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为开是个什么公司

2024-05-04 03:03

1. 四川金时为开是个什么公司

您好亲四川金时为开是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摘要】
四川金时为开是个什么公司【提问】
您好亲四川金时为开是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回答】

四川金时为开是个什么公司

2. 传销是非法集资吗?

传销不是非法集资。传销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非法集资”分类包括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扩展资料: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传销培训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 :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
中国式传销是建立在精神控制的基础上,即让你通过他们的传销培训洗脑后自发的去组织进行传销;另外一些会控制你的人身自由,没收所有物品,并且通过暴力使你认可这些谎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集资

3.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是不是骗人的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骗人的。
郑州一公司专门招聘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进行“话术”培训,推广投资App实施诈骗。近日,数名大学生涉嫌诈骗被捕。
一个打着“高薪”旗号专门招聘大学生的网络科技公司,竟然是诈骗公司。近日,郑州警方查处一家专门招聘刚毕业大学生的公司,数名大学生涉嫌诈骗被捕。
“美女”推广投资App后“消失”男子被骗近万元。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接到李先生报警,称其在网上被一“美女”推广注册“聚金沅”App充值购买产品亏本近万元,之后“美女”玩起了“消失”,微信也被拉黑,李先生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接到这起诈骗类警情后,嵩山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二中队随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通过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发现这名“美女”在大学路升龙国际B区5号楼801室的郑州晟宏有限公司上班,而“美女”其实是一名小伙。
随即,嵩山路分局调动20余名警力,对该公司进行搜查,现场带回嫌疑人员47名。经过对公司“老板”李某涛讯问,其供述了2018年7月起和张某芸合办郑州晟宏有限公司,借招聘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推广“聚金沅”App赚钱为幌子进行诈骗的事实。



“美女”大多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被“高薪”吸引误入歧途:
为了吸引和留住到公司应聘的大学生,该公司设立了经理、前台、组长、业务员等多个岗位,为每人至少配发一部华为或小米手机方便“工作”,还承诺员工根据业绩可以得到高额提成甚至晋升职务。
之后公司统一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话术”培训,并让男女员工统一使用名为“刘静”的女性头像微信,再通过添加男性好友推广二维码,以假盈利图等为诱饵,诱使客户注册该公司的“聚金沅”App。
注册完成后,这些业务员会让客户充值购买该软件的4种产品,即美元/加元、美元/欧元、南美宝石、中东宝石的走势,欺骗客户充值后,根据4种产品在平台的不同秒数进行收益。而事实上,“聚金沅”平台是虚拟的,盈利图是造假的,后台是可控制的,所谓的小投资大收益,完全是个骗局。
通过这些标准化、模式化流程的“洗脑”,这些刚刚迈出象牙塔的大学生在明知是骗局的情况下,为了拿到“高薪”甘愿去配合公司进行诈骗活动。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涉嫌诈骗的李某涛、张某芸等2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是不是骗人的

4. 四川网络科技公司是垃圾/是骗子吗?

四川易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才是垃圾骗子公司,把我入驻天猫的定金给吃了,找收定金的人叫我找老总要,找易猫公司经理说老板天天没过来上班,拖了半个月也没见老板给我一个电话,叫经理把老板的电话给我也不肯给,我大不了不要了,真的是骗子公司,大家买卖天猫千万不要找易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管是哪个省的易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都是他们的公司,就是一个小公司,皮包公司,骗子公司,我说的都是事实 如有半点诋毁他们公司我不得好死

5. 怎样能分辨非法集资和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目前出现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 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就是一种新型骗局。[1]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非法集资假借国家、区域或行业、金融发展政策,虚构 “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投资前景,以高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许诺高收益的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传销1、编造或者歪曲的国家或区域发展政策,比如“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阳光工程”等;
2、打着“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的幌子,比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游戏”“点击广告获利”“慈善事业”“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等;
3、声称高收益,包括: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等。

怎样能分辨非法集资和传销

6. 非法集资,是传销吗》


7. 非法集资和传销的区别?

量刑上非法集资罪的最高刑期比诈骗罪高,但具体犯罪中究竟哪一个罪判刑更重,还要看金额大小和具体犯罪情节才能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和传销的区别?

8. 那这个公司属于非法集资吗?

一、非法集资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当前非法集资活动种类:
1.是违法违规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2.是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是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是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是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是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