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基金怎么报销,要求什么资料

2024-05-08 06:17

1. 生育基金怎么报销,要求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基金怎么报销,要求什么资料

2. 生育基金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金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生育险报销所需哪些材料

生育金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4. 报销生育金要什么材料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
3、生育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4、《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两份);
5、XX市统一收款收据。
流程: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XX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5. 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以下材料:
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职工的生育医疗证申领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3、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4、收款收据。
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6. 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产前检查报销材料: 检查发票原件; 发票费用清单(B超单、化验单、药费清单,其中B超单如需保存请提供复印件); 发票和清单自行对应分开。 (2)住院保胎报销材料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即参加生育险同时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 疾病诊断证明书; 出院小结; 医疗证(或社保卡)复印件2份; 身份证复印件2份; 单位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银行卡、存折账号复印件1份(建议首选农业银行)。 (3)住院分娩报销材料住院费用发票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总清单;结婚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准生证复印件2份;出生证复印件2份;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单位银行账号(写清楚开户行,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生育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申报材料包括(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5)《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6)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7)收款收据。

            另外由于地域不同,可能材料或报销过程会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和单位的人事部门。

生育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8. 生育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生育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