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成为期货居间人,怎么做的?

2024-05-09 14:16

1. 我想成为期货居间人,怎么做的?

自然人居间人的执业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居间人从事居间业务或其他有关期货业务,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严格按照资格允许的范围开展业务。
2、居间人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客户或期货公司合法权益以及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具有代理交易资格的居间人应遵守谨慎、勤勉、为客户利益、平等对待所有客户等原则。
3、禁止进行虚假宣传、获利保证、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侵害客户权益的欺诈行为。禁止代理客户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禁止向客户提供融资。
4、居间人领取佣金,应通过居间协议或期货经纪合同等途径让客户知晓。
6、居间人与期货公司必须签订居间协议。禁止居间人同时与两家及两家以上期货公司建立居间关系。
7、禁止不正当竞争。

扩展资料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期货居间人

我想成为期货居间人,怎么做的?

2. 期货居间人是什么

期货居间人是接受客户或者期货公司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中介服务的公民或法人,明确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003年7月份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指出:“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中介服务的,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这是法律上期货居间人的基本内涵。
一、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代理人与居间人的区别在于:代理人以代理权为基础代理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要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而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居间人也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简言之,居间人不得代委托人为法律行为,而代理人则代被代理人为法律行为。另外,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代理则还包含有无偿代理。
二、居间合同民法典上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3. 我想成为期货居间人,怎么做的?

自然人居间人的执业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居间人从事居间业务或其他有关期货业务,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严格按照资格允许的范围开展业务。
2、居间人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客户或期货公司合法权益以及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具有代理交易资格的居间人应遵守谨慎、勤勉、为客户利益、平等对待所有客户等原则。
3、禁止进行虚假宣传、获利保证、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侵害客户权益的欺诈行为。禁止代理客户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禁止向客户提供融资。
4、居间人领取佣金,应通过居间协议或期货经纪合同等途径让客户知晓。
6、居间人与期货公司必须签订居间协议。禁止居间人同时与两家及两家以上期货公司建立居间关系。
7、禁止不正当竞争。

扩展资料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期货居间人

我想成为期货居间人,怎么做的?

4. 请问怎么做期货居间人?

1、首先是要有一定的金融业人脉
2、一要坚持,二要广开思路
3、返佣高是一方面,当然也不能只看返佣
经验步骤:
1首先是要有一定的金融业人脉,例如证券人脉、银行人脉、投资公司人脉、期货行业人脉、理财公司人脉、保险公司人脉等等,人脉对于期货居间人是特别重要的,有多大金融人脉就会有多大的收获,于此同时要多学习开发客户业务知识,期货专业知识,指导客户专业知识,服务客户专业知识。
2一要坚持,二要广开思路,然后多种尝试,寻找行之有效的方法;用周边所有资源,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也要够专业,可以以简单的言语和专业的知识来回答客户咨询问题。
3返佣高是一方面,当然也不能只看返佣,还是要综合比较一下,公司能给居间提供好的平台和服务也很重要。1、首先必须签正式居间协议,从法律方面保障居间人的利益。2、最好选择能提供先进的快速的多样化的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期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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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与证券经纪人的交流之道?

怎样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
  尽管证券经纪人目前的执业范围有限,却是许多投资者在投资股市时不可缺少的“伙伴”。投资者在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了解证券经纪人的背景。证券经纪人和医生一样,都是一种执业资格,必须要通过法定考试,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获得。而目前虽然许多证券公司营销人员都有着诸如“高级客户经理”、“投资经理”等各式头衔,但并不代表其必定具有证券经纪人资格,也难以衡量和保证其服务质量。
  因此,投资者在接受经纪人服务之前最好主动查询其是否具有执业资格——不仅要求对方出具执业证书,还有权向证券公司查证,或直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网站上进行验证。而随着新规则的实施,监管部门与证券公司还将逐步建立证券经纪人诚信档案,投资者通过查询这些记录,将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第二,要掌握投资的自主权,谨记理性投资、依法投资。目前,我国证券经纪人的流动性非常大,许多证券公司都将证券经纪人的收入与客户的交易量挂钩,按比例获取佣金。这种佣金制虽然激励效果很强,但也可能造成经纪人为多赚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投资或频繁交易,最终导致投资者亏损。由于以上做法已经被现行的规则禁止,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证券公司有意放纵或存在疏忽,否则投资者在利益受损后将很难向证券公司求偿,仅靠证券经纪人自身的赔偿则很可能无法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因此,投资者在接受证券经纪人传递的投资信息时应学会判断和分析,综合权衡自己的风险承受水平与投资技能,不要盲目相信所谓“投资高手”的建议或小道传来的“内部消息”;同时要警惕那种“投资保本、收益共享”的承诺,切勿将账户全权委托给证券经纪人去打理,更不能参与非法的证券投资活动。

与证券经纪人的交流之道?

6. 与证券经纪人打交道应注意什么_?

	  在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时,您如何保障自身的利益?

	  创业板的设立,不单会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也将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分享创业企业的成长收益。然而,创业板同时又是投资风险相对较高的市场,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与投资能力均有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证券经纪人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证券经纪人是帮助投资者了解、掌握证券投资方法与获得投资信息的重要力量,并且有义务对客户的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引导客户进行与自身状况相适应的投资。4月13日我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生效,为配合其实施,证券业协会也相继公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等三项自律规则。这些规则的颁布不仅标志着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也为加强创业板的投资者服务提供了契机。投资者通过了解这些规则,可以学会如何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同时也有助于对创业板进行全面了解和理性投资。

	  证券经纪人是做什么的

	  各国证券市场上一般都活跃着证券经纪人的身影,然而业务职能却不尽相同。证券经纪人的最基本职能是为证券公司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投资信息。但有些国家的证券经纪人还可根据客户的指令买卖股票,或者为客户提供具体的投资建议,甚至直接为客户管理账户,美国就是如此。

	  而在我国,证券经纪人的身份非常明确,是指受证券公司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除了帮助证券公司招揽客户、推介金融产品之外,还可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知识、规则与业务流程,并传递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不仅如此,证券经纪人还应当“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提示客户不要超越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从事证券投资活动”,这点在创业板行将推出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做什么

	  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我国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要窄的多。依照我国《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严禁从事以下行为:(1)代替客户管理账户。包括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进行证券买卖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4)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5)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其他便利;(6)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交易设施;等等。

	  简言之,在我国,证券经纪人不得介入客户具体的证券交易,更不得超越证券公司的授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投资服务。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证券经纪人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成熟的专业经纪人群体尚有待建立,许多投资者也缺乏完备的证券投资知识与经验。为减少投资者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有必要在现阶段对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进行一定的限制。

	  怎样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

	  尽管证券经纪人目前的执业范围有限,却是许多投资者在投资股市时不可缺少的“伙伴”。投资者在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了解证券经纪人的背景。证券经纪人和医生一样,都是一种执业资格,必须要通过法定考试,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获得。而目前虽然许多证券公司营销人员都有着诸如“高级客户经理”、“投资经理”等各式头衔,但并不代表其必定具有证券经纪人资格,也难以衡量和保证其服务质量。

	  因此,投资者在接受经纪人服务之前最好主动查询其是否具有执业资格——不仅可要求对方出具执业证书,还有权向证券公司查证,或直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网站上进行验证。而随着新规则的实施,监管部门与证券公司还将逐步建立证券经纪人诚信档案,投资者通过查询这些记录,将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第二,要掌握投资的自主权,谨记理性投资、依法投资。目前,我国证券经纪人的流动性非常大,许多证券公司都将证券经纪人的收入与客户的交易量挂钩,按比例获取佣金。这种佣金制虽然激励效果很强,但也可能造成经纪人为多赚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投资或频繁交易,最终往往导致投资者亏损。由于以上做法已经被现行的规则禁止,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证券公司有意放纵或存在疏忽,否则投资者在利益受损后将很难向证券公司求偿,仅靠证券经纪人自身的赔偿则很可能无法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因此,投资者在接受证券经纪人传递的投资信息时应学会判断和分析,综合权衡自己的风险承受水平与投资技能,不要盲目相信所谓“投资高手”的建议或小道传来的“内部消息”;同时要警惕那种“投资保本、收益共享”的承诺,切勿将账户全权委托给证券经纪人去打理;更不能参与非法的证券投资活动,否则亏损一旦出现,很难得到赔偿。

7. 我想成为期货居间人,怎么做的

自然人居间人的执业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居间人从事居间业务或其他有关期货业务,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严格按照资格允许的范围开展业务。
2、居间人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客户或期货公司合法权益以及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具有代理交易资格的居间人应遵守谨慎、勤勉、为客户利益、平等对待所有客户等原则。
3、禁止进行虚假宣传、获利保证、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侵害客户权益的欺诈行为。禁止代理客户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禁止向客户提供融资。
4、居间人领取佣金,应通过居间协议或期货经纪合同等途径让客户知晓。
6、居间人与期货公司必须签订居间协议。禁止居间人同时与两家及两家以上期货公司建立居间关系。
7、禁止不正当竞争。

扩展资料:
居间人不隶属于任何机构,应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居间业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并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等行为产生一切法律后果。
一、违约责任。自然人居间人违反其与期货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应当向期货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公司由于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害。
二、侵权责任。当自然人居间人从事以下违规行为时,应承担侵权责任:
1、客户由于自然人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做出虚假陈述而形成错误判断,并基于该错误判断从事开户或交易等行为并遭受损失的,自然人居间人应应承担赔偿责任。
2、自然人居间人从事除单纯居间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代理等),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超越资格限定业务范围执业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具有代理交易资格的居间人,在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时,违反诚信、谨慎、勤奋、为客户利益等原则,而给客户利益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居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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