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4-04-30 03:22

1. 贷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行为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担保合同能不能独立于主合同
担保合同不能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民法典中担保合同有哪些呢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贷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 那么贷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如果贷款合同不成立,则担保合同就不具备效力。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贷款合同就是指主合同,所以贷款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就是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的,担保合同自然也不成立。
一、如何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1、目的不同:定金有担保限制,但是预付款只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付款义务;
2、性质不同: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3、发生的基础不同:定金的依据是定金合同;预付款的基础是主合同;
4、后果不同:不交定金则定金合同不成立,不交预付款构成合同违约;
5、规则不同: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则无此规则。
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是否就也无效
主合同无效,除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从合同也无效。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主合同消灭的,从合同随之消灭。
三、贷款没公务员签字可以吗?
贷款担保人必须要签字的,如果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贷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

企业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的后果是: 1、当事人因该担保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对 担保合同无效 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贷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有什么

4. 贷款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 担保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从你描述情况来看,这人是被诈骗了,但情况又对他很不利。
从法律精神来说,这人担保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这合同是无效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贷款公司一般不会采用“三人同时担保才能生效”的保证方式的,所以三人是分开签保证,所以就不是一份!贷款公司的法律材料是很充分的,要不贷款公司不会起诉的。
同时这人拿不出“三人同时担保才能生效”的材料,也没有提供“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材料,这对他极不利的。
我建议这人应诉策略:以贷款公司与借款人串通诈骗为攻破。材料可以从:原法院定性诈骗的材料;找贷款公司缺陷:经营贷款是否获得国家部门的许可?发贷合法吗?是高利贷吗?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漏洞等等。同时也可以通过国家机关一些部门介入,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担保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6.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了,那么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担保合同将随主合同无效而失效。但是如果明确约定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的,在主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应按照有效担保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担保责任。
一、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无效会影响担保合同效力吗
一般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就无效,但也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无论何种条件均有效,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借款行为发生了,则担保人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则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实践中常见的担保合同无效情形主要有以下7种: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其财产为国家所有。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反担保合同无效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反担保合同亦可因为自身违反《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 无效的借款合同中的‘担保合同’有效吗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一般来讲,借款合同作为主合同如果无效,担保合同也应无效。但也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无论何种条件均有效,这样的情况只要借款行为发生了,则担保人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则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展期需要重新办抵押吗
贷款展期需要重新办理抵押,因为主合同变更了,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必须变更。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哪些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为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效的借款合同中的‘担保合同’有效吗

8. 贷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贷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也不成立,也就不具备效力。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贷款合同就是指主合同,所以贷款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就是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的,担保合同自然也不成立。
一、订和订在合同有什么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二、实践合同有哪些?
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从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消价格的担保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保管的合同。借款合同应为实际合同。只有在实际借款后,贷款人才能与借款人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后生效。贷款人可以在借款前撤销借款,借款人可以在借款中停止借款。
三、买楼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