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业保险政策

2024-05-10 18:28

1. 2021年农业保险政策

法律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为世贸组织所允许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绿箱"政策。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农业保险政策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一方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在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内在吸引力的基础上,结合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稳步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
另一方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提高其占农业保险的比重。
二、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在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
三、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
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同时推广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涉农保险,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另外,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防预、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四、加大政策扶持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深度贫困地区,并逐步向保障市场风险倾斜。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予以支持。

2021年农业保险政策

2. 2020年农业保险政策

 一、水稻种植保险等
  1、参保形式
  采取“集中时间送保险下乡”和“农户自愿上门投保”相结合的形式。农户如未在各镇“送保险下乡”集中时间内参保,需自行到保险公司投保,但在发布台风等自然灾害警报的情况下,不予办理。
  2、参保条件
  种植亩数20亩(含)以上自行投保。种植亩数20亩以下种植户为水稻种植散户,以镇(街道)或村为单位作为投保主体,以统保方式参保并提供分户明细清单。
  3、参保时间
  早稻及单季稻集中参保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0日。晚稻参保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20日。
  4、保险期限
  早稻保险终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单季稻及晚稻保险终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二、油菜种植保险
  1、参保形式
  采取种植户自行上门,市共保体一对一解释方式参保。
  2、参保条件
  种植面积达到5亩的种植户,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且生长正常的合格品种均可参保。种植面积未达到5亩的种植户,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保。
  三、葡萄种植保险
  1、参保形式
  采取“集中时间送保险下乡”和“农户自愿上门投保”相结合的形式。
  2、参保条件
  葡萄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且定植三年以上,生长正常。
  四、大棚西瓜种植保险
  1、参保形式
  采取“集中时间送保险下乡”和“农户自愿上门投保”相结合的形式。
  2、参保条件
  大棚西瓜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
  五、大棚蔬菜种植保险
  1、参保形式
  采取“集中时间送保险下乡”和“农户自愿上门投保”相结合的形式。
  2、参保条件
  大棚蔬菜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
  六、设施农业大棚保险
  1、参保形式
  采取“集中时间送保险下乡”和“农户自愿上门投保”相结合的形式。
  2、参保条件
  设施农业大棚占地面积在5亩(含)以上并且符合建造技术要求。
  七、能繁母猪养殖保险
  1、参保形式
  “农户自愿上门投保”的形式。
  2、参保条件
  能繁母猪品种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含),畜龄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养殖户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及参保母猪的耳标号码清单到市共保体参保或联系防疫畜牧员。

3. 农村新农保2021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而制定出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的一种新型保险。在我国,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农村新农保2021政策

4. 农村新农保2021政策

一、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参保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二、农村户口养老保险制度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5、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5. 农村新农保2021政策

年满六十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六十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用缴纳,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等。

农村新农保2021政策

6. 农村新农保2021政策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7. 新农合养老保险2021年新政策

新农合有养老保险的保障,新农合包括医疗、养老等项目,是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展资料】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养老保险的区别1、缴费不复同。社会养老保险:最制少要交15年,这样到退休年龄后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养老金,每年的交费是以上年度当地的社平工资为基数,交20%。新农合养老保险:是个人缴费,国家补贴,交的费用年限由自己选择。2、筹资结构是不同。社会养老保险:主要筹资方是用人单位,虽然个人也缴费,但用人单位缴的是主要部分。新农合养老保险: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给了现在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同时对中青年的缴费也予以补助。3、  参保条件不同。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养老保险: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参加新农保。农村养老保险能转成单位保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将两者接续即可。《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合养老保险2021年新政策

8. 今年农业保险出台什么新政策?

  (一)试点品种。选择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和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品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2010年试点品种为: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大豆、能繁母猪、奶牛。同时,鼓励各地根据我市农业产业政策、当地农业生产特色以及本地财力状况,自主选择上述品种以外的其他种养品种开展保险试点。

  (二)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三)保险金额和费率。补贴险种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其中:种植业保险金额按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等直接物化成本确定;养殖业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试点地区自行提高保险金额水平而增加的补贴,由当地自行负担。

  试点期间各品种保险费率,一律按省定标准执行。新增自主试点品种也需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

  (四)保险模式。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保险经办机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试点地区。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六)经办机构。人保财险巢湖市分公司、国元农险巢湖中心支公司为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

  (七)保险资金管理。根据《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8〕457号),对种植业保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及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种植业保险经营费用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建立种植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及时足额上划巨灾调剂资金;积极运用再保险等手段,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的监督检查,保险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八)保险赔付责任。发生灾害赔付时,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保险金额,及时足额赔付。发生超赔时,以市为单位核算,由市与保险经办机构确定赔付责任。如市发生整体绝收,专题报省政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