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免费的法律援助在哪里

2024-05-02 19:35

1. 上海免费的法律援助在哪里

法律分析:上海市司法局有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免费的。
法律援助:12348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上海免费的法律援助在哪里

2. 上海免费的法律援助在哪里?

法律分析:
上海市司法局有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免费的。
法律援助:12348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 上海浦东免费法律援助地址

法律分析: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司法部命名的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窗口,由浦东新区司法局组织,于1995年8月25日成立,系全国首家法律援助中心(港、澳、台除外)。法律援助中心在新区市民中心内,合欢路2号。周边的公交线路有:815、640、983、987、794、隧道四线。另外,乘坐地铁二号线在上海科技馆站下车也能到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上海浦东免费法律援助地址

4.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条件

律师解析      法律援助免费的条件如下: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包括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5. 上海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可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上海法律援助

6. 法律援助上海

法律分析:首先,登陆12348上海法网,进入上海法网的主页;然后,在主页中部找到法律援助图标,点击链接进入法律援助界面;在法律援助界面,介绍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各种细则,可以自己对照一下,看自己的条件是否符合;然后将需要下载的表格下载打印,进行填写;最后,完成线上申请后,到法律援助中心提交表格,完成确认,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7.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

  以下为上海各法律援助中心的信息: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他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

8.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在哪里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小木桥路268弄1号5楼
电话: 64221522
邮编: 200032 
 
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浦东大道141号2号楼111室 

电话: 58796080

邮编: 200120 

 

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 四平路421弄20号 

电话: 65074142 

邮编: 200081 

 

卢湾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瑞金二路410弄7号-8号 

电话: 64450665 

邮编: 200020 

 

闸北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大宁路610弄15号 

电话: 56774044 

邮编: 200072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 扬州路583号 

电话: 65895194 

邮编: 200082 

 

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 陆家浜路1100号B 

电话: 63761789 

邮编: 200003

 

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虹桥路591弄8号101室(近番禺路口) 

电话: 64472834 

邮编: 200233

 

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 延平路123弄15号106号 

电话:  62720643 

邮编: 200040 

 

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友谊支路300弄 

电话: 36070223

邮编: 201900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人民北路181号 

电话:  67721363 

邮编: 201600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昭化路518弄3号 

电话: 62527835 

邮编:  200042

 

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大渡河路1717号 

电话: 62659499

邮编: 200063 

 

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青浦镇一线街76号 

电话:  59735110

邮编: 201700

 

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象州路129号 

电话: 57943149 

邮编: 200540 

 

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博乐南路70 — 3号 

电话: 69985448 

邮编: 201800 

 

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莘松路303号 

电话: 54955148  

邮编: 201100

 

南汇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惠南镇人民西路88号 

邮编: 201300 

电话: 58010606 

 

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南桥镇南奉公路1705号 

电话: 37110205  

邮编: 201400

 

崇明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人民路8号公律科 

电话: 59610253 

邮编:  20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