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意味着什么

2024-05-19 10:54

1. 上市公司退市意味着什么

上市公司退市意味着上市公司未符合相关财务标准要求,退出二级市场,成为非上市公司。 公司退市指的是公司从交易所里面退出,不再是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主动退市跟强制性退市,不管是哪一种退市,公司一旦退市意味着其发行的股票也就作废了,对于投资者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钱。公司会对投资者进行补偿,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必然涉及到对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进行补偿的问题,具体补偿方案会进行公布的,如果公司已发行H股股票,可以与投资者沟通用H股股票代替,或用现金补偿。若是公司退市之后不再上市,那么会对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进行全部赎回。

上市公司退市意味着什么

2. 什么是“上市公司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的退市标准是连续3年亏损就要暂停上市(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如果之后6个月内仍继续亏损就要面临退市处理。
退市的另一种情况发生在公司实施私有化时,在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回购全部流通股后即可宣布公司由公众上市公司重新变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对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实施私有化后这些子公司就将一一退市。

扩展资料: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退市制度

暂停上市
中国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规定,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设定了一些最终可能会导致摘牌的几个层次
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亦即ST制度,被标注的股票,称为“ST股票”
对ST公司,如果再出现问题,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公司法》中关于连续3年亏损限制的,则进行PT处理。PT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动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交易所在采取PT交易制度时又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3年内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够扭亏为盈,则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恢复上市。在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中,暂停上市有四种情形: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出现第四种情形的,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三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止上市作出决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所作的暂停上市决定,在指定报刊刊登《暂停股票上市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续交易。
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然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为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条出路,尽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终止上市
中国《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
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1)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2)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的决定
(3)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内容
(4)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不过,目前中国沪深两市还没有出现公司摘牌的先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3. 上市公司退市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退市是什么意思
                         从建立至今,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A股退市制度历经数次改革。1993年,《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由此建立。
    
           2006年,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具体情形,强制退市和自主退市并存的退市制度初步形成。2015年10月,中国证监会启动了新一轮的退市制度改革,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交易所同步修订了相关配套规则,形成了涵盖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存续类四种情形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标准。
         考察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执行情况,现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规定某些情形下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某股票终止上市,具体情形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上市公司净资产连续为负;等等。而从2001年首批公司退市至2014年底,累计有85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强制退市48家,主动退市37家。概括这些上市公司退市执行的特点,主要为:从年份来看,2004~2007年上市公司退市呈井喷状态。从退市原因来看,强制退市中连续亏损的占绝对主导。从控股情况来看,国有控股企业强制退市总量及比例明显低于非国有控股企业。从所属辖区分,退市规模同辖区经济发展水平无显著相关关系。对此,分析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执行效果,总体来说,上市公司退市家数有所增加,退市类型进一步丰富。从退市类型来看,以连续亏损为主要退市因素,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执行中达到退市标准的应退尽退。同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的推出,尤其是*ST博元的退市,有效震慑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但与美国等国家“大进大出”式的退市形态相比,A股上市公司退市家数偏少;同时,部分空壳公司、僵尸公司未退市,引发二级市场炒作。
         面对上述情形,分析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执行障碍的原因可知,上市公司“壳价值”较高是退市难的根本原因,有两方面因素导致上市公司“壳价值”较高。一是直接融资的渠道相对较窄,上市公司资源较为稀缺。二是上市公司享有较多发展红利。上市公司透明度较高,治理运作相对规范,在直接融资、信贷融资、并购重组等多方面都享有更多的`机会。在上市公司“壳价值”较高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股东、重组方、债权人等多方面都不愿意看到上市公司退市。另外,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配套制度尚不完善,退市维稳压力突出。一是对于退市公司中大股东、董事、高管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机制还不成熟。二是司法救济渠道缺失,中小股民通过民事诉讼实现权利救济的难度很大,表现为:上市公司造假较专业隐蔽,而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获取证据的难度很大;没有集团诉讼,缺少代表中小投资者的诉讼主体;等等。因此,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第一,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壳价值”回归,是实现退市常态化的根本途径,必须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使企业拥有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第二,强化退市配套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一是加大对退市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的责任追究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权益救济保障。第三,进一步加强对ST公司的监管,严厉打击内幕交易。一方面,严格按照现行退市制度实施退市;另一方面,加强对ST公司的日常监管。第四,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退市标准,建议结合财务指标设计完善退市标准,以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作为退市的决定因素。第五,简化上市公司退市流程。在退市投资者保护体系相对完善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借鉴成熟市场做法,缩短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的时间和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等,对于不能满足持续上市标准的上市公司,给予一定宽限期,宽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直接进入退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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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退市是什么意思

4. 什么是上市公司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是:1、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2、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法律依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十五条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法定披露期限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但未在披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提出申请后证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证券交易所应在披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5. 上市公司如何退市


上市公司如何退市

6. 公司退市意味着什么

公司退市意味着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够在证券交易所继续交易了,因此该公司则不再是上市公司了。 退市的类型可以分为主动型与被动型两种,退市对公司来说是一个不好的消息,会影响到公司的商业声誉,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但是退市并不代表该公司破产倒闭了,只是由于该公司已经达到了退出市场的标准,需要退出市场。公司退市意味着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够在证券交易所继续交易了,因此该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了。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以下两种:1)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2)被动性退市:是指上市公司连续3年经营不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等原因。图纸资料:1.破产: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有可能被交易所除名,但有关破产的规则比较主观。例如,纽约-泛欧交易所的官员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将寻求破产保护的公司摘牌。以摄影公司柯达为例,该公司于20世纪初开始在纽约-泛欧交易所上市,2012年的破产申请促使交易所官员将该股从纽约证券交易所所称的 “大

7. 什么样的上市公司能够退市?

依据最新的退市政策,连续亏损2年就会戴*,即戴上*ST,如果连续亏损三年,自年报后该股票就将暂停上市,如果上市公司无重组,业绩又不能扭亏,也许就有可能退市,然后进入三板市场交易。就成为现在的400打头的股票。
    部分ST股票,没有戴*,是遭受过2年亏损戴上的*ST后,第3年赢利,报有关部门批准,摘去*变成ST股票。
    请楼主自己去研究,这样更好。如600080,多次连续2年亏损,第三年赢利,避免了暂停上市,一直是*ST,去年年报扭亏,摘去*,变成ST。
    一年亏损戴ST更是错误的说法,如601919,2009年年报亏损,它戴过ST吗?
    没有搞懂ST的朋友不要乱回答,以免人家的股票退市了都不知道。想炒ST的话,楼主要自己去看。 对照ST公司年报、暂停上市股、退市股自己研究。 这个东西毕竟风险大,特别是对搞不懂的朋友来说。

什么样的上市公司能够退市?

8. 上市公司如何退市

退市通道和途径选择
近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表示,要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分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分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一般包括:场外交易市场、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主要解决的是,创业过程中处于初创阶段后期和幼稚阶段初期的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创业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二板市场主要解决的是创业过程中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创业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主板市场主要解决成熟高新技术产业的后续融资问题以及已上市公司介入高新技术产业的途径。
从上升阶梯来看,经过场外交易市场“培育”一段时间后,在有关条件满足二板市场上市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申请转入二板市场;同样,经过二板市场“培育”一段时间后,在有关条件符合主板市场上市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申请转入主板市场。从下降阶梯来看,已进入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下滑,造成上市条件不再满足主板市场要求时,可退入到二板市场;同样,二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下降,使得上市条件不能满足二板市场的规定时,也可退入到场外交易市场。层次分明的市场具有各自相应不同的功能。根据不同层次市场的上市条件和市场规则的区别,促使上市公司“能升能降”、“能上能下”,充分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为上市公司退市提供了必要的通道和出口
笔者认为,根据不同的公司退市途径,可以考虑设计出相应的退市出口;若主板市场或二板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的公司发生破产、解散、关闭的,应该直接退出证券市场;若主板市场的公司起用下市制度,则应退出至二板市场;若二板市场的公司起用下市制度,则应退出至场外交易市场;若主板市场或二板市场的公司实行转换下市、股权置换下市或购并下市的,则应退出至场外交易市场。这里,二板市场扮演着“中转站”或“缓冲带”的角色,发挥着缓解市场压力的作用;场外交易市场则可以作为“购并板”或“重组板”,发挥着整顿和拯救绩差公司的作用。
退市标准的确立
可以考虑建立以下一些指标体系作为上市公司下市的主要标准: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经营能力、资产规模、股利分配情况、股权的分散化程度(是否有足够的社会股东)、股权结构的合理化程度、资产负债营运状况、公司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忠实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等等。
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标准之一就是资不抵债。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还有欠缺。如果在《公司法》中加上这样一条,“上市公司出现资不抵债,且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将终止公司上市”,那么就不一定必须先进入破产程序才能退市了。再倒退上去,在暂停上市的条件中,也应该加上资不抵债这个条款。
从境外证券市场的做法来看,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条件一般不是由法律规定,而是由上市规则决定。原因在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种契约行为,公司和证券交易所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公司上市和退市必须遵守双方签定的上市协议,由此来约束双方的行为。若以《公司法》对公司退市的条件作出规定,可能导致退市条件过于死板,不适应客观情况发展变化的要求。因此,建议《公司法》只对公司退市作出原则性规定,包括批准公司退市的权限,退市的一般阶段等,具体的退市标准和操作规程等实施细则则应该由上市规则规定。
为了促进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中小型企业不断提高经营业绩,提升营运质量,在此规定的基础上,还可以考虑增加两个下市条件:第一,公司缺乏持续经营能力(资不抵债;全部或大部分业务已停止经营;大部分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租赁或遭到自然或人为因素的破坏的)。第二,公司违反上市规则,交易所认为应该终止上市的。
退市的操作规程 公司被决定作下市处置后的操作程序,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做法。其中,美国的做法比较繁琐,香港的做法比较笼统。因此,制定我国上市公司下市制度的操作程序时,日本证券监管机构的做法有以下三个方面可资借鉴:(1)对上市公司的下市处理,建立专门的执行机构。(2)在公司下市时间的安排上要有缓冲,给予一定的整改宽限期,促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拯救,也可以使投资者有选择的余地。(3)对公司作下市处理要坚持“标准客观公正、执行规范透明”的原则。这些都可以通过交易所制定“公司下市实施细则”予以确定。
由于上市公司退市涉及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在退市的具体程序上,证监会和交易所在作出退市的决定时应慎之又慎。当上市公司可能面临被摘牌的困境时,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增加信息披露次数的方式来充分揭示其特别风险。另外要给公司一定的宽限期,便于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实施拯救。整改期过后仍然无法达到上市条件的,方可令其退市。不能采取那种“急刹车”的办法,突然宣布公司退市,给投资者以心理准备,以尽量减轻因立刻摘牌所造成的市场压力和社会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