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2024-05-06 00:03

1.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下列情况下终止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表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纪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2. 上市公司的终止上市有哪些情形?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
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一、公司上市后原始股什么时候可以卖
公司上市后原始股在一年后可以卖。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原始股在公司上市一年后可以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上市公司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具备上市的实力;
3、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要合法和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4、要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私企上市需要的条件
私企上市需要的条件如下: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在10%以上;4、公司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5、公司在完成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后,才能审批并上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第一百五十七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上市公司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3.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限期内不能消除的;2、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虚假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经核实后果严重的;3、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4、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限期内未消除;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公司上市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其公司性质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亦不可以;2、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3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3、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现象;4、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5、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4.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法定情形之一,被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中属于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或者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而对于出现其他暂停上市的情形,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不能消除这些情形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有权决定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此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或者因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该上市公司必须进行解散和清算,在这种情况下,该上市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其股票不可能再上市交易,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对于依法作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依其职责办理相应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限期内不能消除的;2、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虚假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经核实后果严重的;3、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4、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限期内未消除;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公司上市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其公司性质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亦不可以;2、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3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3、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现象;4、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5、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6.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下列情况下终止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表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纪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有哪些1、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限期内不能消除的;(2)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虚假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经核实后果严重的;(3)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4)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限期内未消除;(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上市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其公司性质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亦不可以;2、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3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3、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现象;4、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5、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要求。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8.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是什么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