门之间的资产负债率均存在显著性差异。综上所述,在不同产业结构下、不同财务杠杆下,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差异性显著。公司所属行业是决定公司融资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产业特征因素或是行业因素能够很好的解释中国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行为。   股权结构因素   上市公司融资不仅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还受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股权结构相当复杂。上市公司的股份除了公开发行与交易的社会公众股外,还有内资股与外资股,流通股及非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A股、B股、H股及N股等区分,且呈现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状况。表2显示,1995-2003年中国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几乎没有发生变化,而且还略有下降。在总股本中还有近三分之二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股权过分集中。   我们用上市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来衡量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情况。表3、表4显示了1995-2003年间实施配股的上市公司、1998-2003年间实施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状况以及同期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总体状况。结果表明:1995-2003年,配股公司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率普遍高于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并且大部分配股公司的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要高于40%,有的年份的最高值甚至达到90%以上,这表明实施配股的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1998-2003年间实施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前三大股东持股比率的平均值普遍要高于上市公司的总体水平,显示出其股权的高度集中,大股东有绝对的控制权,增发流通股对公司的总体控制权影响不大。总之,配股和增发行为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也就是股权结构有一定的关联性,公司的融资决策显然基本上由大股东操纵。   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影响到其融资行为。因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流通股与外资股各自有着不同的目标函数,故融资方式偏好也不尽相同,进而影响着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国有股股东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时会根据其自身的目标函数来进行。当与其他股东目标函数冲突时,其控股地位使它们常常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非流通性,其利益所在不是股票市场价格的上升,而是账面价值,即每股净资产,而社会流通股股东只能通过股票市场价格的上涨或股利来获利。非流通股的转让以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机构,其目标多重化,行为方式没有市场化,非流通股股东的财富最大化是以净资产的大小来衡量的,而发行股票融资的高溢价必然导致净资产的成倍增加,导致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务融资则有定期还本付息的“硬约束”,这将会对它们的经营带来较大的压力。因此,国有控股公司对债务融资呈现出较为厌恶的态度,再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处于绝对地位,因此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的偏好也就不足为奇。   结论与政策建议   股权融资偏好是我国上市公司在其融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共同作用的非常复杂的综合结果,影响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制度因素、产业因素及股权结构因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产生的最直接,抑或最重要的原因,它们交织在一起,共同驱动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通过前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强烈股权融资偏好,对公司自身与资本市场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股权融资对上市公司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更不能因此抑制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及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   目前我们所要做的是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上市公司融资的内外环境,规范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使其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及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比例,纠正其不合理的股权融资偏好,将宝贵的股市资金配置到真正需要资金而又能带来良好效益,同时给投资者以丰厚回报,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调整股权结构。这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股权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国有股从大多数企业退出或减少,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但是,股权也不能太分散。许多研究已经表明,在类似中国这样的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健全的国家,股权的适度集中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而且股权应该集中在以非国有股权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手中,并使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能够流通,这既是中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需要,也符合公司治理机制的效率要求。   第二,完善证券市场退出机制。发挥证券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上市公司不仅有进,更要有出,通过不断的吐故纳新来优化上市公司的结构,从而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作用。   第三,完善投资者结构。与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的力量无法与机构投资者相抗衡。在相关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就会导致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优势和掌握的信息优势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努力将中国资本市场改造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券商实力、构造多元化的投资基金群体引入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第四,健全法制、法规与政策环境。具体工作包括:完善新股发行、配股及增发规则。如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只有发放股利的公司才有资格再融资等;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构建信号传递机制,是降低融资结构优化成本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在制定时的条件所限,所涉及的内容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部分条例在新的时期已迫切需要重新修订。

为什么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股权融资偏好

4. 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与管理层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会计造假的诱因之一,并可能带来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负面,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诉诸公司治理结构和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安排。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迫使管理层释放信息,均衡信息分布,以缓解不利选择问题。经理人股票期权通过合理设计激励机制,让管理层分享企业剩余,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以缓解道德风险问题。不论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还是经理人股票期权的机制设计,都离不开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鉴于会计信息由管理层负责编制和提供,而管理层的聘任显然受大股东意志的支配或影响,为了防止内部人控制,制衡管理层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方面的权力,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原则和规定均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一般由独立董事组成,其主要职责就是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尽管不同国家对审计委员会职责的界定不尽一致,但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通常赋予审计委员会下列四个方面的权限和职责:(1)审查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2)聘任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3)审查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审计工作;(4)监督公司的行为规范。可见,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但我国迄今尚未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对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做出有效的制度安排。结果,管理层在会计信息编报方面的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试想,如果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也是由具有良知、通晓会计学知识的独立人士执掌审计委员会,诸如银广夏、ST黎明的会计造假阴谋能够得逞吗?

我国证券市场的已历经10个年头,但公司治理的规范姗姗来迟。证监会直至今年5月和8月才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原则与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的首要职责在于确保上市公司如实编制和披露会计信息。勿庸置疑,这些举措是确保我国上市会计信息质量的制度创新,也与发达国家良好的公司治理标准保持一致。但笔者认为,在下列问题予以妥善解决之前,即使将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付诸实施,也难以有效地发挥抑制会计造假的作用:

第一,独立董事的聘任问题。尽管“指导意见”已经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做出规定,但只要“一股独大”的问题没有解决,独立董事就难以保持其独立性,就有可能沦为大股东的附庸。根据我国国情,笔者建议,为了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应当剥夺大股东在独立董事聘任方面的投票权。

第二,独立董事的薪酬问题。如何、合理地设计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一直是令人困扰的问题。报酬太低,难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报酬太高,容易使其丧失独立性。

第三,独立董事的赔偿问题。如果不尽快建立独立董事的赔偿机制,要期望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地为全体股东服务是不切实际的。赔偿机制与报酬问题相关联,如果报酬太低,高素质、操守好的专业人士将不愿冒着诉讼和赔偿风险出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为此,建立独立董事职业保险势在必行。

第四,独立董事的工作负荷问题。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2002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至少应当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有一名必须是会计专业人士;如果上市公司下设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重大关联交易必须经过独立董事审查,并发表意见。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平均人数为9 88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为3至4人。据此推算,1至2名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既要执掌1至5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还要负责或参与提名、薪酬委员会的事务,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发表意见,其工作负荷是难以想象的,其工作质量是可想而知的。

5. 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分析的论文怎么写啊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一、系统风险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存在两大风险: 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因个别证券公司的特殊状况造成的风险。如公司的业绩不佳、财务状况不良信息的披露、工人的罢工、公司领导人的更换、市场竞争中的失败、派息不合理等。       由于各个上市公司的情况千差万别,非系统风险具有相互抵消的可能, 所以这类风险,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来加以避免。      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因素给市场上所有的证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如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化、国家税法的变化、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变化、世界能源状况的改变都会使股票收益发生变动。由于这些风险来自企业外部,是单一证券无法抗拒和回避的,它对所有企业的证券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投资者不能通过多样化投资分散掉,因此,这些风险又叫不可回避风险或不可分散风险。        根据有关人士对我国上海证券市场风险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平均值为 80% ,而在西方的成熟股市中,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所占的比例都较小,平均值一般都低,有的仅为 30% 。由此可见,我国的股市与西方成熟股市的差别。       相反,系统风险在证券市场风险中所占比例较大, 非系统性风险所占比例较小, 这必然会导致通过投资多元化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空间极其有限,股市投资风险较大。回顾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短暂历史,分析造成股市几次大起大落的原因,也可以证明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主要来自系统风险。       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最大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来自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二、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成因分析         有关部门过多地采用政策手段干预,加剧了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催生的,而相对于西方证券市场百年兴衰发展史来说,且仅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还是一个新生的、不成熟的婴儿。人们对证券市场发展的规律认识不足、各种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管理手段不充分,再加上管理体制本身的局限性、市场竞争的无序性、信息的垄断性以及运行方式的不规范性等因素的存在,单靠证券市场自身力量无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行,这就决定了政府必然较多地、更容易地使用政策手段来干预市场,“政策市”即色彩很强。       由于监管层次单一,还没有形成政府、证券业本身及社会等多个层次的监督体系,并且监管缺乏足够的透明度,一般投资者事先很难预测股市政策变动的情况,从而造成很大的风险。(2006 年等年份股票市如一场疾风暴雨大起大落,就是因为政府政策、政府干预、市场消息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引起股价上蹿下跳,股价并没有体现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与财务指标等非系统因素的影响,其结果是中小股民受到最大的损失。从股市过去走势与经济发展不协调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是有关人士为什么说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典型的、封闭的政策市场的原因)。       证券市场的功能定位加大了系统风险        一般而言, 证券市场有资源配置、企业融资、对资本资产的风险收益进行合理定价等基本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源配置功能。在我国由于证券市场不发达,对证券市场功能定位主要局限在帮助国有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国有企业筹资解困等。       正是过于强调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忽略了证券市场的其它功能,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不思进取,考虑更多的是怎样索取,通过发新股、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变着法向投资者圈钱,把股市圈来的钱当作免费大餐,投资者长期持有,不仅赚不到钱,还要接受上市公司的不断盘剥圈钱。上市公司的短期行为虽然解决了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却为日后再筹资以及股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也加大了系统性风险。这就客观上加大了系统风险。       退出机制不到位导致过度投机       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投资绩优股赚不了钱,而投机垃圾股能赚到钱。原因在于大搞资产重组,实实在在出现了一些“乌鸦变凤凰”的案例。正是在这种诱惑下,两市大炒重组股,不管真真假假,只要有重组的可能就大炒特炒。然而,真正能重组成功的案例数量却非常少,比例相当低。但暴炒的结果却给投资者造成一种错误的理念,投资绩优股赚不了钱,投机垃圾股能赚大钱。       正是因为退出机制不到位, 才使常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具有所谓的“壳资源” 价值,于是市场中很多早应摘牌的企业,不但没有被市场淘汰,反而总能屡屡起死回生,成了“庄家的宠儿”。在新规定的退市和恢复上市办法中,可以说宽松得不能再宽松了。       管理层不但给了亏损公司一年的宽限期, 而且同时又规定只要公司重组后盈利,就可以摘掉亏损的帽子,获得重新筹资能力。正是新规定的出台,使奄奄一息的亏损一族大涨,其原因是投资者认为既然获得宽限期,那么必然能重组成功,所以寄希望在“资产重组”上大赌一把,因此忽视了市场风险的存在。这其中的投机成分足可见一斑。这在客观上损害了理性投资者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不再相信所谓的正确的投资理念,客观上也误导了人们对政府政策的理解。       购买垃圾股能赚钱的财富效应,使投资者认识趋同,纷纷转向垃圾股,使股市的系统风险越积越大。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尽快实施退出机制,对大幅亏损股票要坚决摘牌,不搞“起死回生”,真正作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为股票市场朝着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查处不力,加剧了系统风险。      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尽管我们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这对维护二十多年来股票市场的发展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在实际贯彻执行方面还存在不足,执法力度还很不够。主要表现在:现行的法律对于约束上市公司恪守投资承诺软弱无力,使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行为基本上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如大庆联谊利用财务公告误导投资者,至今没有受处罚;深华源公开违反会计准则做假帐,至今没有被立案审查;亿安科技、水仙股东起诉上交所和证监会,操纵股价造成投资者损失,管理层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等等。在此我们不讨论责任的归属问题,而是分析产生这种结果的根源,这就是监管不严,查处不力。这样,无论是上市公司, 还是投资者都无法在一个市场游戏规则健全,能够完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环境中参与交易,其结果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剧了系统风险。       因此, 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问题。企业资金入市助长了股市过度上涨,1993 年证券市场资金准入的制度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市, 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允许券商的增资扩股资金、股票抵押贷款资金和从银行拆借市场获得资金入市,对于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推动股市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应看到,允许企业资金入市,可 以使资金面变得宽松,但如此宽松的一个负面效果在于投资者忽视股市的基本面风险,上市公司增加股票投资的同时也增加了股市泡沫风险,不仅损害了大众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也将自己的业绩风险暴露在股市泡沫风险面前。      在实业投资前景不好、实际税负较重、企业边际利润很小,而证券市场投资一级市场的投资收益率高达200%, 又几乎没有风险,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目前也并不大的情况下,使证券投资对资金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实业投资。允许企业资金入市,为资金名正言顺流入股市打开了方便之门。于是,很多贷款特别是一些大企业的贷款,只在企业内走上一圈,很快就进入市盈率可观的股市。贷款资金用于“炒股” 虽金额并不太大, 但发生额却不小。据测算,股票抵押贴现,券商透支,银行融资,放大了系统风险数倍。一些上市公司收1益的来自战略投资人,一些上市的实业公司甚至转向资本运营公司,从价值创造者变成了价值评估者, 就是这种情况的最好证明。       由于受目前各种市场和市场因素的潜在影响,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在客观上会导致新股发行市盈率过高,使上市公司获得超额认购资金,这又使发行价走高成为必然趋势。再就是更多的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较多的募集资金,在招股说明书中空列项目,在得到资金后,又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更多的上市公司则直接将 钱交给券商炒股票,助长了股市泡沫。三是部分上市公司由于难以处理超过计划的那部分资金,出现募集资金被闲置浪费的现象,违背了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的初衷,也不利于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功能。四是目前股权结构非流通股居多,流通股发行价越高,与非流通股的成本价相差越大,将来 国有股按市场价减持的阻力就越大。五是当市场机制不灵时,市场化就成了无政府化的代名词。其结果是: 发行价高、上市首日开盘价高、上市首日换手率高的三高现象,使上市公司圈钱之风愈演愈烈, 二级市场失血状况越来越严重。造成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系统风险。       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已成为证券市场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证券法规都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国家也不例外。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但相对于迅速发展起来的证券市场而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相对滞后,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这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信息披露的随意性;信息披露的滞后性和不连惯性;信息披露的虚假性、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性。由此造成投资者和投资者之间以及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因掌握信息量的多少、内容的真假、时间上的先后不同对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做出不同的反映和判断。由于对新信息的产生及其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很难预期,买卖双方对证券产品的价值变化的判断就很不确定,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状况十分容易引起价格操纵,导致证券产品价格的严重扭曲,由此造成证券市场上供求双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机。       这一方面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证券市场的风险。 加大了系统风险。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要求上市公司是一个有国家法律保护的、制度严谨的分权——制衡体系,通过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维系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平衡。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企业改制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换个形式罢了。主要表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国有资产所有者严重缺位,和由此产生的代理问题, 作为公司代理人的经理人员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股权结构畸形,难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由于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制度安排难以规范和统一,其结果是,董事会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肩挑,行为不受监督和约束,甚至凌驾于董事会之上,独断专行等等。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上市公司与原有母体之间形分实合,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难分彼此,界限模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其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资产、财务不分彼此, 完全是一笔糊涂帐,这就给了某些别有用心的大股东以可趁之机。如幸福实业 20亿多万元资产被集团私自拿去抵押,三年来公司居然不知情。更奇怪的是绝大多数担保不要说没经过董事会讨论,甚至连董事会也不知道。然而,即使上市公司与集团明明白白地实行了“三分开”,部分上市公司也难逃“摇钱树 ”的下 场。因为在多数公司仍然是“一股独大”。 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情况下,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中小股东玩弄于鼓掌之间也就不足为奇了。       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种种系统性风险,我们不难发现,股票市场最大风险,不是庄家做市炒股票,而是市场交易规则不健全,政策不完善,是管理层重大政策出台时不能确保投资者同一时间获知,导致上市公司与庄家相互勾结进行内幕交易,而监管部门不及时查处违规、涉嫌犯罪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在一个 交易规则不健全的市场参与没有完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游戏, 其系统性风险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当然,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 统风险是在特定时期和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是不可避免的,但我 们不能因此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采取无为而治的态度。 事实上,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是可以控制和化解的。

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分析的论文怎么写啊

6.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问题

是不是股东出的钱加上在二级市场第一次卖出所发行的股票的钱吗?
不是,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为改公司上市发行的总股本乘以发行价。与二级市场交易的价格高低无关。

如果破发了,以公司有影响吗?公司的现金会不会少呢? 
有影响,但不是公司的现金的减少。公司募集的资金已经在一级市场发行时就一笔募集完成。无论其价格是多是公司得到的资金都是发行价乘以发行数量。
破发是指市场现在的交易价格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其影响主意是该公司在投资者中的形象,试想一下,如果一家公司的股价低于发行价,那么就代表该公司的发行价不被投资者接受,认为起发行价过高。那么后续的投资者就会认为该公司是否出了什么问题,要折价交易。 

就是这样,当然其中还有些发行的费用要扣除。股价的高低与公司的运作资金确实没有直接的关系。

7. 如何应对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

  募集资金改变投向已引起监管部门注意
  从近两年来的数据来看,上市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确不够慎重,有数据为证。据统计,1999年,上市公司项目变更率为29.26%;2000年,上市公司项目变更率达到了41.97%;2001年,共有202家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2002年,此数据已达到217家。如果募集资金变更投向是投入到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上,投资者或者可以理解,但有些公司是去搞多元化经营,有些公司甚至搞起委托理财,投资者就说了,钱交给你去委托理财,还不如我直接委托理财,如此种种造成了市场对募集资金的抨击。
  由于上市公司如此频繁地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将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2002年第一季度,监管部门打响了监管上市公司资金使用行为的第一枪,其中烟台万华(相关,
行情)、禾嘉股份(相关,
行情)就撞到了枪口上。
  从目前盘面来看,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募集资金改变投向,即以新项目换旧项目。如果上市公司不是追逐产业热点而是强化核心竞争力,即更换的项目也是围绕着主营业务展开的,那么,此类个股的投资评级并不会因此而发生变化。比如说日前一汽轿车(相关,
行情)公告称,将1997年募集资金节余的4.2亿元投向Mazda6型轿车,这对于提高一汽轿车在中高档型轿车领域的领先地位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所以此类个股仍然可以维持着原先的评级,或者持有,或者买入。但如果是追逐市场产业热点的,那么,投资者就要考虑了。因为在2000年网络热潮中,除了海虹控股(相关,
行情)等极少数上市公司外,大多数上市公司以投资失败而告终,前车可鉴,投资者一遇到此类个股,评级要下降,最好是考虑卖出。
  二是委托理财。对于此项变更,投资者大可不必改变对此类个股的看法。因为从目前盘面来看,委托理财的动力来源于项目变更后没有新的好项目或者本身就没有好项目,但是由于当前对委托资金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当前二级市场见底迹象甚浓,委托理财并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反而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此点而言,委托理财本身不是过错,过错在于再融资行为本身。
  两类企业容易产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由此可见,投资者防范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主要还是在于对源头的把握上。就目前而言,有两类个股是最容易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为的:一是拼合而成的上市公司,也就是部分企业上市的目的就是融资,那么,一旦钱从投资者的口袋里转移到上市公司的帐户里,接下来的事情不是购买关联方的资产,就是随意更改募集资金投向。二是一些虽是成熟型企业但并不具备行业领导者那种购并潜能的上市公司,此类企业融资后,因为产品市场空间、行业成长性等诸多因素的存在,并没有多少的好项目,那么,这也决定了他们圈到钱后容易改变原先承诺的项目,比如说大西洋(相关,
行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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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

8. 再融资混合类产品有哪些?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
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
中国铁路进入跨越式股权融资阶段
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有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二是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
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
三是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 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据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  无论是2001年度以前的轻现金分配现象,还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进行的大比例现金分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的随意性。上市公司并没有制定一个既保证企业正常发展又能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的股利政策,管理层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随意性较强。股利政策制订没能结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广大公众投资者也没能通过股利分配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
五是融资效率低下。  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后效益下降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严重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进行配股及增发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资前后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净利润大大低于上一年净利润,收益率提高的公司仅有8家,约占总调查数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报显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实施配股或增发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发布亏损年报或预亏公告。上市公司融资效率低下,业绩滑波,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逐步减弱。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上市公司本身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影响因素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认为,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顺序首先是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上市公司实际融资顺序则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即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关于啄食顺序原则存在明显的冲突。事实上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方面大多保持比国有企业要低得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但从实际上看,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会主动放弃其利用再次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的机会。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主要原因:
一、融资成本对股权融资偏好的影响
再融资操作
再融成本大大低于债权融资成本,是上市公司热衷于再融资的最主要原因。
二、公司治理结构对融资偏好的影响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通过增量发行改制上市,在治理结构方面仍有国有企业的烙印,具体表现为如下两个特征:(1)股权集中、一股独大。(2)国有股、法人股占绝对优势。由于沪深股市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控制,大股东就可能利用市场的二元结构特点通过股权融资获取自身资产的大幅增值,而忽视甚至牺牲其他流通股东的利益。
三、考核制度对股权融资偏好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管理目标应该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及投资者衡量企业经营业绩,依然习惯以企业的税后利润指标作为主要依据,由于企业的税后利润指标只考核了企业间接融资中的债务成本,未能考核股本融资成本,即使考核,也总是很低。所以,公司总是厌恶债权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
四、盈利预期对股权融资偏好的影响
统计结果表明,从1995~2001年,配股公司配股后的平均资产报酬率低于1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而且有逐年下降趋势。1995年融资公司后两年的资产报酬率平均为7.46%,而且有25%的公司的资产报酬率低于4.65%,有50%的公司的资产报酬率低于7.38%;2000年配股公司后两年的资产报酬率平均为5.74%,而且有25%的公司的资产报酬率低于4.32%,有50%的公司的资产报酬率低于5.74%。如果企业采用债权融资,有近50%配股公司投资的利息前税前利润不足以支付银行贷款利息。进一步统计表明,公司配股后资产报酬率大幅度下降,平均下降幅度为3.19个百分点。
由于绝大部分公司再融资后盈利能力大幅度下滑,其资产报酬率低于银行贷款利率,使得大股东偏好股权融资。
五、其他因素对股权融资偏好的影响  上市公司融资除受融资成本、公司治理结构影响外,还会受成长性、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下降幅度越大,债权融资风险越大,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越多;盈利水平越高,扩张余地越大,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越多;企业规模越大,成长性越差,企业股权融资规模越小;企业自由现金越多,资金越充裕,企业股权融资意愿越弱。
上市公司杠杆比率越高,股权融资意愿越强,说明上市公司有利用股权融资降低杠杆比率,规避财务风险的倾向;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低,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意愿越强,说明大股东越不能有效控制上市公司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中获利时,从股权融资中获利意愿越强烈。
从影响因素综合分析可见,虽然沪深股市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但其决定是否股权融资仍受当前盈利水平、未来盈利预期、财务杠杆比率、企业成长性、自由现金比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见上市公司作为追求一定经济效益的经济活动单位,一般影响企业融资和资本结构的因素还是会影响上市公司融资决策。
如果是大额融资需要中短期解决资金问题也可以考虑国内信用证代开融资,还有疑问可以私信或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