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保险分割的法律规定

2024-05-04 14:41

1. 离婚保险分割的法律规定

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据《保险法》该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故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是受益人自身享有的财产权益;
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该保险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类而定:
(1)人寿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这类保险一种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为保险事件,另一种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例如养老保险合同。这类保险为主险时,其保单现金价值一般会在当年的保险单上直接载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书面申请后从保险公司获得退还的合同现金价值。这类保险利益也是婚姻生活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假定夫妻双方关系正常未涉及到离婚,所获得的无论是保单现金价值还是发生保险事故后的赔偿金,显然都会让整个家庭受益,更何况现在此类的保单还可以作抵押申请保险公司的贷款,可见其财产价值的重要。我们认为,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分割时,可判决保险合同仍归一方的财产权益,该方当事人可选择在离婚后继续履行交纳保费义务还是变现保单现金价值,而判决由该方当事人给付保单现金价值一半作为给对方的分割折价;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一种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这类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疾病或意外的事故所致的伤害的费用大的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处保险;
(4)财产保险:以各类财产及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包括家庭财产普通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离婚保险分割的法律规定

2. 离婚 保险分割 保险法

夫妻离婚时对于保险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分割:
一、如果离婚时已经产生了保险金的,则只要保险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保险金就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受益人是其他家庭成员的,则不能进行分割。
二、如果离婚时保险金尚未产生,合同尚在履行中的,则如果保险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则保险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保险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选择退保后分割现金。
一、保险,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很多情况下,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 离婚时的保险费可以分割吗

离婚时保费不是一定可以分割的。若保费系一方个人财产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一般不可以分割,若保费系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以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婚前财产离婚的怎么分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对其个人财产,法律的规定是在离婚后不予分割,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除外。
二、男方婚前财产还能分割吗?
男方的婚前财产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因为其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仍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对男方的婚前财产进行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可以将虚拟财产分割吗
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
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的保险费可以分割吗

4. 离婚时保险费如何分割

离婚时保险费的分割
(一)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二)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财产分割吗
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财产分割。在协议离婚时已经对离婚中的共有财产有分配,如果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过法院审查后,该财产确属于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一、法院分割财产的原则如下: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进行分割。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以下:
1、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2、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4、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总之在协议离婚时已经对离婚中的共有财产有分配,如果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法院分割财产需要尊重当事人意愿、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二、离婚时农村房屋分配方式是什么
首先,如果农村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分割。关于分割的方法和各方份额,可以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或者按照建造或购买房屋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但是如果用于购买房产的是个人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割,除非当事人自愿。
三、一方出轨了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一般一方出轨对财产分割的影响并没有什么影响,仍然是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配,注意协商财产分割时要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除非出轨方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定过错情形的,会对财产分割产生一定影响,因为此时法院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离婚时,离婚时如何分割保险费

离婚时保险费的分割
(一)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二)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一、离婚人身保单分割的问题
离婚时人身保单权益的分割: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投保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以自己或亲属为受益人,该人身保险利益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子女为受益人,该人身保险利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二、什么保险离婚后不能分割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即使是在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一旦发生理赔,所产生的医疗保险金、伤残保险金、重疾保险金、津贴等,都属于被保险人的婚内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2、根据司法实践,如果该保险是在感情没有破裂之前给孩子买的,一般视为双方都知情并同意作出的财产安排。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将婚内为孩子购买的保单,视为对子女的“财产赠与”,大概率不会进行分割,尤其是涉及保障类的保单。
三、离婚时怎么分割商业保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的,该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夫妻双方不能要求分割。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离婚时如何分割保险费

6. 离婚保险分割法律规定

如果是离婚保险分割法律规定的话,具体来说
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据《保险法》该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故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是受益人自身享有的财产权益;
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性质的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该保险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类而定:
(1)人寿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这类保险一种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为保险事件,另一种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例如养老保险合同。这类保险为主险时,其保单现金价值一般会在当年的保险单上直接载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书面申请后从保险公司获得退还的合同现金价值。这类保险利益也是婚姻生活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假定夫妻双方关系正常未涉及到离婚,所获得的无论是保单现金价值还是发生保险事故后的赔偿金,显然都会让整个家庭受益,更何况现在此类的保单还可以作抵押申请保险公司的贷款,可见其财产价值的重要。我们认为,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官分割时,可判决保险合同仍归一方的财产权益,该方当事人可选择在离婚后继续履行交纳保费义务还是变现保单现金价值,而判决由该方当事人给付保单现金价值一半作为给对方的分割折价;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一种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这类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疾病或意外的事故所致的伤害的费用大的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处保险;
(4)财产保险:以各类财产及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包括家庭财产普通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7. 离婚时保险费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时保险费的分割(一)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二)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保险费如何分割

8. 离婚时保险费如何分割

离婚时保险费的分割,分3种情况处理。分别是: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