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股票在时间15:00:29,还有成交的?而且还是大单买入? 已经连续好几天了。谁能解释一下?

2024-05-16 11:28

1. 为什么股票在时间15:00:29,还有成交的?而且还是大单买入? 已经连续好几天了。谁能解释一下?

股票在时间15:00:29还有大单买入是深市的股票,深交所的股票是提前三分钟停止交易,然后进入集合交易,你所看到的是最后三分钟的集合竞价,最后显示一个大单成交,其实是这3分钟的成交和,至于时间,15点00分29秒是时间误差导致,各地时间有误差,理论上最后一笔是15点整截止。在深市。最后几分钟也是集合竞价。也就是最后几分钟所有的交易,以同一个价格成交。自然就会显示为既有大单买,又有大单卖。同时对于很多量化交易的策略都设定特定时间交易,所以尾盘交易量放大,也很正常。拓展资料1.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2.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3.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4.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5.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

为什么股票在时间15:00:29,还有成交的?而且还是大单买入? 已经连续好几天了。谁能解释一下?

2. A股交易规则有哪些?

涉及的政策较多,您可通过交易所的公告查询。

3. 股票分时成交明细中有十六万股是一笔成交的,那应该算是一个人买还是一个人卖呢

一笔成交是指一个人买,卖家人数无限定。

股票分时成交明细中有十六万股是一笔成交的,那应该算是一个人买还是一个人卖呢

4. 股票竞价时间交易规则

一。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二。 竞价规则: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目前,沪、深两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余交易时间均为连续竞价时间。在集合竞价期间内,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只储存而不撮合,当申报竞价时间一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价中作无效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⒈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⒉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⒊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5. 股票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 
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例:行情 
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 
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 
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 
特别处理。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 
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债券当天允许“T+0” 
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 
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 
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 
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 
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投资者可在申购 
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 
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 
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 
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 
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 
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 
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 
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 
1、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 
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 
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 
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 
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 
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 
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 
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 
相同,配股款从资金账户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买入配股代码08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二位数字改成“8”); 
(B)沪市配股操作方式:卖出配股代码70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一位数字改成“7”)。 
配股认购委托下单后一定要查询是否成交及资金是否扣除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须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动划入证券账户。 
3、除权除息 
股权登记日是确定投资者享有某种股票分红派息及配股权利的日期。 
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购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但投资者 
在股权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 第二天抛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在沪市行情显示中,某股票在除权当天在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除权;“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权除息

股票交易规则

6. 股票成交的详细规则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有三:
1.价格优先原则、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1、价格优先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7. 股市中沪市和深市的集合竞价时间是几点几分?

沪市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深圳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每个交易日9:15--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你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电脑的时间不够精确,没有调整好。

扩展资料: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开盘之前,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在集合竞价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下单,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计算出最大成交量的价格,这个价格就被是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主要产生了开盘价,接着股市要进行连续买卖阶段,因此有了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买卖指令继续有效,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等待合适的价位成交。
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股市中沪市和深市的集合竞价时间是几点几分?

8. A股为什么有些股票后面有成交笔数,有些股票没有成交笔数

没有成交笔数,也就是交易清淡,没有换手率,有交易在超级盘口,绝对会有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