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所指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需要满足哪些

2024-04-27 14:11

1.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需要满足哪些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24号)(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以下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2.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3.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当在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登记3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应当在申请前1年年度检查合格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登记1年以下的基金会具备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条件;
  4.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含70%),同时需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含50%)。
  所称年度检查合格是指民政部门对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进行年度检查,作出年度检查合格的结论;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是指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主导的社会组织评估中被评为3A、4A、5A级别,且评估结果在有效期内。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需要满足哪些

2.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社会团体指什么

1、企业所得税中的公益性团体,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2、其条件包括: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4)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怎样的
1、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所得税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在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缴纳。所谓“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

3.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仅指企业不包括社会团体,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仅指企业不包括社会团体,对吗

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公益性捐赠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5. 公益性社会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2.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 
3.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 
4.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5.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者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 
6.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和当年总支出的50%。

公益性社会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6. 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税前扣除资格应当如何确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规定:“一、为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社会组织负担,合理调整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对社会组织报送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环节予以取消,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六条、第七条停止执行,改由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  二、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在民政部登记设立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在登记注册环节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其公益性进行联合确认,对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条件的社会组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二)对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且已经运行的社会组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结合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情况和年度检查、评估等情况,对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条件的社会组织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三)在省级和省级以下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由省级相关部门参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执行。”  

7. 民政部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也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民政部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也要交企业所得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民政部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也要交企业所得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